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源河北师范大学官微河北免考博士河北免考博士,侵权联删)
河北师范大学是河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的省属重点大学,河北省“双一流”建设一层次高校。学校现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种;每年开展1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
一、招生专业
教育领导与管理,学校课程与教学,汉语国际教育
二、招生计划
11人 教育领导与管理
5人 学校课程与教学
3人 汉语国际教育
三、招生方式
普通招考
四、报名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符合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
已获得硕士学位
5
报考教育领导与管理、学校课程与教学领域的考生,报考时应是具有5年(含)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取得相当成就且具有较强研究能力的中小学教师和各级各类学校的管理人员;“学校课程与教学”领域只招收中小学教师;“教育领导与管理”领域只招收各级各类学校管理人员。
6
报考汉语国际教育领域的考生,报考时应是具有3年(含)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具有相当成就的各级各类学校教师或从事汉语国际教育的教师;具有海外或其他教育机构的全职汉语国际教育教学工作经历者优先,其中国家公派教师和汉语教师志愿者赴海外中小学从事汉语教学的应由中外语言合作交流中心出具证明。
五、报名流程
1.网上报名时间由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确定,大约为2021年12月份。“普通招考”、“硕博连读”、“申请-考核”三类考生均须通过网上报名交费。请考生届时登录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查看报名通知。
2.参加“申请-考核”选拔的考生在网上报名后按照招生院系实施细则的要求提供申请材料。“普通招考”和“硕博连读”考生在网上报名后须按要求提供以下材料(有关报考材料模板届时从研究生院官网下载);提交材料的要求和方式另行通知。
1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登记表中的“单位意见”一栏必须由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明确意见(同意报考定向就业或非定向就业),并加盖公章;应届硕士毕业生由本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填写意见。
2
专家推荐信。两位与所报考学科专业相近、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信,考生报考的导师一般不作为推荐人。
3
攻读硕士学位课程学习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及论文评议书复印件
4
最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照像、现场确认时必须出示证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研究生管理部门开具的学籍证明。
5
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
报考“思政骨干专项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
7
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还须提供“河北师范大学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资格审查表”以及取得相当成就、具有较强研究能力的佐证材料。
3.学校依据考生网上报名信息及提交的材料等,组织专人对考生的报考条件、学籍、学历、学位等情况进行初审。资格初审不合格者,不准参加考试或选拔。
六、考试
1.初试科目:外国语及两门业务课。业务课参考书目见附件2。
时间:初步定于2022年4月,届时请登录研究生院官网查看具体时间安排。
地点:具体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2.复试
达到复试分数线要求的考生可参加复试,复试方案另行通知。参加“申请-考核”选拔的考生由报考学院安排考核。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笔试)政治理论课及报考专业的硕士研究生主干课程两门。
七、录取
1.录取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以及“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学校和各招生院系公布的录取办法确定拟录取名单。
2.我校博士生学制为4年,学习年限为4~6年。
3.录取(报考)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类。考生录取时的“录取类别”即为报考时“报考类别”,原则上不得更改,请考生在报考时谨慎选择。
4.在录取前,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与工作单位、河北师范大学签订三方协议。
5.体检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八、培养和毕业
博士研究生培养和毕业条件见《河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管理办法》(校研[2021]7号)。
九、学费及住宿费
学费根据国家(财教[2013]19号)文件精神及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物价局的有关规定和标准收取。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住宿费标准为1200元/年。相关奖助政策请查阅研究生院官网。
十、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前请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具备报考条件者方可报考。报考资格审查包括初审和复审,初审在考试前进行,复审在录取前进行,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不予录取。
2.考生须如实提交本人真实信息,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3.报名交费成功后,无论考生是否通过报名资格审查,是否参加考试,报名费均不予退还。
4.我校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有“思政骨干专项计划”和“后备人才专项计划”,专项计划含在该学科的总招生计划内,专项计划数和该学科总计划数以教育部和河北省教育厅下达计划为准,录取时优先保障完成专项计划,剩余计划(该学科总计划数与专项计划数的差值)作为普通计划执行。报考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考生的报考类别(定向、非定向)信息属于录取的关键信息,该学科专业考生的报考类别(定向、非定向)信息在报名后一律不准更改。
5.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及相关的通知、通告均在研究生院官网发布,请考生及时查阅有关信息。
6.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内容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有违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政策的条款,
以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请咨询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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