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苏州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2018年修订)》苏大教〔2018〕142号文件的要求,2020年6月苏州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安排如下
一、申请对象
2019年6月至2020年6月取得我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主考专业本科毕业证书的学生,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上的时间为准。
二、授予条件
(一)遵守法律,遵守校规校纪,品行端正;
(二)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专业教学计划的各项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
(三)非外语专业的学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外语成绩≥70分;
(四)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成绩≥70分;
(五)自学考试相关专业的学位课程考试平均成绩≥70分。
注:以上所有成绩以毕业生登记表上成绩为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学位申请、不授予学士学位
(一)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行,经教育仍不悔改者;
(二)受学校或任职单位记过以上(含记过)处分未解除者;
(三)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未达70分者;
(四)自学考试相应的专业学位课程平均成绩未达到70分者;
(五)非外语专业自学考试外语成绩未达到70分者。
四、申请时间
2020年5月11日至5月17日(以EMS寄出时间为准)
五、申请程序
(一)受疫情影响苏大国际本科,本次学位申请材料采用邮寄方式。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按照要求将相关材料用邮政EMS寄送至:苏州市干将东路333号苏州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教学管理科(103办公室)。 联系人:张老师
学士学位申请材料要求如下:
1.填写完整的《学士学位申请表》(A3双面打印),并贴好照片(照片与本科毕业证书上照片同一底版的2寸正面蓝底免冠彩色照片)、《学士学位申请表》(见附件1)。
2.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A4复印)。
3.自考本科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A4双面复印),须考生现单位在登记表复印件上签字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用铅笔标注出学位课程成绩。
4.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号码清晰。
注:以上为邮寄材料
5.学位信息表(见附件2)填写后发至邮箱,注明名字+专业。学位信息表须如实填写,如填写错误,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二)学位评审费200元/人。
学位评审费打入苏州大学财务账号并注明:自考学位评审费用+名字,如未注明,视为申请不成功。
苏州大学财务账户信息如下:
名称:苏州大学
税号:
单位地址:苏州市十梓街1号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苏州苏大支行
银行账户:3256 0 0225 5
逾期或材料不全、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学位申请
(三)初审:各学院(部)负责审核自考本科毕业生的学位资格,并由学院(部)学位评定委员会根据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进行审议,提出建议授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报继续教育处。
(四)审核:继续教育处负责审核学院(部)报送的初审结果、建议授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及审核意见等有关材料,无误后报教务部;教务部对相关材料进行复审,统一提交校学部学位评定委员会申请学士学位评定。
(五)评定:校学部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定学士学位授予名单。
(六)授予:学士学位获得者,由学校发放学士学位证书,并将授予情况报省学位委员会备案。
六、各专业学士学位课程
新闻学:00642传播学概论、00661中外新闻作品研究、00660外国新闻事业史
电子政务:03339信息化理论与实践、03342电子政务案例分析、03335公共管理学
社会工作与管理:00281社区社会工作、00283社会行政、00282个案社会工作
七、其他注意事项
(一)学位课程均为指定课程,不能替代,不能免修苏大国际本科,在本科段必须有成绩,如学位课程免修,则不能申请学士学位。
(二)不符合学位授予条件,未授予学位者,申请材料、评审费不退。
苏州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0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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