云南大学政治学历史悠久、特色鲜明,是云南大学“一流大学”建设重点支持的“边疆治理与地缘政治”一流学科群的主干学科,创建了享有较高认同度的民族政治、边疆治理两个自主学术品牌,形成了国内较全的“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区域国别研究体系,开展了独具特色的周边外交、能源政治研究。
近年来,学科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6项、教育部重大攻关/委托项目3项,全国高校人文社科优秀成果奖一等奖2项,2份成果被全国社科规划办确定为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标志性成果”和“优秀成果”,2部著作入选《国家成果文库》,一批研究成果得到中央领导肯定并纳入国家决策,获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云南省教学成果特等奖2项。
在一流大学建设新形势下,为充分利用流动站平台推动政治学学科及“边疆治理与地缘政治”一流学科群建设,根据国家、云南省博士后管理相关政策和《云南大学博士后工作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经学校人事处和政治学博士后流动站研究决定,按照新的政策办法招聘科研博士后。相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方向
合作导师
招收方向
邮箱
备注
周 平
政治学理论、民族政治学、
地方政府、边疆治理
杨海蛟
政治学理论、当代中国政治
吴 磊
亚非国际关系、能源安全、
石油政治
崔运武
政府社会管理、政府绩效管理、政府管制
刘 稚
东南亚研究、跨界民族
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
李晨阳
东南亚研究、周边安全
@
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
方盛举
地方政府治理、边疆治理
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
黄清吉
政治学理论、当代中国政治
卢光盛
国际政治经济学、周边外交
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
孔建勋
东亚政治社会学、东南亚研究、综合社会调查
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
张永宏
非洲发展问题、中非关系
二、应聘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过硬,无不良记录,热爱科研和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精神。
(二)对云南大学政治学学科具有较强的认同感,研究方向同“边疆治理与地缘政治”一流学科群建设之间具有较高的契合度。
(三)获得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3年,年龄在35周岁以下。重点招聘海内外一流大学和高水平科研机构的优秀博士毕业生。
(四)博士期间至申请进站之日,本人为第一作者在CSSCI或SSCI/SCI收录的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获得本学科公认的标志性成果、奖项及其它突出科研业绩。
(五)个人档案须转入学校,全职在校工作,除获得博士后外派项目以外,到校外访学研究时间累计不超过6个月。
三、招聘程序
(一)个人申请
申请人联系合作导师,初步达成合作意向后,填报相关材料(见附件1)并提交流动站审核。
(二)单位审核
流动站学术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对申请人的综合素质进行评议,提出审核意见,经流动站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报学校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审批。
(三)审核报批
校博管办及上级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后,通知办理报到手续。
四、工作要求
(一)符合条件的博士后须积极申报各类基金项目。
(二)在站工作时间不少于21个月,进站3个月内完成开题,进站第12个月完成中期考核,第24个月前完成出站考核。
(三)完成不低于15万字的出站报告,通过出站报告评审。
(四)博士后本人为第一完成人,并以云南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1、在CSSCI(不含拓展版、集刊)发表学术论文3 篇;或在中国社科院所刊(非CSSCI除外)发表学术论文1 篇;或在 SSCI/SCI 收录期刊发表学术论文 1 篇。受流动站创新科研项目资助的,须在上述任务基础上增加发表CSSCI论文1篇;
2、在站期间作为主持人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基金1项;
3、在国家二类以上出版社公开出版专著1部;
4、获省部级科研成果二等奖及以上级别奖励。
(五)完成与合作导师商定的其他任务。
五、薪酬待遇
(一)年薪,每人每年税前18.6万元,包括:
1、学校统一发放16.8万元;
2、流动站发放1.8万元。
(二)合作导师可根据博士后业绩,利用课题经费补充发放绩效津贴(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的合作导师,根据博士后工作情况,给予每年1—10万元的绩效津贴)。
(三)住房待遇
