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市区驾培领域突出问题整治的通告
为规范市区驾培市场经营秩序白山市培训机构,严厉打击清理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提升培训服务质量,推进我市机动车驾驶培训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32号)和《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和考试大纲》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驾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专项整治时间
专项整治从2023年9月开始,集中整治时间为1个月,集中整治后转为常态化长效监管。
二、专项整治内容
(一)重点治理驾培机构不规范经营行为。
1.违规培训。未按全国统一的教学大纲进行培训;未按规定上传培训信息或伪造培训学时信息;未按规定建立学员和教学车辆档案;使用不符合规定的车辆及设施从事教学活动;教学过程中将教学车辆交给与教学无关人员驾驶。
2.未落实教练员管理主体责任。未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教练员;未按规定聘用教学人员;未按规定建立教练员档案;未按规定报送教练员档案主要信息;未按规定开展教练员岗前培训或者再教育;未定期开展教练员教学质量信誉考核或者公布考核结果;未及时上传教练员再教育等信息;教练员填写《教学日志》《培训记录》弄虚作假。
3.违规发放结业证书。向未参加培训、未完成培训、未参加结业考核或者结业考核不合格的人员颁发《结业证书》;未按规定组织学员结业考核或者未向培训结业的人员颁发《结业证书》。
4.侵害学员权益。未按规定与学员签订培训合同;索取、收受学员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未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公示其经营项目、培训能力、培训车型、培训内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教学场地、投诉方式、学员满意度评价参与方式等情况。
(二)严厉打击非法培训行为。
1.异地培训。未在备案教练场地开展基础和场地驾驶培训的。
2.超范围经营。超越备案事项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
(三)严格治理未按规定办理机动车驾驶培训备案的行为。
1.未按规定办理备案变更。备案事项发生变化未及时进行备案变更的。
2.备案材料弄虚作假。提交虚假教练场地使用权(产权)证明或技术条件说明、虚假教学车辆购置证明或数量说明、虚假设施和设备清单、虚假拟聘用人员名册或职称证明等虚假备案材料的。
三、整治措施
(一)开展全面摸排。在市区开展全覆盖、拉网式摸排走访,结合12328投诉举报信息、运政管理系统许可和备案的驾培机构信息,实地掌握辖区内现有许可或已备案驾培机构、教练员、教练车等数量,摸清驾培机构非法经营行为,加强分析研判、分类梳理。
(二)公布企业名单。在局官方网站公布辖区内已备案和许可证件仍在有效期内的驾培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场所、培训车型、教练场地等信息,同时通过新闻、广播、报纸和微信、抖音及网络媒体发布合规驾培机构有关信息和企业举报电话,并及时更新,供社会查询和监督。
(三)召开约谈会议。对于违规行为突出、群众投诉举报频繁的驾培企业,组织召开集中警示约谈会,通报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讲明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警示告诫企业采取措施进行整改,避免问题持续发生或继续扩大,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四)组织入企检查。按照全覆盖的原则,组织对辖区内驾培企业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训练场地、教学车辆、教练员情况,以及培训合同和《教学日志》《培训记录》填写情况等白山市培训机构,白山市交通运输局发布通告,加强与学员沟通,及时发现问题并现场查纠,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依规实施行政处罚。督促驾培行业设立专门的监督举报电话,并向学员和社会公布。
(五)曝光典型案例。梳理筛选发现和查处的违法情节严重、违法事实具有普遍性和教育意义的典型案例,通过媒体集中曝光损害学员利益等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动态宣传执法成效,让违法者接受社会公众的检视和监督,促进其增强对法律法规的敬畏之情,加强正面舆论引导的辐射教育效果。
白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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