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讲教师介绍
壹
李双元,1927年出生,我国著名国际私法学家,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名誉会长,《时代法学》主编,曾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三届)学科评议组成员,中国法学会理事,全国博士后流动站管委会专家组成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委员,中国行为法学会副会长。李双元教授在教育界和法学界耕耘数十年,持续为国际私法学术的繁荣发展做出重大贡献,被誉为新中国国际私法学的奠基人之一。他是最早对国际民事诉讼程序法进行系统研究的学者之一,提出了法律趋同化、国际民商新秩序、国际社会本位理念等具有先进的、前瞻性和创新性的观点。如今,李老师尽管年届九旬,却仍深耕在国际私法领域,不断更新完善自己的学术观点。对于武汉大学国际法和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的发展,以及武汉大学成立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和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李双元先生倾尽心力,做出了很大的贡献。
李双元先生出版了《国际私法(冲突法篇)》《国际民事诉讼法概论》(经教育部审定列入研究生教材)、《中国与国际私法统一化进程》《市场经济与当代国际私法趋同化问题研究》《国际民商新秩序的理论建构》《走向21世纪的国际私法一一国际私法与法律趋同化》《比较民法学》等在法学界享有盛誉的著作10余种。先后受司法部、教育部联合组建的法学教材编辑部、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及教育部考试中心等单位的委托,主编出版了全国统编教材《国际私法》《法学概论》《中国国际私法通论》《国际私法学》等10余种。他的这些成果,有多种先后或多次获国家及省部级一、二等奖。他先后在《中国社会科学》(中英文版)、《中国法学》《中国国际私法与比较法年刊》《法学研究》《亚洲法律评论》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其中最具影响的有《必须重视对冲突法的研究》《论国际私法关系的法律选择方法》《关于中国国际法理论研究和立法工作中的几个问题》《市场经济与中国国际私法的进一步完善与发展》《中国与当代国际社会法律趋同化问题》《21世纪国际社会法律发展基本走势的展望》《法律趋向化问题的哲学考察》《重构国际民商新秩序的法律思考》《中国法理念的现代化的问题》等30余篇。
在2016年“李双元教授从教60周年暨学术思想研讨会”上,黄进教授提及李老为人师最突出的特点为“敬业、爱生、育人、求真、创新、坚韧”,周叶中教授称“李老师是大德之人,大智之人,大爱之人,是当之无愧的学界宗师,学人楷模。”肖永平教授称“李双元老师已将学术揉进了生命里,当作自己的生活方式,我想李先生之所以高寿,之所以精神矍铄,除了规律的生活,更多的是因为有对学术这种孜孜不倦的追求在支撑。”
其他主讲老师介绍
贰
蒋新苗,男,汉族,1964年10月生,湖南东安人,中共党员,博士,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湖南师范大学党委委员、副校长。
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长江学者,第五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有突出贡献青年专家,国家社科基金学科规划评审组专家,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国际经济法学学会理事,第三届湖南省优秀社科专家,湖南省芙蓉学者特聘教授,湖南省学科评议组成员,湖南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选,湖南省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长沙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
1997年获武汉大学国际私法博士学位,博士毕业后到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任教,是学校引进回湖南省工作的第一位国际法学博士,曾任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社会科学处处长、教务处处长、评建办主任等职。在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做过博士后研究,先后留学德国和瑞士,与欧洲著名法学家合作研究跨国收养法律问题。在国际私法领域有独到的研究,是我国目前唯一从事跨国收养法理论研究的专家,并在法律逻辑学方面有深入研究,对法学方法论的感悟独特。主讲过《国际私法》《比较民商法》《涉外婚姻家庭法》《法律逻辑学》和《专业英语》等课程。其中《国际私法》作为国家级资源共享课已在爱课程网上线。
主持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青年课题1项,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课题1项,省部级课题10项,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法学家》《法学评论》等国内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00余篇,在港澳台及国外学术刊物发表中英文论文5篇;出版个人学术专著6部,主编“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2部、“十二五”国家级规划教材1部、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资源共享课1门,担任法学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负责人。获教育部人文社科优秀成果三等奖1项,司法部优秀科研成果三等奖1项,湖南省优秀社科成果一等奖1项、二等奖3项。
叁
郑远民,武汉大学法学博士(1999年),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民商法博士后(2006年出站),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时代法学》副主编,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信息法学会理事、中国比较法学会理事、中国证券法研究会理事、湖南省民商法研究会副会长,长沙市委法律专家库成员,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曾任湖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主要研究领域为民商法与国际法。郑远民教授长期从事现代商人法理论的研究,其成果填补了我国系统研究现代商人法理论的空缺,具有较重大的学术影响力,其研究成果对我国商人习惯法在国际、国内商事实践中的运用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价值。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期刊发表学术论文70余篇,代表性学术成果主要有:《现代商人法论》《国际商事习惯法发展趋势研究》《现代商人法理论的提出及其对中国的影响》《论现代商人法的适用》《论电子公文安全体系的法律保障》《关于我国上市公司退市机制的法律思考》《市场经济的伦理基础和法制保障》《现代商人法的源流与趋势》《国际商事合同法的新发展》《现代商人法在电子商务法领域的新发展》等,在学界产生了广泛的影响。承担的科研项目主要有: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新国家安全观视角下的网络主权国际法问题研究、教育部项目“非传统安全危险下国际法律秩序的建构”、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现代商人法研究”“电子商务法发展趋势研究”、湖南省教育厅项目“国际商事习惯法发展趋势研究”。郑远民教授不仅法学理论功底深厚,而且实践经验丰富,担任湖南金厚律师事务所荣誉主任,曾主持、代理或参与大型综合类证券公司的资产清收与风险处置、建筑房地产纠纷、融资纠纷、股权纠纷、合同纠纷、侵权纠纷等各类诉讼、仲裁案件100余件,担任多家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肆
