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说:“EB-1A是通过率很低的项目
非一线顶级人才绝对不能通过
做了也等于浪费时间跟金钱“
有的则说:“EB-1A对申请人虽然有一定要求
但他们都是与众不同的杰出创造者
只要在所属行业内有一定的贡献
就都有可能申请成功”
于是呢
小编觉得有必要做些解释
希望各位申请人可以更理性地看待这个项目
那么究竟什么是EB-1A呢?
EB-1又称“杰出人才”移民,英文全称为 Based First 。这一类移民申请不需要申请劳工证,且签证配额十分充足,没有排期的困扰。
EB-1申请可以分为三种类型:
(1) EB-1A
EB-1A主要指那些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体育等领域中具有特殊才能,取得很高成就,并享有国家级或国际性声誉,而且其成果和贡献在该领域得到广泛认可的杰出专业人才。这些人应是被认为是该领域中少数的顶尖人物之一,申请人在获得绿卡后将在美国继续从事其领域内的工作,并且其工作会对美国社会的相关发展,提供实质贡献。
(2) EB-1B
EB-1B是指那些在某一特定的科学或学术领域中,取得国家级或国际性声誉的教授或研究人员。此外,申请人还必须在某学术领域中,至少执教或从事研究工作三年以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工作可以算作申请EB-1B中的工作经验。
(3) EB-1C
EB-1C指那些被跨国公司调任到美国的高级行政人员或高级经理。该外国人须获得美国公司永久聘任,而在此之前的三年期间内,已为在该美国公司的海外相关企业(母公司,子公司或关联公司)工作至少一年以上。
EB-1签证的优势在于申请程序中免去了申请劳工证这一步,从而大大缩短了整个移民申请的时间。另外怎么办杰出人才移民,这类移民申请不用花时间去等待签证配额,可以在短时间内获得绿卡。
每年美国颁发大约67万5千张绿卡给全球申请人,其中14万张给职业移民相关人士,自从1990年开始,美国在职业移民绿卡种类里划分了五个档次,而杰出人才EB-1A做为第一优先,每年有约4万张绿卡可以颁发。
简单的说博士后,就是不论您是科学家、研究员,还是画家、书法家、舞蹈家、音乐家、影视导演;又或者是各级特级教师、教育理论家、杰出企业家、工商人才、广告策划专家、著名运动员、教练员,无论哪个专业,只要在本行业有一定贡献或者比其他人成就更突出,就有资格申请杰出人才移民。近年来,EB-1A杰出人才移民也因为其周期短、过程易、费用低、没有语言要求、无需雇主、一步到位拿绿卡,而且是一人移民全家拿绿卡的的特点,一跃成为移民领域的最佳移民方式。
EB-1A对申请人有什么要求?
看到这里,是不是已经发现其实你也是符合申请条件的人群呢,到了这里,迈向美国的脚步已经迈出了第一步,接下来要做的是证明自己是所属领域的“杰出人才”。
我们必须在申请时递交相关材料至移民局,以证明自己在所从事的职业领域内的成就和贡献,也就是需要证明自己的“杰出”。如证明充分,通过移民局的审核,申请人就可以拿到I-140获批通知,也就代表您已经成功了!
