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5年起,华东政法大学经教育部批准(批准书编号),与新加坡国立大学合作培养国际商法方向( Law)法学硕士项目(LL.M.)。本项目采取“上海—新加坡”双城双校园办学模式,授课地点分别在新加坡和上海两地进行,全部课程以英文讲授,学制为一年,完成学业后授予新加坡国立大学法学硕士学位。目前两校已顺利合作举办了十六期,项目运行效果良好,生源质量稳步提高,国际影响力逐年扩大。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注重培养具有宽广的国际视野,系统并扎实掌握国内外法学各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应用能力,具有扎实的涉外法律实务应用技能并能通晓国际规则,从事国际法律事务并能捍卫国家利益的涉外法律专业卓越人才。
二、课程设置
1.本项目共开设二十门左右课程,学生选修其中十门,修满40学分即可获得由新加坡国立大学颁发的LL. M.学位证书。
2.本项目采取全英文授课方式,每门课程在三周内完成。教材采用英文原版教科书,系英美顶尖大学推荐的权威教科书,其作者均为国际知名的法学教授。
3.学制安排:第一学期(7月至12月)在新加坡国立大学就读(包括一周假期,期末考试在11-12月);第二学期(次年1月至5月)在华东政法大学长宁校区就读(考试在3月及5月)。
4.项目课程(供参考,以实际安排为准):
Law & –Assoc Prof Lim Lei Theng & Legal Team, NUS
Law of –Assoc Prof -, NUS
of Law –Asst Prof Lin Lin, NUS
Torts –Prof A. , NUS
of Goods by Sea – Prof Neale , NUS
& Law –Assoc Prof Wang , NUS
and –Asst Prof , NUS
Law in Asia –Dr Dang Xuan Hop, NUS
& Law –Mr Chen Li, NUS
– Prof Boo, NUS
Tax Law –Assoc Prof Phua, NUS
& (M&A) –Asst Prof , NUS
and : Law and –Asst Prof Lin Lin (NUS)
& Law –Assoc Prof Wee Meng Seng & Assoc Prof Dora Neo, NUS
Law –Prof Chen , ECUPL
Law –Asst Prof Shi , ECUPL
WTO and –Prof Peng Xu, ECUPL
China’s Tax Law and Tax – Dr. Li Na, ECUPL
Ø 点击以下网址获取最新学期课程和教授名单:
三、申请及录取条件
1.申请人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即可申请:
(1)已获得法学学士学位(含第二专业);
(2)已获得法学或法律硕士学位;
(3)在读法学或法律硕士研究生。
2.英语成绩
托福100分或雅思7.5分的申请者,根据其法学能力情况,部分申请人无须面试直接录取;托福92-99分或雅思7.0-7.5分的申请者,根据其专业能力、复试情况择优录取;雅思6.5-7.0分、且法学专业成绩优秀或法律实务经验丰富的申请者,可择优进入复试。
申请人允许提交在疫情期间获得的托福包含TOEFL iBT® Home 、TOEFL ITP® Plus(至少627分)中外免联考硕士,雅思包含IELTS 考试7.0分以上的成绩单。
3.申请人被录取后,根据考核情况,部分学生须参加英语能力课程学习。
四、学费和申请费
1.学费为新币3万元;
2.申请费为人民币500元,手机网上缴费(微信缴费说明见附件1),申请费缴费通道自10月9日开放中外免联考硕士,至12月1日关闭。
五、奖学金及实习安排
参加项目学习成绩优异的同学,将获得奖学金资助,以及在国际知名律所机构实习的机会。
六、网上申请与纸质材料提交
1.网上申请时间:自2020年10月1日至2020年12月1日。网上申请系统将于12月1日关闭。
2.申请程序详见:
3.申请方式
申请人必须先在网上完成网上注册申请:
4.网申操作指南详见:
5.纸质材料提交时间:自2020年10月1日至12月2日。收件截止日期为12月2日(周三),逾期不再接收纸质材料。
6.纸质材料清单:
(1)经公证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及翻译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盖章的在读证明及翻译件);
(2)经公证的成绩单及翻译件,或提供由证书颁发学校档案室提供的盖章的成绩单及其翻译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盖章的成绩单及翻译件;法律硕士(非法本)的,须提供法硕一年级的法学相关学科的成绩单及翻译件);
(3)托福或雅思成绩单原件(雅思成绩12月2日前已出,但纸质成绩单未收到的,可以先提交复印件;托福成绩于12月2日前必须提交原件);
(4)护照复印件;
(5)网申系统的确认信;
(6)网申系统信息登记表(须申请人签字)。
7.请将申请信息表(附件2)及以上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寄至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院中外合作办(上海市万航渡路1575号小白楼102室,邮政编码:)。信封上注明“姓名+新加坡国立大学项目申请材料”。
8.所有申请材料恕不退还,请申请人自行留底。
9.推荐函无需提交纸质版,网申系统在线提交两位学术或行业领域专家的英文推荐函,要求至少有一封推荐函来自学术领域的授课教师。
七、复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1月8日、1月9日
地点:华东政法大学长宁校区
形式:面试和笔试
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后,经审核符合要求的,进入复试名单,申请人收到复试通知后,按通知的具体时间段参加复试。最终录取意向书将由新加坡国立大学于2021年3月开始分批发送。
八、咨询方式
Ø 华东政法大学 研究生教育院中外合作办
电话:李老师
卢老师
邮件咨询:
网址:
Ø 新加坡国立大学法学院
Email: .s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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