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全市教育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锚定“人民满意、教育强市”一个目标,坚持“勤奋为根,研究为轴,创新为源,争优为本”四条路径,围绕“六个聚焦”,即聚焦群众关注、短板弱项、难点热点、量化指标、部厅重点和市委市政府中心任务,实现“八个突破”,为加快建设沿海经济强市,推动中国式现代化在沧州展现美好场景作出更大贡献。
一、围绕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在党建统领上实现新突破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教育系统首要政治任务,持续开展形式多样、覆盖全面的学习培训、巡讲宣讲和教育实践活动。扎实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将党的二十大精神有机融入大中小学相关课程,开好讲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用好《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生读本》。
(二)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强化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职能作用,完善市县领导小组秘书组协调联动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压实高校党建工作责任,促进高校党建工作提质增效。全面落实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完善党组织设置,配齐配强领导班子,健全议事规则。组织开展中小学校党建示范校创建工作,培育先进典型,强化示范引领,提升中小学校党建工作质量。实施民办学校党建质量提升行动,提升民办学校党建领导力,把牢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开展“一支部一品牌”创建,以加强支部政治建设为核心,以党建引领推动业务发展。充分发挥教育系统工会、共青团、妇联作用,建强用好中学团校。
(三)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加强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建设,加大年轻干部培养力度,优化机关干部队伍结构,实现年龄结构梯次配备。推行干部传帮带培养模式,加强机关干部专业化个性化培训。加强校长培养培训,举办校长培训班,适时选派优秀中小学校长赴京跟岗培训。做好离退休干部服务工作。
(四)锲而不舍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以严的基调正风肃纪,一体推进“三不腐”。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沧州市“转作风优环境促发展”暨警示教育大会精神沧州市教育机构,着力转变作风,扎实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分解部署全面从严治党重点工作,健全廉政风险台账和防范措施,推动风险防范关口前移。聚焦社会关注、人民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拓宽畅通问题线索收集渠道,加大重点领域执纪监督问责力度。做实日常监督,聚焦“四种形态”,落实党员干部廉政谈话制度,抓好重要时间节点廉政提醒,适时组织警示教育、纪律教育及相关培训。蕴养廉洁文化,组织党员干部赴廉政基地和红色胜地参观学习,夯实务实、为民、清廉思想根基;持续推进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再创廉洁文化示范校(园)5所,打造校园清廉文化品牌。
二、围绕教育公平、优质均衡,在基础教育上实现新突破
(一)强化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普惠发展。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大力发展以公办幼儿园为主的农村学前教育,进一步完善县乡村三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网络。修订完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财政扶持管理办法,落实奖补政策,推动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积极创建省级示范性幼儿园,重点打造乡镇中心园办成优质园,支持农村幼儿园办成全日制规范化幼儿园,提高科学化规范化办园水平。实施幼小科学衔接行动计划,坚决克服和纠正幼儿园“小学化”倾向。推进特殊教育与普通教育融合发展,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安置工作,加大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特殊教育学位供给。
(二)加快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巩固义务教育大班额治理成果,规范教育教学行为,优化学校管理,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秩序,促进教育公平。实施义务教育扩容提质民生工程,新建、改扩建义务教育学校9所、校舍面积2万平方米。推动主城区学校基础能力建设,督促各有关区(县)加大资金筹措力度,加快进度,建成投用3所。持续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健全控辍保学长效机制。继续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确保食品、资金“两个安全”。巩固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成果,推进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持续优化公民办义务教育结构。加强民办学校日常监管,充分发挥年检等评估机制的导向作用,引导民办学校有序健康发展。
(三)深入推进“双减”工作。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抓实优化作业、规范课程、课堂提质等环节。继续深挖育人元素、拓宽育人渠道、优化资源配置、合理调配师资,全力推动课后服务从“有”转“优”。巩固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成果,加大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治理力度,规范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落实培训机构“爆雷”“冒烟”监测预警制度,保持风险机构“动态清零”。