签证要求:
根据美国移民法规定,符合杰出人才的外国人必须证明:
(1)申请人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体育领域里具有杰出的才能,得到广泛认可,取得很高成就,并且享有国家级或国际性的声誉与成就,其成就和贡献在该领域达到顶峰。申请人被认为是该领域中出类拔萃的人物之一。
(2)申请人在获得杰出人才绿卡后,将在美国继续从事其领域内的工作
(3)申请人的工作将会对美国社会的相关发展,带来极大利益。
对于上述要求,移民法又给出了两种具体的衡量标准:
(一)申请人是否曾经获得过一项或一项以上的重大国际知名奖励;
申请人只需证明其曾经获得过一项以上的重大国际知名奖励,无须提供其它证据,即可满足杰出人才的标准。移民法对于什么样的国际奖项才属于重大国际知名奖励并无确切定义。一般来说,诺贝尔奖、奥斯卡奖、奥运会奖牌或奖杯,或国际重大发明创造,都可以被接受为重大国际知名奖励。
对于无法满足第(一)条标准的申请人来说,移民法提供了第(二)条标准。
(二)申请人需符合以下十条标准中的任意三条,就可申请杰出人才移民:
“全国性或国际性奖项”。在其领域內,曾获得国家奖或国际认可奖项,证明在该领域內具有优异成就;
专业协会的会员资格。此类专业协会由该领域的国家或国际专家评定具有杰出成就人士才能加入为会员;
专业刊物及主要商业出版物,或主要媒体上发表过关于此申请人及其相关工作的报导,或曾有重要媒体报导过申请者以及申请者在所属专业领域內的成就;
在其领域內,曾经以个人或委员会成员身份担任评审,对其专业领域或其它相关领域內的其它人的作品进行评审鉴定;
在其领域內,曾经作出过学术研究或艺术上的独创、原创性的重要贡献;
在所属专业领域內的国内、国际刊物期刊或其它重要媒体上发表过的专业作品;
在国家级或具有较高声誉或较大影响的艺术展览会或其他场所上,举办作品展览或其他展示活动;
在工作机构、重要专业组织、团体担任主要领导或其它重要职务;
在相关领域,申请人的薪资、报酬、或待遇远远高于其它同行;
在表演、艺术上获得商业方面的成功。
那么,申请需要提供哪些文件呢?
在实际的EB1A操作中,通常需要申请人准备以下的文件来证明自己具有移民法所要求的杰出才能:
(1) 国际性奖项的证书
(2)专业期刊或重要媒体上发表过的学术文章
(3)对同专业领域中其他人的作品发表过的评论
(4)专业协会的会员资格证书(由其领域内的国内或国际专家评定会员资格)
(5) 专业期刊或主要媒体关于申请人的报道
(6) 在科学、学术、艺术等专业领域里作出原创性的重要贡献的证明
(7) 举办艺术展览或其他展示活动的证明
(8) 在重要的专业组织、团体、机构担任领导职务或其它重要职务的证明
(9) 拥有高薪或其它优厚待遇的收入证明
(10)在表演、艺术上获得商业方面的成功,并可以通过票房收入、影片、录音带、录影带、DVD等的销售量得到反映。
另外,由领域内专家撰写的推荐信也可以作为一种申请人对杰出才能的辅助证明,但推荐信应包括以下内容:
(1)作者发表评论的资格。
(2)申请人的背景和成就,以及对申请人原创性的重要贡献的评论。
(3)对于申请人的出版物,所获奖项,专业协会会员资格的重要性的评论。
(4)能够使申请人在同行业脱颖而出的特别知识怎么办杰出人才移民,(详细讲解篇)如何申请美国EB1A杰出人才移民?,能力或经验。
(5)申请人将利用这些杰出才能在将来从事的事业中使美国受益。
但是
你知道吗
这里面是有陷阱的!
