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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师范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统招)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复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日期:2023-05-30]
各招生单位:
根据教育部《201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教学[2014]4号)及《内蒙古师范大学2023年招收博士研究生考试及录取办法》(内师校发[2023]19号)等文件精神博士招生 报名,经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议定,现将复试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进入复试分数为单科(外国语、业务科1及业务科2)成绩不低于50分,总分不低于150分。
二、复试工作安排:
1.按照《内蒙古师范大学2023年招收博士研究生考试及录取办法》(内师校发[2023]19号)文件要求开展复试工作。
2.复试时间定于6月4日进行,具体时间由各招生单位确定并通知到参加复试的考生。
3.各单位须在6月6日将复试结果材料交到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
特此通知
附件1.内蒙古师范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统招)考试复试名单
附件2.内蒙古师范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统招)复试用表
咨询电话: —;
举报电话: —、,。
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
2023年5月30日
附件1.内蒙古师范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统招)考试进入复试名单.pdf
附件2.内蒙古师范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统招)复试用表.rar
内蒙古师范大学关于2023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公布和复核申请的通知
[日期:2023-05-26]
我校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公布和复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生在2023年5月26日14:00至5月29日14:00期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初试成绩。
二、考生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对有异议科目的考试成绩提出复核申请,没有异议的科目不提交。
三、成绩复核仅限考生本人申请,通过我校接收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成绩复核材料指定邮箱()提交复核申请,不受理现场、电话等其它形式的成绩复核申请。
1.申请复核时间为5月27日08:00点至5月29日17:00点,逾期不再受理。
2.申请方法:考生下载《内蒙古师范大学2023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成绩复核申请表》(详见附件)博士招生 报名,按照要求准确、完整填写申请复核的信息。信息填写错误不予受理复核。
3.复核范围:凡涉及试题漏评、成绩累计或登记错误的属于复核范围,其他情况不属于复核范围。同一科目考生只可提交一次复核申请。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考生答卷按照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考生不得查阅答卷。
4.考生提交复核申请后,经过规定程序组织专人复核后,通过发送复核申请考生本人邮箱、联系电话、短信等方式回复复核结果。无论复核成绩比原公布成绩增加还是减少,以复核后的成绩为准。
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 -。
纪检监察举报电话: -,,。
附件:《内蒙古师范大学2023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成绩复核申请表》
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
2023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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