(四)推进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全面落实高中教育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通过优化校长队伍、强化师资保障、提升教科研能力、强化学校管理、开展多元化考核评价等措施,积极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深入开展县中托管帮扶工作,组织省级示范性高中对口帮扶薄弱县中。加强省级示范性高中考核和复核验收,积极创建省级特色高中。深化高考综合改革,加强新课程、新教材、新高考协调联动,加强学生生涯规划教育和选课指导。
(五)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教学改革。开展基础教育管理与质量提升年活动,规范中小学教育教学行为,全面提升科学育人水平。严格落实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高质量实施义务教育课程(2022年版)和普通高中课程(2017年版2022年修订),坚持核心素养导向,突出实践育人。落实教育质量评价指南实施细则,进一步提升中小学、幼儿园办学质量和教育教学水平。推进基础教育精品课遴选。
三、围绕校企合作、园区建设,在职业教育上实现新突破
(一)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深入宣传贯彻《职教法》,坚持服务发展为宗旨、促进就业为导向方针,深化教学改革,加强实训实践教育。开展区域经济与企业现状调研活动,组织全市职教干部教师开展“访千家企业、优化专业与人才培养方案”系列工程,积极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二)巩固中等职业教育基础地位。开展中职学校达标指导与验收,实施月报和督导包校制度。办好职业院校班主任工作大赛、教师能力大赛、师生专业技能大赛。推进职业院校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规范民办中职学校办学行为,加强教育质量年检和日常监督指导。
(三)加快推进教育园区建设。充分发挥教育园区工作推进专班作用,强化协调对接,全力以赴推进园区建设各项工作。积极申请专项债额度,力争5月启动一期项目建设。协调入园学校积极对接设计单位,确定第二批次项目的规划范围和建设内容,调整项目建议书,同步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启动项目申请专项债工作,力争二期项目9月具备开工条件。
四、围绕内涵发展、争创一流,在高等教育上实现新突破
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发展,支持沧州师范学院一流学科和硕士点建设,推进沧州医专“双高”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政府联合沧州职院、沧州幼专举办二级学院,创造沧州特色的中高职衔接教育。配合市“一中心两平台”建设,推进沧州职院、沧州幼专国际融媒体人才培养基地、艺术融媒体产业学院建设。支持河北吴桥杂技艺术学校提升办学层次,推进杂技教育高等职业学院建设。推进沧州航空职业学院建设,力争秋季顺利招生。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和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广泛开展社区教育,贯彻终身教育条例。
五、围绕立德树人、启智润心,在五育并举上实现新突破
(一)加强和改进学校思想政治工作。推动思政课教学方式改革,发挥德育共同体作用,推动各学段思政课一体化建设。完善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全面开展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落实省教育厅《全面推进“大思政课”建设的若干措施》,全面加强“大思政课”建设,不断增强高校思政课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规范管理各类教材、教辅及进校园课外读物。
(二)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举办市级篮球、排球、轮滑、校园足球联赛和田径运动会,承接全省中学生校园足球夏令营活动。举办全市武术、杂技专业师资培训,推进武术、杂技进校园,积极创建试点校和示范校。开展全市中小学美育工作评估,对中小学生进行全员艺术测评。实施中小学美誉浸润行动,以沧州师院为主体,结合顶岗实习,深入乡村学校,普及音乐、美术课,培训音美课兼职教师。开展全市建制班合唱比赛和学艺术单项(群舞)展示。遴选第四批省级劳动与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开展市级基地评选。举办全市中小学劳动技能大赛,选树一批劳动教育先进典型学校。开展研学骨干培训,开发研学旅行活动课程,打造研学旅行精品路线,开展20场大运河主题研学劳动实践教育活动。加强国防教育,积极创建全国国防教育示范学校,举办全市中小学国防教育教师授课竞赛。做好学生军事训练工作。
(三)提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水平和质量。落实推普助力乡村振兴行动计划,在全市职业院校推进“职业技能+普通话”培训。开展“推普周”、省“双推月”和“小手拉大手 学讲普通话”活动,组织汉字书写大赛和经典诵读比赛,组织高校参加省“新声”大学生语言文化艺术节活动。制定沧州市语言文字推广基地管理办法,组织开展沧州市语言文字推广基地申报,积极申报省语言文字基地。
六、围绕教育情怀、师者匠心,在教师队伍上实现新突破
(一)建设高质量教师教育体系。加强教师培养配备,落实特岗计划,加强特岗教师的培养和日常管理。实施市本级幼儿园教师公费培养和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公费培养,积极争取省级专科层次幼儿园教师和小学全科教师公费培养名额。做好市属学校高层次人才选聘工作。
(二)加强中小学教师专业梯队建设。制定实施沧州市普通高中名师工作室建设实施方案和中小学骨干教师评定管理办法,建设10个市级名师工作室。组织参加新时代中小学学科领军教师示范性培训,推荐首批燕赵名师。提高普通高中专任教师教学能力和水平,开展对普通高中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培训;继续实施乡村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提升培训,培训农村中小学思政课教师500名。做好国培、省培和全员培训。
(三)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培树正面师德先进典型,完善中小学幼儿园师德档案,规范教师资格丧失和撤销工作程序,治理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强化教师地位待遇保障,巩固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成果。