虽说EB-1A的条件没有那么高不可攀,即使不是诺贝尔获奖者、奥斯卡奖得主也可以申请。很多人没有获得这些奖项也通过并获得了绿卡。但是大家不要因此就觉得EB-1A很好办,其实现在美国移民局对EB-1A的申请是卡得越来越严了。
所以,想要通过EB-1A申请美国移民的“杰出人才”,一定要注意下面的这些“陷阱”:
注意要素1: 要证明世界上极少数人能达到你的水平
也就是世界上大多数人都达不到你的水平,这点其实就是很难的。
注意要素2 :申请人要满足移民局规定的3/10条件
移民局目前对这个3/10条件的审核也越来越严,不仅要看到所获得的奖上海mba,还要让申请人证明各种杰出证据的评判标准。 比如,申请人是某权威组织的评委,那么就要证明成为评委的标准是什么;申请人是某世界一流组织的成员,那么要证明成为其成员的标准是什么。所以在收集资料时也是很困难的。
注意要素3 :切勿轻信“捷径”,谎言一旦事发后果严重
这点要特别强调,现在市场上有人说交20万美元就能给办杰出人才绿卡,他还会制造各种文件等。若是通过这种途径去办杰出人才绿卡,被移民局识破后绿卡剥夺、即使已成为公民也会被剥夺公民身份。 面谈时,移民官也会进行严格的审核,可能会要求申请人当场展示技能。 比如,申请杰出厨师,移民官可能会问“北京烤鸭怎么做?”等问题;杰出表演人士可能会要求当场表演。这种情况若不是真正的杰出人才硕士,就非常容易被移民局识破。
从2010年开始,移民局有了明确规定,给予他们工作人员权利,在你满足了EB-1A的必要条件的情况下,也可以拒绝你的申请。专业移民机构的作用在这个时候就会显得尤为重要。 在满足标准的情况下,如何从众多资料中提炼出申请人的独特价值,找到其的“独特性”,并用理论去说服移民官,才是成功获批的关键因素。
办理杰出人才移民的条件,权威实用| EB1美国杰出人才移民申请,子女21岁怎么办?
2018年3月中旬,美国国务院发布了4月移民签证排期表。
从2018年4月1日起,中国大陆地区出生者的EB1签证号码名额再次变为不可用。这是继2016年8月和2017年6月当年EB1签证名额用光后办理杰出人才移民的条件,连续第三年出现EB1排期。不同的是2016年和2017年都是当年10月1号启用新的一年签证配额名额时,EB1签证恢复为可用状态。而如今,EB1的申请人越来越多,签证名额用光的时间也随之提前,前段时间已从8月提前到6月,而今年则从6月提前到了4月。
按照现在的情况,从2018年10月1日启用的2019年度签证号码配额,也许到了2019年2月甚至更早就会被用光。美国庞飞律师特别提醒申请人一定要提早规划,未来EB1的申请审批会越来越严格,等待时间也会越来越长。
越来越多的EB1申请者进入排期状态,那么如何看懂排期表呢?美国庞飞律师以EB1为例,为大家一一解析排期表的详细信息。
一、如何看懂排期表
1)EB1签证配额
虽然EB1分为EB1A、EB1B和EB1C三类,但在移民签证配额的计算上是算在一起的,都被视为EB1,共同使用EB1的签证配额。
2)移民签证可用
如果在某个优先移民类别或出生国家签证需求少于供给数量时,签证就变为“可用”,在公告栏中用“C”来表示“当前”()。这表示对于该签证特定优先类别和出生国家的所有符合条件的海外申请受益人以及境内调整身份的申请受益人,签证号码当前都是可用的。
表中1st表示EB1,第二栏表示除了第三至七栏列举的地区外,其它所有地区出生的I-140获批者的签证名额都是可用的。这也就意味着随时可以启动海外领馆移民签证程序或I-485境内调整身份程序。
3)当签证号码为不可用
如果签证需求在某个优先移民类别和国家需求大于供给,配额内不能满足申请者需要,就会给该类别和国家的申请受益人设置一个截止日(Cut Off Date)。
这种情况下,只有申请受益人的优先日期早于签证公告栏上截止日的申请,受益人才能被分配一个移民签证号码。如果申请受益人的优先日期晚于该移民类别和国家公告栏列出的日期,申请受益人就没有可用签证。签证不可用在公告栏上用U()来表示。
例如上面公告栏内对于中国大陆出生者EB1移民类别的截止日是2012年1月1日,那么优先日期在此之前的申请受益人签证号码就是可用的,就可以启动广州领事馆或境内调整身份程序。优先日期在此之后的I-140获批者,就要等到今年的10月1日启动新一年度的签证配额。
