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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讲述 矿大研究生自己的故事 |
2021年关于接收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博士课程学习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为做好2021年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进入博士课程学习资格审核工作人员博士,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基本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已获得硕士学位,并在获得硕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即2018年7月31日前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
2.申请人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领域做出突出成绩,在申请学位的学科领域独立发表过高水平的学术论文或出版过高水平的专著等。
3.申请人科研成果获得国家级或省部级以上奖励(如未满足本条要求,可先申请进行课程学习人员博士,但申请学位前须达到本条要求)。
4.培养单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学科专业及导师安排
1.学科专业、导师研究方向等信息参照我校《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仅接受第一外语为英语的学生申请,具体导师名单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公布。
2.每位导师接收人数有限(原则上每位导师最多接收2名),申请人请在报名前与导师联系,经导师同意后方可填报。
三、审核程序及日期安排
(一)网上报名
2021年4月1日-4月30日,申请人登陆报名网站(网址::9000),进行个人信息注册,并按照网站提示和要求完成网上报名(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二)申请人提交材料
1.《中国矿业大学2021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博士课程学习资格审核表》(报名系统生成)1份;
2.身份证复印件1份;
3.最后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通过申请
5.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硕士学位网上查询结果或认证报告书各1份;
硕士学位通过查询
6.取得硕士学位后近五年来,代表性著作、论文、作品(封面、目录、正文),成果及奖励证书,外语水平证明等主要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1套(应与报名系统填报信息一致)。
以上申请材料(请勿装订成册)请于2021年5月10日前通过邮局EMS或顺丰快递寄至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以当地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四、资格审核
研究生院和各培养单位组成考核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评价(具体审核评价考核方式和时间安排由培养单位自行确定并通知申请人),并根据申请人政治思想、审核评价结果等,择优确定具有进入博士课程学习资格的人员名单。名单确定后,研究生院拟于2021年7月30日前发放课程学习通知书。
五、课程学习与论文
1.申请人学习资格确定后,根据学校相关学科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和培养单位的要求,在导师的指导下制定培养计划,选修博士生课程,开展学术论文和学位论文撰写,待满足学位申请条件后申请博士学位。
2.申请人自批准同意进入我校博士生课程学习起,一般在六年内完成博士学位论文工作并申请学位,逾期则取消申请学位资格,导师指导学位论文工作自动终止。
六、学位申请
申请人向我校提出博士学位申请时,应具备下列条件:
1.获得硕士学位后工作五年以上;
2.科研成果获得省部级水平以上奖励;
3.已通过有关学科博士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博士学位课程、培养环节和论文答辩,成绩合格;
4.进入课程学习后的取得的高水平学术成果应满足2021级博士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创新性成果要求。
七、缴纳费用
学费标准为1万元/生·学年,按三年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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