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2015 年应用心理学专业高级专门人才研修班招 生 简 章为帮助在职人员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学术水平,掌握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 专业知识,进而更加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北京大学心理学系在北京举办应 用心理学专业高级专门人才研修班。一、招生对象及条件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的在职 人员。2、报名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具有大学本科或大专毕业学历,且毕业后工作三年以上;(2)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3)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已获得的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二、培养方向及目标1、培养有坚实的应用心理学理论基础和实践应用的专业人才,培养具有扎实的组织 管理心理学及现代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基础,掌握行为科学、人事科学的基本理论,熟 悉组织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的技能技巧与应用实务的高级人才。2、帮助学员建立组织行为及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领域的厚实功底,特别着重很强 的实际操作、实务管理与拓展技能。3、帮助学员学习和掌握有关心理咨询和技术,学习心理咨询的应用和实操。4、帮助学员学习有关青少年成长的心理规律,掌握青少年心理教育的科学方法。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1、报名参加高级专门人才研修班学习的人员,可到我院(系)索取招生简章,咨询 有关问题,进行报名登记。咨询时间为周一到周日每天9:00~19:00,联系人:张老师北大心理学在职研修班, 地址:北京大学心理学系办公楼(哲学楼)114 室。2、报名参加学习的人员,登录:8080//进行注册, 登录系统后填写报名表中的相关信息,并在线提交报名。系统接收到报名信息之后会发 送一封邮件给予报名确认,说明整个报名及入学的流程。3、报名时间为2015 年6 月20 日至8 月30 日。四、资格审查及确认1、我院(系)将对报名参加学习的人员按招生条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须提交 的材料:(1)单位人事部门介绍信;(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身份证原 件及复印件;(4)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不限底色)1 寸3 张和小2 寸 1 张;(5) 打印网上报名表一张(贴上1 寸彩色照片);(6)如有相关工作业绩及科研成果,可提 供证明材料。2、报名人员应按我系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提交报名材料,进行资格确认。五、业务考核及录取1、我院系将对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进行业务考核。考核方式为面试,考核科目为本 专业相关知识。
考核时间另行通知。2、根据考核成绩,参考工作业绩和有关科研成果,择优录取。3、将初步录取名单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查批准后,发放录取通知书。六、课程设置及学分1、必修课(10 门,共30 学分):(1) 普通心理学(2) 社会心理学(3) 心理与人事测量(4) 决策管理(5) 管理心理学(6) 心理学研究方法(7) 领导行为学(8) 战略人力资源(9) 绩效管理(10) 薪酬管理2、选修课(非考试课程,选择安排4-6 门):(1) 心理科学统计(2) 职业生涯管理(3) 团队管理(4) 发展心理学与儿童教育(5) 组织文化管理(6) 心理咨询与治疗(7) 家庭治疗(8) 变态心理学七、教学方法及考试1、教学方法: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的学习方式,发讲 授提纲和教材,规定必读与参考书,每半年时间讲授 3-4 门专业课,利用业余时间上课 (周六、周日)。2、考试方式:专业基础课或核心课程(6 门)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闭卷笔试,时间 一般为每年的四月和十一月;其它课程由相关院系组织考试。考试地点均在北京大学校 内。
八、学习年限及收费1、学习年限为两年。2、学费为 40000 元(其中第一年28000 元,第二年12000 元),在第一年入学注 册和第二学年开学时分二次交清(或第一学年一次交清)。学员注册缴费后如中途退学 不再退费。学费只含上课费和正常组织的考试费。九、学员结业及证书1、高级专门人才研修班的学员,完成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者(60 分以上)即可结业。2、结业学员名单和成绩报经研究生院审查核准后,颁发由北京大学研究生院盖章 的《高级专门人才研修班结业证书》。十、联系方式及地址1、北京大学心理学系,电话: 张旭辉老师韩老师、 赵老师,地址:北京大学心理学系(哲学楼)114 室,邮编:,主页地 址: 。2、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地址:北京大学新太阳学生中 心五层502 房间,邮编:,主页地址:/zsxx/kcbzs/北京大学心理学系2015 年5 月28 日 附:有关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基本要求(一)学员自报名北京大学高级专门人才研修班时(以下简称“研修班”),须已 经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或者虽无学士学位但已经获得硕 士或博士学位。
已获得的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北大心理学在职研修班,需经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符合上述学位要求的学员在报名研修班时可向院系提出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 学位的意愿,上述学员以下简称“申请人”。(二)申请人自进入研修班学习之日起(以招生年度当年的9月1日开始计算),须 在四年内通过北京大学组织的全部研修班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 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且成绩合格。北京大学的课程考试成绩 达到70分及以上为合格,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考成绩的合格标准以国家相 关要求为准。北京大学将依据以上成绩认定申请人的专业知识结构及水平,四年内未通 过北大组织的课程考试或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者,本次申请无效。(三)申请人自进入研修班学习之日起(以招生年度当年的9月1日开始计算),须 在五年内完成学位论文、提交学位论文答辩申请并进入答辩程序,五年内未完成以上环 节者,本次申请无效。申请人在申请学位时须交纳论文初审费用和论文答辩费用,具体 费用参见申请学位当年北京大学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工作的相关通知。(四)申请人须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领域做出成绩,在研修班学习期间在有正 式刊号、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中以第一作者身份正式发表与申请专业领域相关的学术论 文一篇。(五)申请人在学校和国家组织的考试中,不得有考试违纪作弊行为,否则本次申 请无效。(六)申请人不得同时向两个及以上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申请。(七)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港澳台和外籍人员因有其他途径获得硕士学位,不能通 过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的途径申请硕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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