同时,庞飞律师提示大家看到截止日是2012年1月1日不要惊慌,到10月1日所有I-140获批者的签证就都会恢复为“可用”状态。也就是说,从这个日期的设置也可以分析出,2012年EB1的I-140获批者也有“主动”拖着未办理下一步海外领事馆移民签证程序或I-485境内调整身份程序的。
I-140获批后博士后,移民局要求在一年之内 “采取行动” 。但是如果出于特殊情况,I-140获批者只要保持每年一次同国家签证中心的联系,也可以合法延迟登陆或调整身份。
EB1移民政策法规及审批分析师马克介绍,签证公告一般提前2周发布,申请受益人要十分注意签证公告栏变为“可用”的月份日期。
例如,如果优先日期9月份还不是C,可能9月中旬发布的公告表明:10月份申请受益人的优先日期变为C,那么10月份的时候申请受益人就可以提交I-485申请,但如果申请受益人心急,9月底就提交了I-485申请材料,假如9月30日申请材料邮寄到达了移民局上海mba,收件日期被移民局标注为9月30日,那么两种情况会发生:一种可能是移民局退回申请;另外一种更糟糕的情况是申请受益人的申请进入审核程序,半年后拒绝了申请。这是因为申请材料提前寄到了一天!当月签证配额的数量取决于多种因素,也随时变化,有时还会滞后。
例如,有多少移民签证已经在海外领事馆批准,前一个月美国境内又批准了多少来自该国家出生者的I-485申请,这些数据的统计都影响着优先日期,反过来还会影响优先日期公布后,下一个月可以提交移民签证或I-485申请者的数量。这就解释了为什么有些申请人明明已经接到广州领事馆面试通知,却随后又被告知延期。审批分析师马克提示,如果配偶是出生在不同的国家,也可以依据交叉原则考虑依据配偶的出生国家,来获得签证配额。
除了排期的问题,庞飞律师表示目前经常会被问道关于“儿童年龄保护法案”的问题。目前很多申请者都面临着申请人子女年龄接近21岁的问题。很多EB5的申请人非常关心在排期等待期间,子女是否有超龄的问题。就此庞飞律师在此介绍大家关心的《儿童年龄保护法案》(CSPA)。
二、《儿童年龄保护法案》
1)儿童的定义
“移民与国籍法” (INA)将“儿童”定义为未满21岁且未婚的人。
2)儿童身份保护法案(CSPA)
如果申请人以儿童身份申请合法永久居民身份(也称绿卡),但在获得批准之前年龄已经超过21岁。那么从移民角度讲该申请人将不再被视为儿童。这种情况通常被称为“超龄”,这就意味着这类申请者将需要提交新类别的申请,且要等待更长时间才能获得绿卡,或者可能不再有资格获得绿卡。
美国国会意识到,许多儿童因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有大量待处理积压申请案而超龄,因此颁布了“儿童身份保护法案”(CSPA),以保护某些儿童免于“超龄”。CSPA已于2002年8月6日生效。
3)如何计算CSPA年龄
儿童身份保护法案提供了一种计算年龄的方法,以确认申请者是否符合对“儿童” 的定义,所计算出的儿童年龄被称为的“CSPA年龄”。这个法案允许一些人在21岁生日以后仍然在移民意义上被分入“儿童”类别。
那么如何计算CSPA年龄呢?简单地说,就是通过申请者 “移民签证可用日期”减去“等待审批时间“的天数计算出来的。当然,在此期间申请者必须保持未婚状态。
CSPA年龄=移民签证可用日期时的年龄-申请审批等待时间的天数
其中移民签证可用日期时的年龄被界定为下列两个日期中较晚的日期:
A.美国国务院移民签证排期公告栏签证变为可用()那个月的第一天
B.申请者申请获批的那一天
等待审批时间的天数是正确提交日期(移民局收到正确提交的日期)到批准日期之间的天数。
等待审批时间的天数=移民局批准日期-移民局收到申请日期
举个例子:移民签证可用的那一天,申请者的孩子的年龄是21岁零4个月,而申请者的EB-1A的I-140申请是交上去后6个月批准的,那么申请者孩子的CSPA年龄就是:21岁4个月-6个月=20岁10个月 (小于21岁)
4)是否要申请加急审批
美国国务院2018年3月中旬公布,从4月1日期,中国大陆出生人EB-1A出现排期,如果在当年10月1日恢复签证名额为“当前“可用的状态,如果一个EB-1A申请受益人的孩子的出生日期是1997年6月30日,依据提交和审批时间不同,马克会给出几个例子来说明:CSPA年龄不但要看申请人子女实际年龄、提交日期,更与移民局审理的时间长度有关,是否申请加急审批程序,还要特别小心。
下面通过几个例子来看看哪些情况需要考虑申请加急审批?!
