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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证硕士考博受歧视,杜绝“非全日制”歧视,属于非全日制研究生的春天,会真正到来

非全日制学历中最受关注的,应数非全日制研究生。2020年2月,教育部和人社部等五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明确用人单位应为不同教育形式研究生提供平等就业、落户机会,拒绝用人单位的招聘歧视,为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就业权益等方面提供了制度保障。

7月11日,法治日报一则“多地公务员遴选要求全日制学历”的报道,引发广泛关注。话起山东德州一位网友在“领导留言板”建议,“遴选条件放宽一点,学历设置成本科以上,不要设置全日制,可以设置学士学位证,让更多的人充分竞争,选拔品德和能力好的人”。法治日报记者梳理近期多地发布的公务员遴选公告发现,其中不乏要求“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表述,但查阅《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并无全日制学历才能报考的规定。

这是一个存在了多年的问题。本来,国家开设函授、自学考试等非全日制教育后,公务员招考、企业招聘等最初也承认这些学习形式,相关受教育者可以报考,但不知几时起,不仅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考、国企招录不予承认,即便是私企用人,也经常不承认非全日制学历。这既造成了国家开办的教育却由国家机关带头不承认的尴尬,也造成了自学考试等非全日制教育的全面衰败。更有甚者,歧视一旦开了头,就打开了潘多拉魔盒:不仅各种形式的非全日制教育备受歧视,即使同为全日制教育,也按照“985”、“211”、普通一本、二本等不同单证硕士考博受歧视,被分成三六九等。尤其是,一些地方招收选调生,不仅只限于北大、清华两所高校,而且对于两校的硕士、博士研究生,还要求本科也须“985”出身,又制造了所谓的“第一学历”出身论……

一方面,“出身”不好如何努力都没用,纵然考上北大清华的研究生也会受歧视,难免使人破罐子破摔,另一方面,既然“出身”不好即意味着诸多向上通道被关闭,势必使得谁都不愿意输在起跑线上,中小学生负担怎么也减不下来。与此同时,技能型人才缺口再大、待遇再高也没有吸引力。

2016年9月,教育部办公厅发布《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此后不断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的通知》、《关于做好××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要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招聘时不得将学习形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作为限制条件,但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地位也难以改善。

值得注意的是,党政机关本应当带头遵守、执行国家法律、认可国家举办的教育,现实中一些地方及部门却带头违法、不认可非全日制教育形式,甚至名校崇拜情结过度,招收选调生只面向“985”中的几所,乃至连非“985”出身的北大清华硕士、博士都不要。拒绝教育歧视,理当从党政机关开始,其作为整个社会的风向标,只有首先一碗水端平,真正以知识和能力论英雄,而不是只看学习形式和是否出身名校,才能推动整个社会逐渐淡化名校情结,并由此疏解中小学教育焦虑。

各种各样的教育歧视现象之所以会盛行,教育部三令五申都没有用,还在于《教育法》、《就业促进法》等没有牙齿单证硕士考博受歧视,虽然规定了受教育者、劳动者在就业等方面的平等权利,但未对违反者规定制裁措施。法律的本质在其不容违反的强制力,在于令人顾忌的惩罚,如果制定法律而不规定惩罚措施,“法律就是一把不燃烧的火,一缕不发亮的光”。有效遏制教育歧视,需要进一步完善法律、补上制裁措施。

此事引发了网友的诸多关注,也将非全日制学历的就业问题,再次摆到公众眼前。

诞生:热度高涨

非全日制学历中最受关注的,应数非全日制研究生。2016年,起于“在职”、却不同于“在职”的“非全”,走上了研招的历史舞台。

这一年,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发布,其中明确:自2017年起,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生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单证硕士考博受歧视

图丨2016年,非全日制研究生正式进入大众视野。

政策文件中包含了诸多要点:

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招考统一试卷及录取标准,实行并轨发展;同全日制一样,进行学历学位双证管理(以往的在职研究生是单证),具备同等法律效力;毕业标准和全日制一致,保证同等质量。

至此,非全日制研究生成为与全日制研究生功能互补的全新学位类型,定位“不俗”。

2017年,“非全”首次报名,新政策激发了无数考生报考的热情,全国各省或直辖市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报考人数占研究生报考总人数的比例显著。

限制:逐渐松绑

当第一批吃螃蟹的“非全”走出校园,在求职时面临诸多不适,网络上关于反对“非全”就业歧视、请求平等就业和落户的声音,越来越大。

而呼声渐长的同时,各级政府也在积极引导和调整,为非全日制研究生松绑。

2020年2月,教育部和人社部等五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明确用人单位应为不同教育形式研究生提供平等就业、落户机会,拒绝用人单位的招聘歧视,为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就业权益等方面提供了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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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丨五部门联合发文,保障非全日制研究生权益。

2021年10月,国家乡村振兴局曾发布《关于支持招收2022年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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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文件下发和各地的落实,目前全国已有多个地市传来好消息。

今年6月,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将国家统招的非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纳人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安家补贴范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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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沈阳、太原、青岛等多地,也已将统招“非全”纳入人才引进或补贴政策。6月27日,杭州市政府官网公布的人才引进落户政策表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硕士研究生、2017年后录取的符合条件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两年内可“先落户后就业”。

由于改革时间较短,社会对“非全”的认知,一度等同于在职研究生,贴上“镀金”、“注水”等标签,保有惯性歧视。

2020年,首届统招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走向社会。一年之后,国务院督查组明确表示:“非全日制”研究生遭到不平等对待的现象的确存在,求职仍受限制。

一方面,许多企业、事业单位招聘或公务员遴选、选调生招考公告中,曾明确要求“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限制、拒绝非全研究生的求职。甚至,有些事业单位在招聘编外人员公告中注明应聘者须是全日制研究生。

不少学生反映,有企业在招聘问答环节中直接明确回复,“不招收非全日制研究生”,有的HR更是直接表明,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区别大了去了,“非全日制=本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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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非全日制研究生,还面临无法享受人才引进政策和相关补贴等问题。部分地市的事业单位面向全国的招聘公告中,明确规定一些补贴只给全日制研究生;还有一部分地方则以内部文件的形式,将一些补贴限制在全日制研究生范围内。

在深圳、南昌、长沙、福州、滨州等多地,非全日制研究生无法享受人才政策,一毕业就可能与全日制研究生面临巨大的差别。

此外,河南省、天津市等地的“三支一扶”、公办教师等招募公告中,都曾明确提到,对国家统一招生的2017年及以后入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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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非一日建成。或许,随着社会层面对“非全”求职限制的逐渐放开,属于非全日制研究生的春天,有一天会真正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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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硕博教育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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