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需要,充分发挥国家检察官学院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的办学优势,积极探索法学理论与检察实务相结合的高层次专门人才的培养模式,促进我国法治事业的发展,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后流动站在国家检察官学院设立分站点,采取联合培养博士后的模式,共同培养高层次理论精通、业务精湛的优秀检察官和有志于检察理论和实务研究的专业人才。
现将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后流动站国家检察官学院分站点2016年博士后招生事项公布如下:
一、联合培养
(一)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后流动站在国家检察官学院设立分站点,具体负责联合培养博士后的招收、管理及在站考核工作。
(二)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时间一般为两年中国人民大学博士后,由联合培养双方单位共同管理。
(三)每位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将由专家指导小组(联合培养双方单位各一位导师)共同指导其科研工作。
(四)联合培养博士后可使用联合培养双方单位的图书以及相关学术资源。
二、导师资源
(一)国家检察官学院导师组成员:
1、朱孝清教授(十二届全国政协常委、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
2、孙谦教授(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3、姜建初教授(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4、童建明教授(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5、张智辉教授(国家检察官学院教授);
6、石少侠教授(国家检察官学院教授)。
(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导师组成员:
法学院各专业博士生导师。
三、招生名额及条件
(一)招生计划:拟招2—3名,依照国家博士后管理有关规定及政策,根据申报者业务及科研综合条件进行遴选,博士后进站后原则上须将人事档案关系转至中国人民大学;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原则上年龄需在40周岁以下,而且博士毕业不超过5年;
(四)申请者近5年内以独立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两篇以上学术论文;
(五)来自检察系统,精通检察业务,有较强的学术科研能力,能够完成博士后在站期间的研究工作。
四、申请材料
申请人首先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进行注册和电子申请(),并于2016年4月15日前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网报生成《博士后申请表》(一式六份);
2、网报生成《专家推荐信》两份,其中一份由申请者的博士指导老师填写;
3、研究计划概要(3000字左右,一式六份);
4、博士学位证明(学位证、毕业证复印件,应届博士生可缓交);
5、能证明申请人研究成果、学术水平的主要材料(一份)及成果清单(一式六份)。
上述材料请特快专递邮寄到:北京市昌平区百沙路9号国家检察官学院学历教育部张卓琛(收)中国人民大学博士后,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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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人民大学是一所以人文社会科学为主的综合性研究型全国重点大学,法学院是中国人民大学的主要学院之一。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成立于1950年中国人民大学在职研究生课程班,是新中国诞生后创立的第一所正规的高等法学教育机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被誉为中国法学教育的“工作母机”和“法学家的摇篮”,已成为引领法学教育的重镇、凝聚国内优秀法律人才的平台和沟通中外法学交流的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