情况A:使用加急审批程序
移民局收到申请日期:2018年3月25日
移民局批准日期:2018年3月30 日
CSPA年龄:20岁9个月(2018年3月30日时年龄 -6天等待审批时间)
结果:CSPA年龄锁定小于21岁月
因为申请受益人获批时,还处于签证名额可用的3月30日。换句话说,“移民签证可用日期”就是批准那一天。
情况B:使用加急审批程序
移民局收到申请日期:2018年3月25日
移民局批准日期:2018年4月1 日
CSPA年龄:21岁3个月(2018年10月1日时年龄 -7天等待审批时间)
结果:CSPA年龄大于21岁
情况C:使用普通审批程序
移民局收到申请日期:2018年3月25日
移民局批准日期:2018年6月20日
CSPA年龄= 21岁3个月(2018年10月1日时年龄)-3个月少5天
结果:CSPA年龄大于21岁
情况D:使用普通审批程序
移民局收到申请日期:2018年3月25日
移民局批准日期:2018年6月30日
CSPA年龄= 21岁3个月(2018年10月1日时年龄-3个月零5天)
结果:CSPA年龄锁定小于21岁
情况 E:使用普通审批程序
移民局收到申请日期:2018年3月25日
移民局批准日期:2018年9月30日
CSPA年龄= 21岁3个月(2018年10月1日时年龄-6个月零5天 )
结果:CSPA年龄锁定小于21岁
情况F:使用普通审批程序
移民局收到申请日期:2018年6月30日
移民局批准日期:2019年5月1日
CSPA年龄: 22岁3个月(2019年10月1日时年龄-10个月零1天)
结果:CSPA年龄大于21岁
5)在I-140批准后,广州领事馆或美国境内调整身份程序中对于CSPA的要求:
A.如果申请人在I-140获批时签证名额是可用的,他必须在获批日之后一年内采取行动。
B.如果申请人在I-140获批时签证名额是不可用的,他必须在签证名额可用日之后一年采取行动。
例如申请人EB-1A的I-140是在2018年3月30日批的,当时签证名额为可用状态,他就必须在2019年3月30日前采取进一步行动;如果申请人的EB-1A的I-140是在2018年4月1日批的,当时签证名额为不可用状态,他就必须在2018年10月1日签证名额可用后一年内,即在2019年10月1日前采取行动。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满足”采取行动”的要求:
1. 正确提交I-485表格,申请登记永久居留或调整身份;要么
2. 提交DS-260(至少第1部分)移民签证电子申请;要么
3. 提交I-824表格,提出对已批准申请进一步采取行动的要求。
此外,如果你一年内没采取行动,但可以证明是因不可抗力,申请者可能也有机会取得豁免。
以上内容由美国庞飞律师事务所提供,本平台编辑整理。庞飞律师事务所在商业、移民、知识产权、不动产和民事等领域拥有超过十年的专业经验。将客户的利益放在首位,这是该律师事务所自身深刻理解和长期秉承的价值。
如你有以上相关法律问题办理杰出人才移民的条件博士,权威实用| EB1美国杰出人才移民申请,子女21岁怎么办?,请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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