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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博士的学位,南京大学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实施方案

依据《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工作管理办法》的精神与要求,为有效选拔高质量人才,特制订本管理办法。本办法(试行)适用于南京大学管理学院招收的2022年及以后申请入学的博士研究生(不包括直博生、硕博连读、港澳台和外国留学生考生,该类考生仍沿用南京大学及学院的相关招生规定)。报名前应仔细阅读南京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和南京大学管理学院“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实施方案。

依据《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工作管理办法》的精神与要求,为有效选拔高质量人才,特制订本管理办法。本办法(试行)适用于南京大学管理学院招收的2022年及以后申请入学的博士研究生(不包括直博生、硕博连读、港澳台和外国留学生考生,该类考生仍沿用南京大学及学院的相关招生规定)。考生在报名前请务必仔细阅读南京大学研究生院主页公布的当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招生目录以及本实施方案。

一、申请条件

1. 申请者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行端正。

2. 申请者应符合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身心健康。

3. 申请者应具备良好的学术科研能力。

4. 申请者的学位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应届毕业硕士生须在博士生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证书。在国(境)外攻读硕士学位的考生国外博士的学位,须在2022年9月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已获得硕士及硕士以上学位。持国(境)外学位证书的考生,须在2022年9月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 英语水平原则上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CET-4≥497分;

(2)CET-6≥426分;

(3)IELTS≥6.0;

(4)TOEFL≥85。

在国外留学并获得教育部学位学历认证的可不受该条件限制。

6. 至少两名管理学科有关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南京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信,下载地址 :)

7. 只招收非定向考生和定向考生中的高校教师。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每位博导每年最多招收1名定向就业博士生(不含教育部专项招生计划)。

8. 报考者报名时应确认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如不符合报考条件,学校将取消考生的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相关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申请材料

1. 《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一份(从研究生院网站上下载打印)。同时请在此表第一页右上角书写个人手机号和常用电子邮箱。

2. 往届生的硕士毕业证复印件、硕士学位证复印件,应届生的学生证复印件和由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盖章的应届硕士毕业生证明及复印件;持国(境)外学位证书的考生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考试时提供相应材料的原件。

3. 本科阶段课程成绩单和硕士阶段课程成绩单原件一份(复印件加盖研究生管理部门成绩公章或考生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

4. 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一份,考试时提供原件。

5. 现阶段代表性科研成果。

6. 至少两名管理学科有关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专家推荐信,不包含报考导师的推荐信。

7. 已获硕士学位的申请者须提供硕士学位论文,请直接提供给报考导师,无需寄送。

8. 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包括研究目的与意义,研究现状,研究设计与研究模型,研究分析方法,不少于5000字)。

三、申请流程

1. 申请人应登录南京大学指定的博士生招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按博士生网上报名须知要求如实填写和提交报名信息。报名前应仔细阅读南京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和南京大学管理学院“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实施方案。请考生及时留意查看南京大学研究生院主页公布的《南京大学2022年报考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类)网上报名须知》,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11月23日-12月13日,报名截止时间为12月13日23点59分。具体时间以研究生院公布的通知为准,并交纳报名考试费。报名交费后,生成《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2. 填写打印本人《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与其他个人材料、一并用夹子夹好(可供单页抽出检阅,千万不要装订成册),请务必按照“申请材料”所列材料清单顺序夹好全部材料(附件1,需手写签字作为材料封面)。并请于2021年12月1日-2021年12月20日(以寄出快递单据为准,邮寄方式限于顺丰快递,其他方式恕不接收)寄送到管理学院办公室(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金银街18号南京大学商学院安中楼1301,严老师,电话:,邮编:)。请在快递封面注明“南京大学管理学院XX专业‘申请―考核制’材料”,申请苏州校区的考生请注明“苏州校区XX专业‘申请―考核制’材料”。

3. 网上报名后,涉及以下情况的考生国外博士的学位,须将下列指定材料在2021 年12 月20 日前(以寄出邮局邮戳或凭据为准)通过中国邮政EMS 寄送到仙林校区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63 号南京大学仙林校区行政北楼911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电话:,邮编:)。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招生计划的考生,提交由考生所在省(市、区)教育厅民族教育处(或高等教育处)盖章的“2022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

教育部其它专项计划,待教育部发布相关文件后,研究生院将另行通知。

4. 注意事项:

国外博士的学位

(1)请严格遵守南京大学研究生院主页相关通知中的各项要求。

(2)申请者需严格按照要求准备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中凡须签字、盖章处,务必规范、完备。

(3)如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及时寄送报名材料而导致无法参加考试,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考生提供的所有报考材料均应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考试、录取资格。

(4)材料接收截止一周内在学院网站上公布所有提交材料的考生名单,请自行查看,不接受电话查询。申请材料一概不予退还,如有需要,请寄送前复印好相关材料。

(5)我院将组织审核小组和博导分别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和评分,初审合格的申请人方能参加综合考核。考核名单及相关进程将在2022年1月中下旬公布,请密切关注我院网站相关通知。

(6)考生应慎重填写培养方式,一经确认,不得更改。

(7)申请者在综合考核前须到管理学院办公室进行资格复审,提交申请材料原件,一经发现申请材料作伪,将取消参加考核资格。

四、材料审核

1. 资格审核时间:2021年12月20日-2022年1月13日

2. 资格审核:由管理学院招生工作小组对申请者资格进行审核,对不符合申报条件者,不予进入下一轮选拔程序及复试。

3. 材料审核(满分100分):管理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制定审核评分细则,并成立材料审核专家小组,由五位不同研究方向的教师组成。材料审核专家小组依据评分细则对申请者的学术经历、外语水平、科研成果与获奖、研究计划、学术潜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估,给予百分制成绩,材料审核不及格者(低于60分)不能进入综合考核环节。分导师按照申请者者成绩排序,每位导师选出不超过5名(不包括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候选者,经管理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核,最终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环节的名单。

4. 公布结果:2022年1月中下旬在我院网站上公布审核结果,并及时通知申请者。

五、综合考核

1. 综合考核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环节,初试为笔试,复试为面试。

2. 初试。闭卷考试,3小时,满分100分,时间:2022年3月中上旬。

(1)初试内容包括:①英语(30分),主要考察专业英语(英译汉与汉译英);②综合能力测试(70分),针对企业管理和会计学两个专业的考生,分别考察其对学科主要研究方法、核心理论及应用的掌握程度,初试不及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2)初试由管理学院组织相关专家组成命题小组,并严格按照研究生命题考试的相关规定执行。

3. 复试。满分100分,包括考生个人陈述10分钟(阐述个人教育、学习及科研工作,以及未来的研究计划),英语口语听力与抽题回答互动10分钟。时间:2022年3月中上旬。

(1)复试由学院组织复试小组,由不少于五人的本学科副教授职称(含)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以上的专家组成,报考导师必须参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者必须委托一名导师代为参加。

(2)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制定面试细则,对考生专业背景、理论知识、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外语水平等相关因素提出具体要求。

(3)复试主要对申请者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和学术水平的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特别注重考查申请者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该部分结果为合格与不合格,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学术水平考核由专家依据学院的面试细则要求打分,学术水平不及格者(学术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说明:笔试与面试具体形式视疫情发展情况而定。

六、录取

1. 根据考生的材料审核、初试与复试的成绩,分别按照20%、40%、40%的权重计算总分并排序。由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根据学院招生计划及导师的招生额度,分导师按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报考同一导师的,优先考虑硕博连读的考生。

2. 针对报考同一导师的学生综合成绩完全相同情况,将依次按照复试、初试和材料审核分数进行排序,即复试成绩高者优先;如复试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排序,笔试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相同,则按材料审核中导师意愿分数排序。

3. 管理学院确定拟录取名单,报请研究生院审批后,网上公示拟录取博士生名单,经体检、思想品德考核、调档等流程后,向拟录取新生发录取通知书。

4. 如有拟录取考生放弃,按如下规则开展补录:首先递补原放弃考生导师名下合格生源中综合成绩次之的考生;导师名下没有合格生源递补,则空余出的指标由院系根据指标分配原则确定的招生顺序转加给相关导师,从每位相关导师名下的合格生源中按指标分配原则确定的名额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补录。

5.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援疆博士师资计划”等教育部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同时符合教育部公布的各专项计划的报考条件和要求。相关专项计划的拟录取名单将由学校公示,正式录取名单以教育部审核结果为准。

七、信息公开

学院将在网站上公布材料审核结果、所有参与复试考生(含拟录取考生)的初试(笔试)、复试(面试)成绩、综合成绩等信息。

八、监督保障机制

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申请-考核制”实施过程的监督,以确保录取的公平、公正、公开。

九、咨询及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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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硕博教育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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