欧福永国际私法博士论文,1975年生,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和博士后合作导师,法学博士、博士后,校学术委员会委员、《时代法学》编委会副主任、《国际法与比较法论丛》主编助理。湖南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专家库专家、中共长沙市委法律专家库专家、长沙仲裁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长沙仲裁委员会和永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兼职律师,湖南省国资委外部董事人才库入选者;湖南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入选者、湖南青年社科研究人才“百人工程”学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通信评议专家、司法部部级课题评审专家、湖南省高级职称评审专家,长沙市法学会副会长、湖南省君子文化研究会副秘书长、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中国WTO法研究会和中国仲裁法学会理事,加拿大戴尔豪斯大学和英国埃塞克斯大学访问学者。曾任第十届全国青联委员,第九届湖南省青联委员、湖南省律协涉外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现主要从事国际私法和国际经济法的教研工作,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3项和司法部项目等省部级项目7项;著作有《英国民商事管辖权制度研究》(独著)、《国际民事诉讼中的禁诉令》(独著)、《国际补贴与反补贴立法与实践比较研究》(排名1)、《加拿大反补贴立法与实践研究》(排名1)、《欧盟反补贴立法与实践研究》(排名1)、《美国反补贴立法与实践研究》(排名1)、《世贸组织的法律制度》(合著)、《国际民商事诉讼程序导论》(主编)、《国际私法》(“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主编]和全国高教自考教材)、《国际私法教学案例》(主编)、《法学概论》(“十一五”和“十二五”国家级规划教材和全国高教自考教材,合编)等30余部;在《中国法学》等刊物发表论文、译文70余篇,多篇被人大复印资料《国际法学》全文转载或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转摘。相关成果得到中国商务部等有关政府部门、实务届、企业界和高等学校的广泛采纳或应用。
获湖南省教学成果一等奖、教育部精品教材奖、司法部二等奖、湖南省哲学社科优秀成果三等奖、商务部全国商务发展研究成果优秀奖、中国WTO法研究会优秀论文三等奖(3次)、“湖南青年五四奖章”提名奖(被省政府记三等功)等奖誉。2005年出席第十届全国青联第一次全体会议时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胡锦涛、吴邦国和温家宝等同志的亲切会见。
伍
王葆莳,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德国海德堡大学法学硕士(LLM),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国际私法学会理事,中国法学会婚姻家事法研究会理事,湖南省法学会企业破产和重整研究会秘书长;长沙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湖南湘军麓和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美国埃默里大学(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德国美因茨大学(DAAD资助)、德累斯顿工业大学(EMECW资助)访问学者。主持国家级课题一项,省部级课题七项,出版著作七部;在《法商研究》《法学评论》《国际私法理论和实务》(德国)、《比较法律科学》(德国)、 of Law(美国)等国内外刊物上发表论文、译文五十余篇。代表作:专著《国际私法中的先决问题研究》(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德国联邦最高法院典型判例研究:国际私法篇》(法律出版社2015年版);译著《德国家庭法》(法律出版社2010年版)、《德国继承法(第六版)》(法律出版社2015年版);译注《德国》(武汉大学出版社2017年版)。
如果觉得听视频课程还不够,可以报考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国际法学专业的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听以上老师们的现场授课,成为全国杰出资深法学家、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或其他国际法学者的研究生。
湖南师范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教育部与湖南省重点共建“双一流”建设高校,湖南省“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是一所拥有所有法学学科平台的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法学院。湖南师范大学法学专业创办于1993年,1996年成立法学院。2002年,湖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并入湖南师范大学,组建新的法学院。1993年获得法学理论硕士学位授予权,2005年获得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006年获得国际法学博士学位授权点和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011年获得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014年获得法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现有专职教师90位,其中国际法研究所有17位教师,硕士研究生导师15位,师资力量特别是国际法学科的师资力量雄厚。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国际法学术活动丰富,先后承办了中国国际法学会年会、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年会(2次)和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年会,2018年主办的“一带一路”法律问题研究生暑期学校邀请了顶尖的国际法学者授课,吸引了海内外百余名研究生报名参加。
想要成为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国际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国际私法博士论文,除了参加全国统考之外,获得推免资格资格的各法学院2020届应届本科毕业生现在就可以预报名。
预报名的同学请于9月25日前访问网址获取《湖南师范大学2020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简章》和填写《湖南师范大学2020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预报名申请表》,将申请表发送至法学院预报名邮箱进行预报名,联系电话: -,联系人:阎老师。(注:暑假期间电话不一定能联系上,可直接邮箱报名)
看完上述介绍
有没有和小青一样很激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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