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理工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2018年,我校拟招收全日制博士生450名左右(含直接攻博、硕博连读、公开招考), 招生专业与导师信息查看《南京理工大学2018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和导师介绍。各学科专业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以及考生报考情况作适当调整。
二、招生方式
(一)直接攻博
直接攻博是面向校内外选拔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取得博士生入学资格的招生方式。
(二)硕博连读
硕博连读是面向校内全日制在读硕士生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根据《南京理工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规定》进行选拔。
(三)公开招考
1、公开招考是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按照“申请审核”方式遴选博士生。
2、公开招考计划包括“与科研院所联合培养计划”的专项计划。
我校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和下达的计划,与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第一研究院、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第五研究院和中国兵器科学研究院4个科研院所进行招收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工作,招生人数为35名左右,招生专业见《南京理工大学2018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
3、公开招考(除专项计划外)原则上只招收非定向就业(非在职)博士生。对于创新能力较强、学术(科研)成果较为突出、招生导师认为具有较强培养潜质且同意推荐的在职人员申请报考,由学校统一审核同意后,方取得报名资格。
4、我校各学院用于公开招考的招生计划参见附表(附件2),各学院导师的招生名额有限,报名前考生必须向报考学院和导师进行咨询,了解报考学科专业招生计划情况并征得导师同意后再报名。
5、本年度公开招考不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该计划已用于接收硕博连读生。
三、公开招考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已获硕士学位;其中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最迟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境外获硕士学位者须最迟在入学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3、同等学力者必须具备下述各项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后6年或6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计算到博士生入学之日);
(2)获得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以下成果: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励且排名在前三位,或出版过专著,或在核心刊物发表学术论文(第一作者)两篇;
(3)已进修完成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硕士生学位课程(由研究生院(部、处)出具课程成绩单)。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5、有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书面推荐意见。
6、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有关规定办理。
7、符合《南京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审核”制实施办法》中规定的申请条件。
四、关于产业教授作为第二导师合作招生
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江苏省“双创计划”的通知》(苏人才办〔2016〕11 号)文件精神,省产业教授作为第二导师与我校相关学院博导合作招收和指导博士研究生。相关招生信息详见《南京理工大学2018年合作招收博士生产业教授名单》(附件3),请考生与校内导师和产业教授联系南京理工大学硕博连读名单南京理工大学硕博连读名单,征得同意后,方可报考。
五、公开招考时间安排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0月25日~11月30日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的具体手续和办法请上网查询,网址为
3、报名材料(仅需电子稿)。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并将以下申请材料按顺序扫描成1个pdf文档于12月9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学院邮箱(联系方式见附表):
(1)《南京理工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网报结束后生成电子版)
(2)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本科及硕士阶段成绩单一份(须加盖所在学院或学校学习成绩管理部门公章),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如CET-4、CET-6、TOEFL、IELTS等的证书复印件或成绩单);
(4)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如有硕士毕业证书,附复印件一份);应届生提供在读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应届毕业硕士生证明;同等学力考生提供本科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如有本科毕业证书,附复印件一份)及硕士学位课程成绩单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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