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200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共四川省委党校是培养高素质领导干部的重要基地,培养具有坚实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业知识,能够独立担负管理、教学、科研和理论宣传工作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高级人才。经国家教育部批准,2008年我校6个专业面向全国招收硕士研究生约46名(招生规模及各专业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3、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往届本科毕业生;
4、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毕业生,毕业后2年(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含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5、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二、报名、考试日期、地点
实行网上报名。报名及考试日期、地点均按各省(自治区、市)高校招生办公室规定的日期和地点进行。各科具体考试时间详见准考证。
三、学制和录取
学制三年。学完规定课程,考试合格,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政法大学在职在职研究生,发给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授予硕士学位。录取贯彻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招生录取均按全国统一规定执行。
四、学习期间待遇
我校学生均收培养费,5000元/学年,可转档案、户口政法大学在职在职研究生,中共四川省委党校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毕业时双向选择,在国家计划指导下派遣,我校欢迎委托培养生。学生在校三年免收住宿费,宿舍为两人间,带卫生间、电视、电话,实行公寓管理。学校承担学生在校期间的考察、论文制作、答辩等费用,我校还设有各类奖学金,并每年提供十个月的生活补贴。
为推动辽宁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实现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辽宁新篇章,培养具有坚实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功底和丰富专业知识的高素质领导干部和理论人才,根据《中共辽宁省委党校(辽宁行政学院 辽宁省社会主义学院)2024年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的有关要求,现将直属学区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专业
工商管理、经济管理
二、招生对象和报名条件
(一)招生对象
一般为驻沈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党校系统、部队等在职(现役)人员。
(二)报名条件(须同时满足)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道德素质,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在读本科生不得报考)内蒙古自治区党校在职研究生,中共辽宁省委党校(直属学区)2024年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者免试入学。
3.经所在单位同意,能够坚持到校参加面授学习和在职自学。报考须按干部管理权限经人事部门审核、签章同意。
三、报名办法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受理。
考生的职务职级(或职称)、文化程度、政治面貌等情况计算时间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并由考生所在党组织和单位人事部门严格审核把关。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对已录取者取消其学籍,已毕业者撤销其学历,并向其所在单位纪检监察、党组织或组织人事部门通报。三年之内不得再次报考。
(一)网上报名时间及网址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2024年2月26日至2024年2月28日内蒙古自治区党校在职研究生,额满为止。
2.报名入口:考生登录中共辽宁省委党校官网
,选择“研究生教育”—“在职研究生报名”进行网上报名。
3.在线报名步骤详见《在职研究生网报系统操作手册》。(附件1)
4.考生应选择就近的学区报名。
5.报名前,请仔细阅读“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二)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及携带材料
1.考生信息及资料通过初审后,登录系统自行打印《中共辽宁省委党校2024年在职研究生报名登记表》。
2.现场确认时间、地点:
第一次:2023年12月23日(周六)10:00-16:00;
第二次:2024年2月28日(周三)11:30-13:30。
沈阳市沈河区东大营街11号省委党校东校区培训楼B329会议室。
3.现场确认时,考生须亲自到场,并携带下列材料:
(1)填写完整并盖章的《中共辽宁省委党校2024年在职研究生报名登记表》(张贴照片为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标准为蓝色背景,且与报名时上传电子版照片为同一版本)。
(2)考生签字的《在职研究生招生考试承诺书》原件(附件2)。
(3)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学历(学位)证书认证件(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选择6个月以上)。
(4)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5)填写完整并盖章的《在职证明》原件(附件3)。
现场对考生报名照片、本人及身份证进行比对确认,确认通过后,待省委党校研究生工作处最终复审。在复审过程中,对于报名资格不符合规定的考生,省委党校研究生工作处有权要求相应考生做出调整或取消其报名资格。
四、报名考务费
180元/人,缴纳后不予退还。免试考生不收取此费用。
五、参考书目
1.《中共辽宁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入学考试辅导材料》,待考生缴纳报名考务费后统一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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