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记者从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万名大学生聚集计划生活津贴审核工作已启动威海博士后,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可在12月3日前通过威海市公共就业一体化系统进行信息确认,领取津贴。
据悉,万名大学生聚集计划生活津贴惠及人群包括博士后研究人员,博士、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三类人群。其中,博士后研究人员是指2018年以来进入威海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从事博士后项目研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完成中期考核合格或期满考核合格出站,可申领当年度12个月的生活津贴。
博士、硕士研究生,是指2018年以来在威海创办企业,或到规定企业(指规模以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千帆计划”入库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金融类企业),高校院所、教育卫生机构的科研、教育教学、医护专业技术岗位,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职工作。其中,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5周岁,硕士研究生须为2018年及以后毕业。
本科毕业生则指2018年及以后毕业威海博士后,威海这三类毕业生,领津贴啦,在威海创办企业或到规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职工作。
需要提醒的是,万名大学生聚集计划生活津贴企业名单,根据2020年疫情期间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有关规定,2020年首次来威就业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和本科毕业生,符合上述条件的,就业单位可放宽到所有企业。
符合条件的博士、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每人每月享受5000元、2000元、1000元生活津贴,可连续享受三年;教育系统录(聘)用的全职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每人每月享受2000元工作津贴,不与生活津贴重复享受;在站博士后人员享受全职在威工作的博士研究生待遇,每人每月给予5000元生活津贴,以实际在站时间为准,最多不超过两年。
“目前,对在企业、科研院所就业符合条件的人员,威海实行‘政策找人、无形认证’机制,采取承诺制免申报材料的方式,主动向大学生兑现津贴资金。这类在企业、科研院所就业的人员,应由所在单位通过公共就业一体化系统向注册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信息确认即可。”威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提醒,其他情况仍需提供相应材料并进行信息确认才能领取津贴。(Hi威海客户端记者 周颖 通讯员 于永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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