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理硕士(MPA)
学院及学科简介
经教育部批准,2010年广西师范大学获得全国第五批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随后,广西师范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教育中心正式成立。2011年9月开始招收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本中心立足广西和中南地区、粤港澳大湾区,辐射东南亚国家,培育高级公共管理专业人才,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有效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经过十余年的办学实践,本中心已经形成地方政府治理、区域公共管理、县域发展与管理、教育经济管理、社会保障、应急管理等人才培养方向。
本中心有指导教师72名(含校外兼职导师15名),其中教授34名、副教授25名;获得博士学位的教师55名,分别毕业于南京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武汉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山大学等高校;6人有海外留学经历,1名全国教学名师,2名全国优秀教师,1名八桂学者,7名博士生导师。近年来,本中心指导教师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近30项,教育部科学研究项目4项,广西重大招标项目2项,广西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近20项,横向项目近30项。
本中心成立以来,依据国务院学位办《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制定科学而有特色的培养方案,组建学历层次高、职称结构合理、实务经验和教学经验丰富的专业教师队伍,有效结合课堂学习、案例教学和专业实习等人才培养方式,形成了完整的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培养体系。
培养目标
适应大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需要,为地方公共部门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掌握系统的公共管理理论、知识和方法,具备从事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分析的能力,能够综合运用管理、政治、经济、法律、现代科技等方面知识和科学研究方法解决公共管理实际问题的德才兼备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公共管理专门人才。
学费、学制及学习年限
非全日制研究生学费:21000元/年·生(参考往年)
实行弹性学制,学制为三年,鼓励和允许学习优秀者提前半年毕业。延长学习年限不得超过 2 年,即最长的修业年限为 5 年(包括休学时间)。
MPA 研究生以“非脱产”方式进行学习,采取周末上课方式,即周五晚、周六和周日全天。学校根据学生生源集中情况,在学生生源集中的广州、东莞、深圳三地设立 MPA 校外教学实践基地,周末派老师到实践基地进行授课,并指导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专业信息
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在职硕士研究,符合我校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招生单位对考生的资格审查在复试时进行。请考生务必在报名前详阅我校的报考条件,自审合格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否则,造成不予复试、不予录取等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
报名流程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网上确认或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按具体通知要求以网上或现场的方式,确认本人的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一)网上报名(不包含推免生)
1.网上报名时间为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鼓励应届本科毕业生在网上预报名期限内报名,即9月24日至9月27日。
3.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4.考生报名只填报我校的一个学科、专业或领域。待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填报平行调剂志愿。
5.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经我校核验后方能参加考试。
6.“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国家限定生源地范围内考生可报考。
7.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往届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在定向类别必须填“定向”,且申请定向就业单位为少数民族地区(省市区县),凡不填者均视为放弃享受照顾政策资格。凡被我校录取的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应届、往届)、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只要档案到校,并提供不享受单位工资和福利的证明即可享受国家助学金政策。
8.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必须在报名系统中如实填写准确的定向单位名称,并与拟录取阶段提交至我校的定向协议一致。
9.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进行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报名信息确认
一般于每年11月中旬进行,已网上报名者按照考点要求提交资格审核材料进行报名信息确认。由于不同考生的实际情况(不含推免生),我校考点将向上级教育管理部门申请网上确认或现场确认方式(另行通知)。由考生按通知具体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在我校考点需注意以下事项:
1.我校报考点确认预定时间:11月中旬(各考点具体时间请注意公告)。
2.现场确认所需提交的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限“二代居民身份证”)、网上报名编号。
(2)学历证书原件(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4)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5)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交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6)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7)考生应按要求配合报考点做好本人图像采集等信息工作。报考我校考生被通知网上确认的在职硕士研究,按通知具体要求进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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