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范围
报考本学院的考生,按考生来源不同,分为两类:类型一为重庆医科大学及直属附属医院在编职工;类型二为除一类以外其他单位在职职工。
二、招生计划、专业及导师
1.招生计划:100名,其中类型一考生40名,类型二考生60名。
2.招生专业及导师,见附件1。
三、招生条件(以下须同时满足)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团结协作,爱岗敬业,无学术不端行为;
2.报考临床医学须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五年制临床医学专业本科毕业(不含专升本),获医学学士学位;报考口腔医学须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五年制口腔医学专业本科毕业(不含专升本),获医学学士学位;
3.已获医学硕士学位,且在相应学科领域从事临床工作三年及以上;
4.已获与招生类别相同的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5.工作单位同意推荐,博士生导师和学院同意接收;
6.申请人不得同时向我校和其他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申请;
7.申请人须符合以下任意两个条件:
(1)全国大学生英语四级(CET-4)成绩“合格”(成绩单印有“合格”字样,按照425分计算)或425分及以上,WSK及格,雅思5.5及以上,托福70及以上;(2)发表SCI论文一篇;(3)发表CSCD核心收录论著一篇。
四、学习年限
基本学习年限为3-6年,从报名当年到授予学位不超过6年。
五、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6月7日上午8:30-6月11日中午12:00,以系统填报时间为准,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流程:
(1)注册:考生登录“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网址:),选择报名项目为在职研究生报名在职博士 学位考试,点击界面左下方“免费注册”,填完信息后点击“立即注册”。报考批次注意选择确认“在职博士”,切勿选择错误。注册成功,生成的报名号即登录用户名;同时,注册手机号会收到系统发送含有报名号的注册成功短信。请考生牢记报名号。
(2)填写报名信息:考生用已注册账号登录“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在“申请信息”处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上传照片,根据我院设置的材料要求上传材料(详见“报名材料”),最后查看“申请信息汇总”,确认无误后点击“确认并提交”。注意:报名信息一旦提交无法修改在职博士 学位考试,请考生谨慎操作!!!
(3)报名材料(材料一及材料二,要求上传的材料清晰、规范且完整):
材料一(文件大小100M以内):报名者将材料①—⑨按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命名为“在职博士-姓名-材料一”上传“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
① 报名信息表(附件2,报名前请联系导师,请导师在同意报名处签字,报考专业及导师一经确定,不得更改。院系同意接收处由院系统一填写,考生报名时不填);
② 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含正反两面);
③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附件3);
④ 本科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⑤ 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⑥ 硕士学位证书;
⑦ 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⑧ 申请人单位人事部门脱产学习推荐表(附件4,直属附属医院在编职工提供单位同意在职攻读学位的名册,不需要提供推荐表);
说明:根据学校《脱产学习推荐表》中要求2023年9月至2024年7月脱产学习课程时间不能随意修改,课题研究时间根据自身情况及导师安排,总时间不少于招生简章要求的至少18个月。
⑨ 院系要求报名材料:
1)英语水平证明材料;2)学术水平证明材料:
科研论著:SCI收录的论著须由大学图书馆或其他专门机构出具收录证明+文章首页;中文文章提供封面+目录+文章首页;
科研项目:批文或项目任务书(仅提供主持人身份且有经费资助的纵向科研项目);
获批专利:获权专利批文;
成果(含科研成果奖及学科竞赛获奖):证书扫描件
材料二:报名者将材料⑩命名为“在职博士-姓名-材料二”上传“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
⑩ 考生申请材料汇总表(附件5,此表填报内容应与第一类材料⑨对应,学术水平参考附件6《在职研究生申请人学术水平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及填写)
入学报到时学校将查验考生的所有报名材料原件,不符合要求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六、筛选、考核排序及拟录取
1.如考生报考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则符合报考条件者直接拟录取;
2.如考生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以科研业绩为主要筛选标准,评分参照附件6《在职研究生申请人学术水平评分标准》,按评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如遇学术水平排序后仍相同者,则结合申请人英语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英语项目排序时,所有英语水平证明项目将统一按照百分制换算,其中,CET成绩单印有“合格”字样,按照425分计算;全国大学生英语四级(CET-4)成绩均低于全国大学生英语六级(CET-6)成绩。
七、其他
1.在职医师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人员不得转为统招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2.申请学位人员须保证学习时间,严格遵守我校各项规章制度。若通过伪造、欺骗、隐瞒等手段获取申请学位资格的,无论培养过程进行到何种环节,学校将保留追诉的权利。
其他关于“学费”等未尽事宜请参见《重庆医科大学2023年在职临床医师申请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博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如对我院在职申请学位招生工作有疑问,考生可联系第二临床学院研究生管理处。
第二临床学院研究生管理处电话(工作时间):
院系邮箱(非工作时间):
第二临床学院纪委办公室电话:
2023第二临床学院在职博士相关附件.zip
重庆医科大学第二临床学院
202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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