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以下简称“中欧法学院”)于2008年9月17日正式设立(办学许可证编号:5N),是非法人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中方举办者为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在职硕士,外方举办者为 of , (德国汉堡大学)。学院以中国政府和欧盟的《财务协议》为框架,以中国政法大学和德国汉堡大学( of , )依据中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达成的《组建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的中外合作办学协议》为基础,由16所中欧合伙人院校和28家国际知名律师事务所、研究机构等协作单位组成。
中欧法学院旨在为中国和其他国家及国际组织培养通晓中国、欧盟法律,具有整体性学科思维、完备的应用技艺的通用型涉外法律职业人才。目标职业为中国和外国律师事务所律师、中国和跨国公司法务人员、中国和国际公务员、中国法律机构涉外事务人员等。
教育部“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中外合作办学监管工作信息平台公布中欧法学院信息网址为:。
“欧洲-国际法学硕士”项目是德国汉堡大学与中国政法大学合作的项目,学生顺利完成此项目的学习,即可获得德国汉堡大学颁发的法学硕士学位。“欧洲-国际法学硕士”项目为自主招生,招生标准应当不低于德国汉堡大学在德国的标准。
学位授予办法详见“欧洲-国际法学硕士项目考试规程”,载于中欧法学院网站:以及德国汉堡大学网站:
“欧洲—国际法硕士”项目简介
一、课程和师资
该项目的课程包括4个单元必修课和1个单元选修课,每个单元由若干门相近或者相关课程构成。必修课分为国际公法与人权、欧盟法、欧洲商法、国际商法四大单元,包括:国际公法基础、国际组织法、欧洲人权法、欧盟法律基础、竞争法、欧洲公司法、破产法、国际民事诉讼与仲裁、国际金融市场与监管、国际贸易组织法、国际知识产权保护等课程。必修课结束前安排国际商事模拟仲裁课程,旨在培养学生运用理论于实践的综合能力。必修课在位于北京的中国政法大学昌平校区学习或者在线学习(具体视新冠肺炎疫情的发展确定);选修课单元在北京和欧洲合伙人院校开设或者在线学习(具体视新冠肺炎疫情的发展确定)。
该项目的课程以欧洲法律传统、欧洲一体化和法律统一的趋势为背景,全面介绍欧盟法和国际法,而不是仅关注某个国家的法律。该项目旨在让学生通过探索保留既存法律传统与促进法律整合之间的平衡,来接触广阔法律领域。
项目教授来自中欧法学院合伙人院校,它们是:德国汉堡大学、西班牙马德里自治大学、意大利博洛尼亚大学、法国斯特拉斯堡大学、瑞典隆德大学、比利时鲁汶大学、匈牙利中欧大学、匈牙利罗兰德依亚托斯大学、荷兰马斯特里赫特大学、波兰克拉科夫雅盖隆大学、英国曼彻斯特大学和奥地利维也纳经济大学。
点击查看欧洲-国际法学硕士课程设置情况()以及师资情况()。
二、学位论文
从第二学期第1周开始,学生开始论文写作,由任课教授承担学生的论文指导。
三、教学语言:英语。
四、教学地点:中国政法大学昌平校区。
五、修学期限:一学年。每年9月开学,次年6月完成课程学习。
六、学位认证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根据中外合作办学颁发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认证注册信息库提供的信息,对中外合作办学学生获得的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进行后续认证并出具相应的证书。学生可以向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申请中外合作办学学位认证国际法学在职硕士,具体认证方式及要求请见:
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监管工作信息平台: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七、就业报到
符合要求的学生可以向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申请办理《中外合作办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明信》,具体请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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