七、围绕提质增效、智库创新,在教研引领上实现新突破
推动“专兼职相结合的教科研工作机制”的常态运行,引导各县(市、区)构建网格化的教科研工作体系。积极开展重点主题研究和项目研究,深化以课堂教学为核心的义务教育阶段课程改革;抓好普通高中学科骨干团队的专项课题研究,加快研究成果向教学实践的转化进程;加大专兼职教研员深入高中学校服务引领力度,强化高中教学质量评价的正确导向作用,做好生涯教育和培优指导。推动城乡学校发展共同体建设,实施“教科研精准服务工程”和“教科研惠农工程”,订单式服务学校30所。开展各类教科研活动50项,利用“沧州网络研修会客厅”举办10次研修活动沧州市教育机构,市级课题立项400余项。
八、围绕教育自信、改革争先,在教育保障上实现新突破
(一)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制定沧州市初中学业水平信息科技科目考试方案,筹备中考实验操作考试。组织参加省信息技术与教学融合优质课等各项教学比赛。举办实验教学优质示范课评选,开展幼儿园专用活动空间建设,推进图书馆建设与应用,加强校服管理,做好学校后勤服务支持。
(二)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落实教育评价改革标准和政策,深入推进教育评价改革试点工作,发挥试点引领作用。深化考试内容改革,加强关键能力考查。深化中小学招生制度改革,规范民办学校招生行为,保障随迁子女平等入学权利,构建公民同招、互不享有特权的招生机制。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督促海兴、孟村做好迎接省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准备,开展对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开展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专项督导,做好任丘迎接省评工作。巩固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启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做好对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工作督导评估和义务教育质量监测。
(三)全面推进教育法治建设。严格开展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备案和清理工作。规范教育行政执法,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深化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做好信用信息数据“双公示”工作,推进更多教育政务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办理。落实教育系统“八五”普法规划,推进学校法治建设,加快推进学校章程修订,做好法治培训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四)加强教育宣传。加大教育宣传工作力度,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加强新媒体建设,做好教育信息工作,讲好沧州教育改革发展故事,传播沧州教育好声音,提高教育工作的社会认可度、参与度,持续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
(五)健全教育经费投入机制。保障教育经费投入,足额落实各类教育生均拨款标准,实现“两个只增不减”。严格规范各级各类教育收费,进一步加大教育乱收费问题查处力度。规范教育资金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加强经费监管队伍建设。完善学生资助体系,全面落实各项资助政策。
(六)筑牢校园安全防线。突出抓好校园安保防范,实施“中小学安保能力提升项目”,补充配备专职保安678名。开展学校安全风险大排查大整治,定期分析研判安全形势,做到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和经常化。推进安全教育“课程化”,加强学校安全课程体系建设。积极创建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示范城市”,推进校园警卫室建设。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提升工程,创建100家“省级食品安全标准化学校食堂”和160家“市级食品安全标准化学校食堂”,推进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提质增效。加强防溺水教育,突出抓好消防、用电、道路交通、校舍设施安全和防范校园欺凌工作,做好燃气、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和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大力开展近视防控,认真落实“青少年儿童脊柱侧弯防控工程”。积极创建全国卫生城市、全国禁毒示范城市,评选10所市级“禁毒示范校”。
(七)突出抓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严格落实“乙类乙管”下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围绕保健康、防重症,全力保障师生健康。认真落实最新版《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技术方案》及操作指南,做好师生健康监测,严格校园消杀,保证物资储备,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加强防疫教育。加强医务室建设,强化学校卫生健康机构和人员的配备,配足配齐专职卫生技术人员。
(八)强化国家教育考试安全。扎实做好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的改扩建和相关设备维护升级工作,严肃考风考纪,确保普通高考、研考、成人高考、自学考试、教师资格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安全平稳。利用互联网+考试服务,进一步完善各类招生考试网上报名、查分、志愿填报和录取等工作,提升为考生服务水平。
(九)全力维护教育系统稳定。全面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推动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落实,加强网络安全综合治理。认真做好信访工作,扎实做好舆情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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