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在职金融硕士招生简章(单独考试班)
从2004年起,经北京大学批准,中心开始以单独考试的形式招收(即北京大学单独组织考试命题)在职金融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在职研究生学制三年。学生在两年之内修满所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完成毕业论文并通过答辩,经校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国家颁发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2007 年我们将招收 30名金融学专业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2007年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金融学专业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与办学特色
为21世纪的中国培养掌握现代金融理论、与国际接轨、熟悉证券市场、外汇市场与企业金融运作,掌握金融创新工具的高级应用型人才。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利用自身强大的师资,设计出一套国内全新、达到国际水准的金融管理课程,全部由在国外获得著名大学经济学和金融学博士学位的教授亲自授课。并由中心的教授直接指导硕士毕业论文。因此,我校中国经济中心将于 2007 年招收 30 名金融学专业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大学本科毕业后,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从本科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下同),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的在职人员;或者获得硕士学位后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同上),业务优秀的在职人员;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4.只限在北京地区长住人员。
三、报名
考生须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或/)报名。时间为2006年10月10日至31日的每天9:00-22:00。届时请考生按照网上报名的具体要求如实提交有关报名信息,并通过网上支付平台交纳报名费(按北京市考试院规定收取)。考试方式为“单独考试”,报名点仅限“北京大学”。
考生可于网上报名48小时后登录北京大学研究生教育招生网()查看报名结果考国外硕士,同时根据系统提示上传本人电子照片。上传照片的要求及方法请于2006年10月10日登录北京大学研究生教育招生网查询。2006年11月10日-14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北京大学报名点确认报考信息,同时领取准考证;
也可于2006年11月10日-14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通过网报系统打印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报名信息校对表》,到北京大学确认报考信息,并现场拍摄电子照片、领取准考证。具体安排请于11月初登录北大研究生教育招生网查询。
请事先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一旦报名费缴纳成功,如因考生个人原因取消报名或不能参加考试,报名费一律不予退还。
四、初试
2007年1月20、21日请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试科目为:
1、政治
2、英语英语考试范围: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大纲规定内容
3、高等数学参考书:龚德恩主编的《经济数学基础》第一,二,三分册(最新版) 四川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
4、经济学理论参考书:《经济学原理》,曼昆 《经济学原理》,卢锋
五、复试
参加初试并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在复试时必须进行资格审核。
考生在复试时除复试通知书外,还须携带以下材料:
(1)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现役军官证、文职干部证);
(2) 学历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3) 通过北京大学研究生教育招生网打印的《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4) 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在校历年成绩表》复印件;
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必须准确、真实,如发现与实际情况不符,立即取消复试、录取资格。
六、录取
根据初试成绩、工作业绩及复试情况,择优录取。不转档案和户口。
七、培养
1、北京大学对在职攻读硕士研究生实行统一的教学和学籍管理,学制三年。
2、学生必须遵守有关规定,切实保证学习时间,上课时间暂定为周一至周五1至2个晚上,以及周六或周日全天。
3、采用完全学分制,总学分为40学分。学习成绩合格者方能取得相应课程的学分。
4、硕士论文在中心导师和中心教学部教师指导下进行,论文要求具有学术价值和社会应用价值。完成论文要经过选题、开题、评审、答辩等程序。
5、学习期间食宿、医疗由学生本人或所在单位负责解决,费用自理。
八、学位授予
学生在三年之内修满所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完成毕业论文并通过答辩,经校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国家颁发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九、学费标准
按本简章招生为不设奖学金项目,学生须按学年缴纳学杂费。
十、违纪处罚
对于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通知其所在单位,并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十一、联系办法
电 话:,
地 址: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202室
通讯处: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研究生部
邮 编:
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06年9月
课程设置
专业基础课:
研究生英语 高级微观经济学 高级宏观经济学
专业课:
投资学
公司理财
金融会计
金融衍生工具
固定收入证券
金融机构管理
管理经济学
国际宏观经济政策:理论与实例
房地产市场与金融
企业购并与重组
金融计量
财务报表分析
金融证券法
金融工程专题
中国银行体制、汇率与资本市场
中国金融体制改革
中国证券市场
师资介绍:
林毅夫经济学教授,中心主任,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全国工商联副主席
台湾政治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北京大学经济学硕士,美国芝加哥大学经济学博士。
主要研究与教学领域:农业经济学、发展经济学、中国经济改革等。
吴志攀金融法教授,北京大学常务副校长,党委常务副书记
北京大学学士,硕士和博士,曾任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访问教授。
主要研究与教学领域:金融法。
易 纲经济学教授,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助理
美国哈姆林大学管理学学士,美国伊 利诺大学经济学硕士和博士。
主要研究与教学领域:宏观经济学、货币银行学、计量经济学等。
宋国青经济学教授
北京大学地质学学士,美国芝加哥大学经济系,经济学博士候选人。
主要研究与教学领域:宏观经济学、金融经济学。
周其仁经济学教授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学士,美国洛杉矶加州大学硕士和博士。
主要教学和研究领域:新制度经济学、发展经济学、劳动经济学、中国经济等。
陈 平经济学教授
中国科技大学物理系毕业,美国德克萨斯大学(奥斯汀)物理学博士。
主要研究与教学领域:金融工程学、宏观经济等。
平新乔经济学教授,中心金融项目主任
北京大学经济学硕士,(美)康乃尔大学经济学博士。
主要研究与教学领域:管理经济学,产业组织与银行微观学。
施建淮经济学副教授
南京大学数学学士;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日本大阪大学经济学博士。
主要研究与教学领域:宏观经济学、国际金融学、金融学、经济增长理论等。
巫和懋经济学教授
台湾大学经济学学士(1974年),斯坦福大学经济学硕士和博士(1982年)。
主要研究与教学领域:经济理论、金融学、国际经济学和产业组织。
霍德明经济学教授
台湾大学经济学学士(1977年),美国罗切斯特大学硕士(1982年)和博士(1985年)。
主要研究与教学领域:货币金融、宏观经济、经济成长。
朱家祥经济学教授
台湾东吴大学经济学学士(1980年),台湾大学经济学硕士(1982年),美国加州大学(圣地亚哥分校)经济学博士(1990年)。
主要研究与教学领域:计量经济学理论、时间序列分析、账务金融实证。
宋 敏香港大学金融学教授
浙江大学和华中科技大学数学系学士,美国俄亥俄州立大学博士,曾在美国克利夫兰州立大学执教六年考国外硕士,现任教于香港大学经济金融学院。
主要研究与教学领域:金融学和宏观经济学、银行规范管理、金融衍生及宏观经济等。
刘 俏香港大学金融学教授
美国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博士。
主要研究与教学领域:分司金融、资产组合选择、经验资产定价和市场微观结构。
张俊喜香港大学金融学教授
南开大学物理学学士和MBA,匹兹堡大学经济学博士,曾在香港中文大学、大学(英国)及新加坡国立大学工作。
主要研究与教学领域:商业周期和经济增长的宏观经济问题、公司财务和宏观经济的关系等。
张国平台湾清华大学金融学教授
台湾清华大学金融系主任。
主要研究与教学领域:不变收入证券、资产定价。
谢 平经济学教授,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经济学教授,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主要研究与教学领域:货币理论与政策、金融制度比较、资本市场理论。
张 新金融学教授,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稳定局局长
美国哥伦比亚大学金融学博士。
主要研究与教学领域:货币银行学、证券市场和企业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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