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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合办本科大学,东北大学:2020年新增工业智能等4个本科专业 2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招生

东北大学实施大类招生,新增的这四个专业分别是按自动化类、理科试验班、公共管理类、机械类进行大类招生,入学后再进行专业分流。2020年东北大学有材料科学与工程和生物医学工程两个中外合作办学招生专业。

东北大学:2020年新增工业智能等4个本科专业 2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招生 ——访东北大学招生办公室

东北大学面向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以及港澳台地区招生5000人左右;学校2020年新增了工业智能、化学、土地资源管理、智能制造工程4个本科招生专业;2020年有材料科学与工程和生物医学工程两个中外合作办学招生专业。

一、请您简要介绍一下学校基本情况。

招办:东北大学始建于1923年4月26日,是一所具有爱国主义光荣传统的大学。1928年8月至1937年1月,著名爱国将领张学良将军兼任校长。学校是国家首批“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校,2017年9月,经国务院批准,进入一流大学建设高校行列。在近百年的办学历程中,东北大学始终坚持与国家发展和民族复兴同向同行,形成了“自强不息、知行合一”校训精神。历史上,东北大学师生曾是“一二·九”运动的主力和先锋,在建设时期,学校先后研发出国内第一台模拟电子计算机、第一台国产CT、第一块超级钢以及钒钛磁铁矿冶炼新技术、钢铁工业节能理论和技术、控轧控冷技术、混合智能优化控制技术等一大批高水平科研成果,兴办了第一个大学科学园,在技术创新、转移和产学研合作方面形成了自己的办学特色。

二、今年学校招生计划有无增减?招生政策有哪些新变化?

招办:在招生规模方面,东北大学今年与2019年相比没有大的调整,继续面向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以及港澳台地区招生5000人左右。东北大学拥有统招、高水平运动队、体育类、艺术类、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预科及面向辽宁考生的综合评价录取等多项招生类型,广大考生可根据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招生计划选择符合要求的志愿类型进行志愿填报。

东北大学认真落实中央决策部署,2020年继续开展国家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招生,招生计划分别是260人和155人,所投放的招生专业都是东北大学的优势专业,考生达到重点线就有机会被录取,欢迎符合条件的考生报考东北大学。

今年东北大学继续面向辽宁考生实施综合评价录取招生,招生计划340人,达到辽宁省部分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均可报考,东北大学也是辽宁唯一一所具有实施综合评价录取招生资质的院校,有意愿的考生需要在辽宁省本科提前批第一志愿填报。

三、2020年招生专业有无变化?请介绍一下学校的学科建设特色。

招办:东北大学2020年新增了工业智能、化学、土地资源管理、智能制造工程4个本科招生专业,为国家在基础学科、空间治理能力、先进制造业、人工智能领域积极提升人才培养支撑。尤其在近年来考生和家长非常关注的“智能”领域,东北大学继2019年新增人工智能、智能医学工程两个专业之后,今年又新增了工业智能、智能制造工程两个专业,充分体现了东北大学积极适应社会人才需求变革、努力为国家和社会培养拔尖创新人才的责任与担当。

东北大学实施大类招生,新增的这四个专业分别是按自动化类、理科试验班、公共管理类、机械类进行大类招生,入学后再进行专业分流。各位考生和家长可以登录东北大学招生网获取相关专业类的详细信息。

东北大学在一流大学建设进程中充分释放一流学科建设的带动辐射作用,已经形成了高峰引领,高原支撑,卓越促进,特色牵动,可持续发展的学科建设格局。产学研融合是东北大学鲜明的办学特色,在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工程类高校排名中,学校的企业经费指标得分99.9分,跻身世界20强。2016年东北大学输出技术成交额全国第一位,2017-2018年科技成果转化交易额全国高校排名第五位,入选了首批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综合排名第四位。在201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四大奖项中,东北大学6项成果获奖,其中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2项,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2项,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1项,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1项。全国高校排名第九位。

中外合办本科大学

四、学校的录取原则有何特别之处?哪些专业有特殊要求?

招办:分专业录取时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即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均合格的前提下,以考生投档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不含专业服从志愿)录取,优先满足投档成绩高的考生的专业志愿,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在已调档考生中,优先满足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当考生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中外合办本科大学,东北大学:2020年新增工业智能等4个本科专业 2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招生,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投档成绩并适当参考考生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部分专业教学时对外语语种有要求。英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日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或日语的考生;俄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或俄语的考生;德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或德语的考生。材料科学与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建议外语语种为英语或法语的考生报考。生物医学工程(中外合作办学)、智能医学工程、计算机类(含软件工程、信息安全、数字媒体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音乐表演、人工智能、生物工程类(含生物工程、生物制药)、自动化类(含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测控技术与仪器、电子科学与技术、工业智能)、环境工程专业入学后部分课程采用英文教材和英语授课,外语语种为非英语的考生请慎重报考。

五、考生和家长都十分关心大学期间是否有出国交流学习的机会,是不是可以获得双学位,东北大学在这方面有哪些政策呢?

