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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博士生招生简章
联合培养博士专项计划
为积极践行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国际化战略,发挥毗邻港澳优势,着力造就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努力服务深圳建设成为创新引领型全球城市、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全球新兴科技与产业创新发展高地和策源地,清华大学联合南方科技大学共建“清华-南科大人才培养高地”暨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计划。项目以“突出培养一流人才、服务国家战略需求、争创世界一流”为目标,集聚国际化高水平师资队伍,建设高水平人才培养和创新研究基地,为国家着力培养拔尖创新人才,服务深圳深度融入全球创新网络、加快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
清华大学-南方科技大学联合培养博士专项计划实行“申请-审核”制,符合《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及其相关的实施细则中报考条件的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依据考生申请材料的综合评价结果确定差额综合考核名单,经综合考核后择优推荐拟录取。本专项计划招生不超过10人,采用推荐免试、公开招考两种方式进行招生。
一招生专业
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据科学与信息技术()、水利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生物医学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
二招生类别与修业年限
只招收全日制非定向学术型博士生,须全脱产学习。
公开招考博士基本修业年限为3-4年,最长修业年限为6年;直博生基本修业年限为4-5年,最长修业年限为7年。
三申请人申请
(一)应届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符合清华大学2024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相关规定。申请人将以下材料在2023年8月7日12:00-2023年8月21日16:00前于清华大学研究生申请服务系统()内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申请人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01 清华大学2024届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
1)有效身份证明;
2)外语水平证明;
3)本人自述;
4)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考生诚信承诺书;
5)《申请攻读推荐免试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
6)其他可证明科研水平和能力的材料。
02 外校推荐免试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1)有效身份证明;
2)在学证明;
3)本人自述;
4)外语水平证明;
5)本科期间学业成绩单;
6)两封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称为副教授(或相当职称)或以上的专家的推荐信;
7)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考生诚信承诺书;
8)《申请攻读推荐免试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
9)其他可证明科研水平和能力的材料。
(二)公开招考博士生
01 申请条件
符合《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及其相关的实施细则中的报考条件。
02 申请时间
申请人需在2023年8月7日12:00-2023年8月21日16:00前登录清华大学研究生申请服务系统()按相关要求完成网上报名手续。
03 材料提交
申请人将以下材料在2023年8月7日12:00-2023年8月21日16:00前于清华大学研究生申请服务系统()内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1)有效身份证明;
2)外语水平证明;
3)本科及硕士研究生期间学业成绩单;
4)本科毕业证书(并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士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并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硕士学位证书,其中应届生需提供在学证明;
5)两封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称为副教授(或相当职称)或以上的专家的推荐信;
6)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考生诚信承诺书;
7)《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
8)其他可证明科研水平和能力的材料。
注意事项:
①申请人在“清华大学研究生申请服务系统”注册后,选择“招生专业-南方科技大学联合培养博士专项计划-导师组”。
②申请人在线邀请两位与申请学科相关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专家在线填写推荐信。推荐专家按申请服务系统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写、上传专家推荐信,同时请专家协助妥善保存推荐信原件,待后续接收通知将书面版寄至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或在线完成推荐书后将书面版密封(在密封信封的封口骑缝处签字)交申请人寄至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③申请人持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申请,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免试在职读博士,须提交认证报告。
④申请人请将所有申请材料(不含推荐信)的电子版以一个PDF文档形式,在8月21日下午17:00点前发送到南方科技大学研招办邮箱(),邮件主题及附件文件名标注为“姓名+申请清华大学-南方科技大学联合培养博士”。
四材料审查与综合考核
2024年清华大学-南方科技大学联合培养博士专项计划博士招生实行“申请―审核”制。审核分为材料审查和综合考核两个阶段,由清华大学与南方科技大学成立的联合工作组组织。
联合工作组组织专家组对全部申请人的报名材料进行审阅,根据综合评价结果择优确定参加综合考核名单,并通知申请人参加综合考核。
(一)材料审查
联合工作组组织不少于3位专家组成专家组对全部申请人的报名材料进行审阅,根据综合评价结果依招生计划按1:2左右比例择优确定参加综合考核名单,并通知申请人参加综合考核。
(二)资格审查
通过材料审查进入综合考核的申请人需在综合考核前进行资格审查。未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通过者不准予参加综合考核,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形式及项目:
综合考核时间初定为2023年8月底-9月中上旬。综合考核由笔试和综合面试组成,所有类别申请人均需参加笔试和面试。
笔试内容:
数学,主要考查申请人的数学基础。笔试为合格性测试,成绩不计入综合考核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综合面试:
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面试重点考查申请人在本学科攻读博士学位的基本素养、学术能力、学术志趣等。
五推荐拟录取
联合工作组以申请人的综合考核成绩为主要依据,综合考虑具体招生情况和培养条件,并结合当年招生名额确定推荐名单,报南方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拟录取名单将分别在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官网和南方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示。
六其他
(一)学习方式、学习地点及学位授予
1. 入学时间:2024年秋季学期。
2. 按照清华大学相应学科培养方案制定培养计划,课程学习在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进行,学位论文工作在南方科技大学完成。
3. 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免试在职读博士,由清华大学颁发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由清华大学授予博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二)学费与奖助
学费10000元/每学年。学生在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学习期间,奖助学金由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提供;学生在南方科技大学学习期间,奖助学金由南方科技大学提供。奖助学金标准按照两校相关规定执行。
(三)住宿安排
本项目招收的博士生全程在深圳学习,不安排校本部住宿。学生在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学习期间,由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提供住宿。学生在南方科技大学学习期间,由南方科技大学提供住宿。
未尽事宜参见《清华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其相关的实施细则。
本招生简章由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和南方科技大学研招办共同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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