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晚,科创板上市公司超卓航科发公告称5995万银行存款被划走,该事件引发广泛关注。
公司称,近日公司已向南京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报案,并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苏监管局举报。
值得注意的是,该公司去年净利润为5908.6万元,小于本次被划走的存款金额。
5995万存款被银行划走
11月3日晚,超卓航科发布关于部分银行存款被划转的风险提示性公告称,为了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67亿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023年3月30日,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上海超卓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6000万元存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北支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南京城北支行”)以期实现存款收益。
截止本公告日,其中5995万元已被招商银行南京城北支行划出公司账户。
经公司自查及向招商银行问询得知,2023年3月30日公司向招商银行南京城北支行存入首笔资金6000万元,其中5995万元于当日被划入保证金存款账户,起息日为2023年03月30日,到期日2023年9月30日。
此外,在该银行的本公司账户下,存在以本公司名义向北控 (江苏) 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和南京陇源汇能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开具的共计2398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的开票记录,出票日期为 2023 年 03 月 29 日,汇票到期日为2023年9月29日。截止本公告日,上述银行承兑汇票中,合计5995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显示已承兑(承兑日期为2023年03月30日),对应票据状态为“票据已结清”,其余银行承兑汇票的票据状态为“票据已作废”。2023年10月7日,5995万元被招商银行南京城北支行划出公司账户。
经公司核查,北控(江苏) 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和南京陇源汇能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与公司、公司董监高以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和业务往来,公司亦未与上述两家公司签订过任何协议。公司对于资金存入前即实施的开具银行承兑汇票行为不知情。
针对上述情况,公司管理层第一时间积极与招商银行沟通核实,近日公司已向南京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报案,并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苏监管局举报。目前公司经营活动和募投项目一切正常,尚未受到上述事件影响,公司董事会将督促管理层积极配合警方及相关监管部门处理此事,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去年净利润5908.6万元
天眼查显示,北控(江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是一家以从事专业技术服务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20500万人民币。该公司股东为刘学军、黄金萍,分别持股87.5%、12.5%。
南京陇源汇能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是一家以从事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12100万人民币招商银行博士后招商银行博士后,银行存款再现“失踪”谜局,实缴资本6499.85万人民币,并已于2017年完成了股权融资。该公司第一大股东为陆长城持股70.97%。
公司官网显示,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专注于定制化增材制造、机载设备维修、武器和航空零部件研发制造,致力为高端制造领域提供解决方案,建立了集工艺研发、技术攻关、产品定制、设备供应于一体的发展模式,业务覆盖航空航天、电力电气、海洋防腐、汽车工业、新能源等众多领域。
公司成立于2006年,2022年7月在科创板上市。超卓航科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拥有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科研平台,核心团队由海归博士组成,自主研发技术申请专利百余项。
上交所火速下发问询函
11月3日晚,上交所就上述事项火速向超卓航科发出问询函。问询函要求公司进一步核查并补充披露五方面信息:
1、关于存款事项的情况。选择该存款行的原因及合理性、主要参与人员及决策流程,并说明是否签订相关合同、是否存在担保性质的条款或其他特殊约定。
2、关于相关存款被用作保证金的具体情况。公司是否签署与银行承兑汇票相关的协议、已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相关手续是否齐全、公司公章使用等内控管理是否存在重大缺陷;持票人的股东结构、经营及财务状况等,并明确说明持票人与公司、董监高、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应说明的关系;公司知悉相关存款被用作保证金的时间,是否存在未及时发现相关资金受限的情形。