招办:东北大学的学生在本科期间,可通过长短期交流项目、学位项目、奖学金项目等途径获得出国交流学习的机会。学校现已与37个国家和地区的248所大学或科研机构签订了校际交流协议。其中很多交流项目双方学校互免学费,学校对满足条件的优秀学生资助往返国际机票费用。除本校资助外,学校通过多个渠道争取奖学金,支持学生赴海外学习,帮助学生申请外方院校或国际组织的奖学金。

2020年东北大学有材料科学与工程和生物医学工程两个中外合作办学招生专业。材料科学与工程(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是东北大学与法国图卢兹第三大学合作举办的本科教育项目。生物医学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是东北大学与英国邓迪大学合作举办的本科教育项目。这两个办学项目实施“3+1”培养模式,前三年在东北大学学习,第四年在合作高校学习,符合条件者可获得双方学位证书和东北大学毕业证书。

六、在志愿填报时,在院校和专业选择上家长和考生一直犹豫不决,不知道该如何权衡院校和专业的关系,您有什么建议呢?

招办: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建议广大考生优先考虑院校,不同的学校能够给学生提供的资源、平台都不一样,未来的升学、就业等发展前景也会有所区别。大家在选择学校的时候应优先考虑高校的办学层次而非地域因素,将来再深造或者工作的时候再选择一个理想的城市中外合办本科大学,因为层次不同的高校向社会输送的毕业生的社会认可度是有区别的。

在专业选择上,考生及家长应正确对待目前社会上的“冷热门”专业这一现象,专业没有绝对的冷门与热门之分,专业的“冷”与“热”与社会大环境和经济发展情况有着很大关系,而且随着社会对人才需求的改变,基础学科、新兴学科都会经历“冷热转换”。所以考生及家长在选择专业时,不要被专业的“名字”所误导,更不应只停留在“道听途说”的层面,考生和家长可咨询专业教师、专家学者或学长学姐,也可以拨打高校的招生电话咨询招生办老师,了解该专业真实、准确的信息,主要应根据考生的兴趣爱好以及生涯规划选择专业,若所学专业是考生本人喜欢、认可的,考生便会有更浓厚的学习兴趣,未来才会有更好的发展。

七、近年来学校毕业生的就业情况如何?学校为学生择业创造了哪些便利条件?

招办:东北大学培养的毕业生广受用人单位欢迎,学校毕业生总体就业率近年来始终保持在95%以上,每年到世界500强、中国500强、大型央企、重点科研院所等高层次用人单位就业的毕业生比例超过50%。此外,超过49%的本科毕业生选择到国内外知名高校继续深造。

东北大学大力推进“校、院、专业”三级就业市场建设,积极与各行业协会、大型企业集团、地方政府联动,探索实践校园专场招聘会、大型双选会和网络招聘会等多样化就业市场形式。同时,与行业龙头企业合作,在低年级学生中开展提前选拔、就业实习等就业方式。学校每年召开1500余场不同规模的校园招聘会,来校招聘毕业生的用人单位数量超过4300家,其中世界500强、中国500强、大型央企、重点科研院所等高层次用人单位数量超过1300家,毕业生平均就业岗位供需比保持在9:1左右。

教育部关于设立和举办实施本科以上高等学历教育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申请受理工作有关规定的通知

教外综〔2004〕6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中外合作办学和中外合作项目的区别,申请设立和举办实施本科以上高等学历教育以及颁发外国教育机构相应层次学历学位证书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须分别经拟设立机构或者拟举办项目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意见后,报教育部审批。现就有关申请受理工作规定通知如下:

一、拟设立和举办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中国教育机构应当于每年3月或者9月向拟设立机构或者拟举办项目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拟设立机构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第十四条所指各项文件;拟举办项目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七条所指各项内容。

报送教育部的申请文件应当一式5份。其中,《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申请表》和《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申请表》应当同时提交一份后缀为mdb的电子文档(相应程序请见教育部网站)。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教育行政部门接受申请文件的具体时间和程序(包括教育行政部门代表省级人民政府接受相关申请文件情形)应予公布。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对拟设立机构或者拟举办项目的申请文件进行审查。审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申请文件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2.《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申请表》和《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申请表》填写是否规范,有无遗漏;

中外合作办学和中外合作项目的区别

3.中外合作办学者双方主体资格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4.中外合作办学者签署的合作办学协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5.拟设立机构的章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如申请表填写不够规范、合作办学协议和章程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应当主动向中国教育机构指出。

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就拟设立机构和拟举办项目是否符合地方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是否基本符合规定条件、在本地区是否具有竞争力和不可或缺性、是否属于本地区需要的优质教育资源等提出书面意见。

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于每年4月20日或10月20日前完成审查工作中外合作办学和中外合作项目的区别,教育部关于设立和举办实施本科以上高等学历教育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申请受理工作,并于4月30日或10月31日前将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拟设立机构、教育行政部门对拟举办项目的书面意见和中外合作办学者的申请文件报送教育部。

教育部审批时限自每年5月1日或11月1日起算。对于确因特殊原因,晚于4月30日或10月31日收到的申请,教育部审批时限自收到申请文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教育行政部门书面意见之日起计算。

教育部将对拟设立机构和拟举办项目的申请分别组织专家评议,并将专家评议所需时间书面告知中国教育机构。

五、内地教育机构与港澳台地区教育机构申请设立和举办实施本科以上高等学历教育的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依照本通知的精神办理,申请文件按照有关规定做出相应调整。

以上规定,请遵照执行。

教育部

二○○四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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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硕博教育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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