提供每月1000元租房补贴(已享受学校安排公寓者不再提供)。
(四)科研待遇
1、学校统一拨付科研经费社科院在职博士后,每人4.2万元/年;
2、流动站专设科研创新项目,给予立项者10万元资助;
3、在站期间可以学校教师身份申报各类科研项目;
4、超出工作协议规定的科研业绩,按学校规定给予奖励。
(五)生活待遇
1、可办理校园一卡通,凭卡在校内借书、就餐、享受网络服务、乘坐交通车等;
2、学校按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六、未尽事宜按《云南大学政治学全职科研博士后管理暂行办法》执行(见附件2)。
此招聘启事常年有效,相关政策咨询人:孙保全()。
云南大学政治学博士后流动站
2018年8月29日
附件1:
在职博士后进站材料清单
一、博士后申请表(登录中国博士后网:,通过“业务工作办理”栏目相关选项,进入“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进行在线申请并打印)。
二、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站单位学术部门考核意见表(登录中国博士后网:,通过“业务工作办理”中“表格下载”栏目下载)。
三、博士后进站审核表(登录中国博士后网:,通过“业务工作办理”中“表格下载”栏目下载)。
四、身份证复印件、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五、博士后工作协议书。
注:材料一至五为一式三份(其中一份为原件),其余材料为一份。
附件2:
云南大学政治学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全职科研博士后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在一流大学建设新形势下,为充分利用流动站平台推动政治学学科及“边疆治理与地缘政治”一流学科群建设,根据国家、云南省博士后管理相关政策和《云南大学博士后工作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结合《云南大学一流大学建设方案》与“边疆治理与地缘政治”学科特区政策,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章招收
第二条招收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过硬,无不良记录,热爱科研和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精神。
(二)对云南大学政治学学科具有较强的认同感,研究方向同“边疆治理与地缘政治”一流学科群建设之间具有较高的契合度。
(三)获得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3年,年龄在35周岁以下。重点招聘海内外一流大学和高水平科研机构的优秀博士毕业生。
(四)博士期间至申请进站之日,本人为第一作者在CSSCI或SSCI/SCI收录的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获得本学科公认的标志性成果、奖项及其它突出科研业绩。
(五)个人档案须转入学校,全职在校工作,除获得博士后外派项目以外,到校外访学研究时间累计不超过6个月。
(六)为促进学科交叉,凡我校政治学学科培养的博士,不得申请进入流动站。流动站同时在站的我校毕业博士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人。
第三条招收程序
(一)发布信息
本流动站根据本学科建设、队伍建设、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需要,适时制定并更新博士后招聘计划,经学校批准后发布招聘信息,常年招聘。
(二)个人申请
1、申请人联系合作导师,初步达成合作意向。为保证博士后的培养质量,原则上每位合作导师招收且同时在站的博士后不得超过3人。合作导师需要增加招收计划,须经流动站审核同意,报学校博士后管理委员会批准,校博管办备案。
2、完成上述环节后,申请人将相关申请材料一并提交流动站审核。
(三)单位审核
流动站对申请者资格和进站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面试或学术报告等形式对应聘者政治思想素质、学术水平、团队精神等进行全面考核,并提出是否招收及工作任务等建议。
(四)审核报批
校博管办对进站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审批通过后通知博士后办理报到手续。
第三章在站管理
第四条在站博士后必须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接受学校和流动站的管理。
第五条申请者接到录取通知书后,须在一个月内进站,办理报到手续。若有特殊情况须向校博管办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可延缓进站,否则取消其进站资格。
第六条博士后在站期间,应严格按照博士后科研工作协议开展工作。如因特殊原因需要变更,须经流动站研究同意,并报校博管办备案。
第七条博士后进站三个月内社科院在职博士后,需进行开题报告,制订在站研究计划,经流动站批准后执行,并报校博管办备案。
第八条在站期间的研究方向与科研成果,须与“边疆治理与地缘政治”学科群建设需要,具有高度的一致性。
第九条博士后进站满一年时,填写《云南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期考核表》,由流动站对其进行中期考核。考核结果分为特优、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五个等级。中期考核不合格者,予以半年时间整改,半年后流动站再次对其进行中期考核,如果考核仍不合格予以退站处理。考核结束后,各流动站将《云南大学博士后中期考核表》交校博管办备案。
