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我校博士后工作,充分发挥博士后在助力学校人才队伍建设和事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更好地促进我校师资队伍建设和学科发展,现就2021年博士后招收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水平,品学兼优,身体健康;
(二)具有博士学位或进站前能获得博士学位的应届博士生,获得博士学位年限一般不能超过3年;
(三)具有较强的研究创新能力和课题组织能力;
(四)具有全脱产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的条件;
(五)年龄一般应在35周岁以下;
(六)申请人不能申请其博士毕业单位及在职单位同一个一级学科的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七)定向委培、在职人员以及现役军人身份的进站人员需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不得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八)其他特殊情况按相关文件执行。
二、在站时间
本次招收拟进站时间为2021年3月建筑学博士后流动站,在站工作期限一般为2年。根据研究工作实际需要,可以提前出站或适当延长在站期限,但在站工作期限一般不得少于21个月,一般为2至4年,总在站时长不得超过6年。博士后人员工作期满出站,除与原单位有协议的外,原则上实行自主择业。
三、招收方向
详见《新疆农业大学2021年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导师及研究方向一览表》(附件1)
四、申报流程
(一)拟申请进入我校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研究人员,请查阅附件1。
(二)申请人员可进入“中国博士后”网页,在“业务工作办理”—“博士后进出站”一栏先注册,在登录按要求进行相关的填报。网址:
(三)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
1.《博士后申请表》(2份);
2.《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站单位学术部门考核意表》(1份原件1份复印件);
3.身份证、护照(外籍人员)、港澳台人员提供该地区身份证(复印件2份);
4.《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2份);
5.《博士后进站审核表》(1份原件1份复印件);
6.拟申请进行博士后研究工作进站报告12份;
7.定向委培和在职人员以及现役军人申请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需在《进站审核表》中由在职工作单位或者所在部队同意其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或提供相应证明(非本校人员提供);
8.辞职(调动)人员需提供原单位人事部门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或《辞职证明》,国家公务员辞去公职须提供《公务员辞去公职批准通知书》,上述材料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原则出具(非本校人员提供)。
材料说明:
1.以上材料均需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
2.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中除 “新疆农业大学博士后研究工作进站报告”(附件2)以外的其它表格,均可在“中国博士后网站”下载。
3.博士毕业6个月内人员可先提供学校或单位学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授予博士学位证明(非答辩通过证明或答辩决议)办理进站,进站6个月内需将博士毕业证书交设站单位核验及备案,未按时提交学位证书人员按退站处理。
4.国外、境外、中外合作办学获得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书(外籍人员也可提供中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学位认证),博士毕业6个月内人员进站时可暂不提供建筑学博士后流动站,进站6个月内需将认证书交设站单位核验及备案,未按时提交认证书人员应按退站处理。
5.申请进站人员需准备20-30分钟的进站多媒体演示报告,主要内容包括:申请人简历、博士期间科研情况、拟进站开展的博士后研究工作等。
五、时间安排
各流动站请于2021年2月28日前,将推荐拟进站人员信息报送人事处博士后管理办公室李东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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