3、关于相关资金被划转的具体情况。公司相关资金被划转的具体过程、办理依据及参与人员;公司知悉该事项的时间,是否存在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形。
4、关于资金划转对公司的影响。结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相关资金被划转对公司募投项目、生产经营是否存在重大影响;结合持票人的资产财务状况和还款能力等,审慎充分评估风险敞口及对公司2023年业绩的影响。
5、关于公司的应对情况。针对相关资金划转事项,已采取及拟采取的解决措施以及具体进展;公司的自查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内部控制是否有效、是否存在违规担保、资金占用、资金异常受限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
问询函同时要求超卓航科公司全体董监高人员应当高度重视此次存款被划转问题,督促、配合公司核实相关情况,确保公司资金财产安全。
缘何屡屡发生
近年来,存款“不翼而飞”的事件屡屡发生,储户涉及企业和个人。2022年,工商银行南宁分行逾2.5亿元存款“不翼而飞”的消息登上热搜,经调查发现,造成多位储户大额存款丢失的始作俑者是该分行原部门经理梁某,梁某先是以为贷款企业做存款贡献为由,通过多位中间人找有闲置资金的客户到银行办理大额存款业务,承诺给予除正常的银行大额存款利息外的额外收益。工商银行南宁分行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司法认定梁某属个人犯罪行为,不属于职务侵占行为,同时,受害人受非法高息引诱,通过非正规程序操作,导致资金损失。
在工商银行南宁分行之前,2021年,渤海银行南京分行、浦发银行南通分行先后被曝出发生了企业存款质押“风波”,涉及存款金额分别达28亿元、2.95亿元。根据涉事企业反映,存款存入相关银行后,到期却未能赎回,经调查问询,才发现存款已被用作第三方公司质押担保,而对于质押担保是否知情,企业与银行却各执一词,随后监管部门、公安部门、司法部门纷纷介入。
“近年来,存款‘失踪’案件屡屡发生,其实并非单纯的存款,而是涉及其他交易合约或欺诈行为导致的额外合约的形成导致的。”金乐函数分析师廖鹤凯认为,此类案件审理的关键点和难点为抽屉协议的获取和认定的过程、相关交易环节的合法合规性认定、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认定等较为专业具体的事项。
谈及此类存款“失踪”案件审理周期较长的原因,王德悦表示,原因可能有多方面,一是调查难度大,这类案件通常需要对银行内部运营模式、员工行为等方面进行深入调查,以确定是否存在违规行为或犯罪行为。调查过程中需要收集大量证据,并对证据进行鉴定和分析,这个过程会耗费较长时间。二是法律争议多,这类案件涉及到的法律问题比较复杂,例如银行是否尽到了合理的谨慎义务,是否存在监管不力等问题;企业是否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发出了交易指令等。三是赔偿金额难确定,这类案件中受害人的损失通常比较严重。但在确定最终赔偿金额时,需要综合考虑受害人的实际损失、银行的过错程度、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等,这些因素导致赔偿金额的不确定性增加。四是法律程序繁琐,这类案件涉及到的法律程序比较繁琐,需要经过多次庭审和仲裁程序。同时,由于涉及到的利益方较多,还可能需要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这也增加了案件处理的难度。
对于后续如何防范存款“失踪”事件发生,王德悦建议,银行应该加强对银行承兑汇票的管理和审查,确保每一张汇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企业需要加强内部控制和管理,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30名在站博士后获生活补贴,补贴标准为5万元/人;出站留(来)鲁企业工作补贴人员16人博士后有什么用,补贴标准为15万元/人。近日博士后有什么用,为什么这些博士后留鲁工作补贴15万,点进来看答案,山东省人社厅公布2019年“企业博士(后)集聚计划”补贴人员名单。
实施“企业博士(后)集聚计划”,是山东助推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一个重要举措。为支持“十强”产业博士后队伍建设,山东对省内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招收的重点知名高校博士毕业生入站进行博士后研究的,给予每人每年5万元生活补贴,最长补贴3年,出站后留鲁工作并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每人15万元一次性生活补贴。实施“千名博士进企业”行动。利用5年时间,每年从高等学校、科研机构选派200名左右青年博士到企业挂职服务。
经个人申请、审核上报、研究复核、公示等程序,山东省确定2019年“企业博士(后)集聚计划”在站生活补贴人员30人,补贴标准为5万元/人;出站留(来)鲁企业工作补贴人员16人,补贴标准为15万元/人。
资助经费到位后,请各单位严格按照规定用途和财务管理有关要求,认真做好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工作,及时将经费发放给博士后研究人员,不得用于抵扣单位在招收合同或协议中规定应支付给博士后研究人员的个人报酬。严禁各单位虚报、提成、截留、挪用经费,一经发现,取消其申请立项资格,如数追回拨付资金,并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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