第十条符合条件的在站博士后须申报各类基金资助项目。
第十一条博士后合作导师负责对在站博士后的科研工作进行指导,并具有对其进行管理与考核的职责。
第十二条博士后在站期间一般不得申请到国(境)外做博士后、进修或访学。确因研究工作需要,须出国(境)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进行学术交流及访问的,经合作导师、流动站负责人和校博管办同意,可以出国(境)参会、访问,时间一般不超过3个月。具体的出国(境)手续由其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办理。如博士后在站期间的研究课题须借助国(境)外研究条件的,需签订在站博士后出国(境)研究协议,博士后回校后应及时递交工作情况报告。
第十三条博士后在站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以退站:
(一)中期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经整改仍不合格;
(二)在站期间不能进行正常科研工作,不适宜继续进行博士后研究者;
(三)无故旷工连续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以上;
(四)出国逾期不归超过30天;
(五)学风不正、弄虚作假者;
(六)受警告以上行政处分;
(七)超出学校规定期限,尚未出站;
(八)其他不适合继续从事博士后研究的情况。
第四章经费及待遇
第十四条年薪,每人每年税前18.6万元,包括:
1、学校统一发放16.8万元;
2、流动站发放1.8万元。
第十五条合作导师可根据博士后业绩,利用课题经费补充发放绩效津贴。
第十六条住房待遇
提供每月1000元租房补贴(已享受学校安排公寓者不再提供)。
第十七条科研待遇
1、学校统一拨付科研经费,每人4.2万元/年;
2、流动站专设科研创新项目,给予立项者10万元资助;
3、在站期间可以学校教师身份申报各类科研项目;学校对博士后在站期间所申请到的基金和资助单独立账,并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博士后退站或出站后,所余经费由学校收回,用于流动站建设。
4、超出工作协议规定的科研业绩,按学校规定给予奖励。
第十八条生活待遇
1、可办理校园一卡通,凭卡在校内借书、就餐、享受网络服务、乘坐交通车等;
2、学校按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第五章出站管理
第十九条博士后在站工作期限为2年,一般不允许延长在站时间。确因课题需要,应在期满两个月前由本人提出延期申请,经合作导师和流动站同意,学校批准后,报校博管办备案,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1年。如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时间2个月不办理出站手续者,按退站处理。
第二十条提前完成博士后研究任务,经本人申请,合作导师和流动站同意,报校博管办批准,可以提前出站,但在站工作时间不得少于21个月。
第二十一条博士后出站前,流动站根据博士后科研工作协议,对在站期间的科研能力、学术水平、工作成果进行全面考核,检查是否已完成规定科研任务,并作出是否同意出站的结论。
第二十二条博士后在站期间,所取得的研究成果须至少达到下列条件,方能批准出站。
(一)思想政治素质过硬,作风正派,师德师风优良,热爱高等教育事业,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二)在站时间满21个月。
(三)完成不低于15万字的出站报告,通过出站报告评审或答辩。
(四)以第一完成人,并以云南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1、在 CSSCI(不含拓展版、集刊)发表学术论文3 篇;或在中国社科院所刊(非CSSCI除外)发表学术论文1 篇;或在SSCI/SCI 收录期刊发表学术论文 1 篇。受流动站创新科研项目资助的,须在上述任务基础上增加发表CSSCI论文1篇;
2、在站期间作为主持人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基金1项;
3、在国家二类以上出版社公开出版专著1部;
4、获省部级科研成果二等奖及以上级别奖励。
(五)完成与合作导师商定的其他任务。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发表的论文,均指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以博士后研究人员为第一作者、云南大学为第一单位发表的论文。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所指科研项目,均为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以博士后研究人员为主持人、云南大学为第一承担单位的项目。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云南省和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云南大学政治学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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