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获学士学位后具有6年以上工作经历(从获学士学位之日起)并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
②获学士学位后具有10年以上工作经历(从获学士学位之日起)。
代表性科研成果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在本职工作中已取得显著性成果,其中至少一项成果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排名前六);
②参与过电子信息类行业领域内重大重点科研或工程项目(任务书排名前五);
③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电子信息类领域内发表过高水平学术论文至少1篇或以第一作者身份授权电子信息类发明专利1项。
(四)对电子信息类工程应用、工程管理研究有浓厚的兴趣,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五)参与过所在单位承担的电子信息类国家科技重大项目或单位自主设置的电子信息类科技重大项目,并担任主要技术骨干或管理骨干,具有成为创新人才的潜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六)申请人为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除了满足以上(一)至(五)的专业博士基本报考条件外,还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科研成果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以第一完成人发表高水平学术期刊/会议论文2篇;以第一完成人授权发明专利1件;作为负责人参加大学生科技创新大赛(“互联网+”“挑战杯”等)获省级及以上一等奖1项;作为参与者获省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励1项。
2.应届毕业生已落实就业单位,与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报硕士条件,由用人单位确定学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研究课题报硕士条件,并给予相应的经费支持。
(七)申请人为已获硕士学位的考生,除了满足以上(一)至(五)的专业博士基本报考条件外,还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考生本科或硕士阶段具有计算机类相关学科领域背景,具有较好的计算机类相关领域工程技术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或潜力。
2、考生需具有计算机类相关行业2年及以上实际工作经验。
三、招生方式
硕博连读或申请考核制(其中硕博连读招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当年招生计划的20%)。
四、选拔程序
(一)个人申请
申请人根据校研究生院日程公告(报名时间:2023年6月14日9:00-2023年6月20日9:00。),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缴费,提交相关报名材料电子版。
复试时,申请人向我院研究生教学办提交如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成功后的《报名信息表》(从报名系统下载,需考生本人签字、单位人事或政工部门盖章);
2.填写完整的《硕博连读申请表》或《申请审核制申请表》(从报名网站下载);
3.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只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
4.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二代居民身份证须正反两面复印);
5.科研成果及获奖证书等证明学术才能的材料复印件及各培养单位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
6.硕士阶段成绩单复印件;
7.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推荐书格式从报名网站下载)。
(二)考核选拔
1、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成员包括分管科研、研究生培养和管理工作的党政负责人以及博士生导师代表,成员共7人,负责制定本学院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
2、复试专家组成员由今年拟招生的博士生导师、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学院分管科研、研究生培养和管理工作的党政负责人组成。若招生的博士生导师因病因事不能参加复试,可以全权委托本学科其他博士生导师代为对考生进行面试。复试专家组对考生外语听说能力、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进行综合考查并打分排序。
3、6月20日后,我院研究生教学办将通知工程博士申请人复试日程安排,6月25日前将完成复试。
4、选拔方式:复试采用线下面试。
5、考核内容
考核主要包括对考生的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考查、英语应用能力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内容。考核成绩采用百分制,满分100分。
(1)学术水平考查:复试小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重点考查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和科研成果、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
(2)英语应用能力:对考生进行英语的听、说能力的测试。
复试中还将参考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学院党委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守法表现等方面。
6、拟录取办法
考核结束后,对考核合格的考生,将依据考生的考核成绩进行排序,由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如出现有多名申请人报考同一导师的情况,根据申请人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1人。复试结果经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将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最终录取结果由学校研究生院公布。
五、公示
我院将参加复试所有考生的复试成绩等情况在本单位网站上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我院将拟录取的博士生申请材料报送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定拟录取名单后,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六、其他事宜
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考查涉及的相关问题由复试专家组负责解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涉及的相关问题由院党委负责解释;学院的工作细则及其实施过程涉及的其他相关问题,由学院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七、监督电话
对复试考核和录取工作全过程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由督查组统一受理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查处(监督电话: —,电子邮箱:。)。
安徽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3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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