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云南省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以下简称成人高考)将于10月21—22日举行,考生可于9月5日开始通过云南省招考频道()进行网上报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9月5—13日。报名分为注册报名、资格审核、网上缴费3个步骤进行。报名时间截止,网上报名系统将自行关闭,逾期不再受理。
1.注册报名时间:9月5—8日18:00。
2.资格审核时间:9月5—11日18:00。
3.网上缴费时间:9月11—13日18:00。
(二)其他时间
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10月16—22日。
考试时间:10月21—22日。
查询成绩时间:11月20日起。
查询录取结果时间:12月下旬根据录取批次进程公布录取结果。
征集志愿时间12月下旬另行通知。
二、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考成人高等学校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不得报考。
3.身体健康,符合报考条件,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4.云南户籍公民;非云南户籍考生持有云南省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居住证(非暂住证)。年满18周岁(2005年12月31日前出生)。
5.报考高中起点本、专科的考生应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者具有同等学力。
6.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其学历证书必须经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
7.报考成人高等学校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除具有报考各类层次需要的学历证书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应当满足以下三种条件之一:①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②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及以上对应专业学历;③取得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
(2)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
(3)报考医学门类其他专业的人员应当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4)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8.在中国定居并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外国侨民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在州市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确认点确认。确认时还需携带有效期内的居住证。
9.持国外文凭、港澳台文凭报考专升本的,应取得国家学历认证部门出具的专科毕业或以上学历的认证报告。学历认证报告获取办法可登录“中国留学网”()。
(二)报名成人中等专业学校的考生,应年满16周岁(2007年12月31日前出生),持有云南省户籍或云南省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居住证(非暂住证)。可凭初中及以上(高中、中专、技校、职业高中)毕业证书免试入学。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不得报考。
三、报名流程
所有参加统一考试以及申请免试入学的人员,均需按时办理网上报名手续,逾期不补。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代理考生报名。同一考生不得同时在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报名,违者取消本次报名资格,所缴费用不予退回。
报名分为网上注册报名、网上资格审核、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4个流程。注册报名的同时填报志愿,每个考生填报一个院校一个专业志愿。网上报名系统地址为,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者谷歌浏览器。
(一)注册报名
报名前考生应认真阅读报考公告、招生专业目录等有关信息。
1.考生注册。考生于9月5—8日18:00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认真阅读考试公告、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后,准确输入本人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等个人信息,进行网上注册。报名系统将发送原始登录密码信息到考生注册手机号码,考生登录后可自行修改登录密码并妥善保管。如密码遗忘,可以凭身份证号码、手机号进行密码找回。身份证号或手机号被占用,需凭身份证到各确认点申请注销。
2.上传报名照片。考生上传近期证件照1张、身份证电子照片(人像面)1张。证件照必须为本人3个月以内照片、正面、免冠、彩色(白底或蓝底)、清晰完整、JPG格式,规格为宽480像素*高640像素,大小在20~40KB。上传成功后系统将自动进行身份证信息验证。如身份信息无法验证通过,且信息核对无误的考生需凭身份证到各确认点人工审核。
3.选择报考层次。考生应仔细了解各报考层次和特殊科类报考要求,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报考层次。
4.选择确认点。考生原则上应选择户口所在地报名并参加考试,并认真阅读确认点公告。如确需在非户口所在地报考的,原则上应在工作或居住所在地报考,具体要求请查看报名确认点公告,或咨询确认点(联系电话见附件1,2023年成人高考报名确认点及联系电话)。
5.填报志愿。考生应在《2023年云南省成人高校、成人中专招生专业目录》(附件2)中选报志愿学校和专业,一个考生填报一所院校一个专业志愿,并注意查看学习形式、学费、招生范围、专业要求以及是否进行加试等信息。专业有关疑问请咨询招生院校。审核通过后志愿信息不得更改。
6.专升本考生将根据考生身份证号、姓名由系统自动对接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验证专科毕业学历(学籍)信息,自动反馈验证结果。如反馈学籍在读,则不能继续报名。
7.考生在系统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8.材料上传。考生点击“资格审核”按钮,查看系统提示,了解本人需要上传的有关证明材料清单。考生应在资格审核截止时间前,按要求上传有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JPG格式),有关材料应清晰完整,否则不予通过。
(1)报考成人中专的考生,如未满18周岁(2005年12月31日后出生)须上传初中及以上毕业证书扫描件。报考高中起点本、专科的考生,报名结束后将验证是否为在校生,如核验考生为在校生,则审核不通过。
(2)专升本学历验证通过的考生无需上传毕业证书扫描件。如专升本学历学信网未验证通过,应签署《专升本学历验证未通过考生核验承诺书》,提供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2年以后毕业的往届生)或学历认证报告(2002年以前毕业的往届生)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标注毕业状态);在国(境)外获得学历的考生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成人本科专3本4,除上述基本材料外还须提供具有更改记录的户口本(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更改记录材料。
(3)报考医学类临床类专业、护理学专业的考生须上传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和毕业证书扫描件,并签署《医学类考生参加考试承诺书》,考生本人承担因不符合报考要求所造成的一切后果。
(4)申请照顾加分和免试入学的考生须上传有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5)申请专升本免试的材料除学历证明材料外,还须上传相应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的人员,服务期满上传《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合格证书》。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人员,上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教师,上传《云南省特岗教师转聘为在编教师审批表》。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人员,任期完成上传县级以上部门颁发的《合格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复员干部三类退役军人,上传退役证(义务兵/士官退出现役证、军官转业证书、军官复员证书)和《云南省退役军人申请成人高考专升本免试身份认定表》(附件3)。
其他符合免试条件和照顾条件的考生,应按照系统提示上传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如获多种称号,只上传级别最高的。符合照顾加分条件的考生要对照加分政策和证明材料进行选择。年满25周岁(1998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考生系统自动加分20分,无需上传材料、无需现场确认。申请民族加分(含户口在云南的少数民族、边疆少数民族、边疆汉族)的考生,考生民族信息和户籍信息将通过公安数据比对,考生无需上传材料、无需现场确认。申请艰苦行业加分并报考对口专业的考生,上传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符合两项以上照顾政策的考生,照顾分数取最高一项,不得累加。
(二)资格审核
考生上传材料确认无误之后点击“提交审核”,考生信息由选择的确认点进行网上审核,户籍信息、高中起点考生在校生验证将对接有关部门进行验证。免试等特殊情况需逐级审核。
网上审核时间为9月5—11日18:00。网上审核期间,考生应随时关注报名系统查看自己的审核状态。审核未通过的考生须在审核时段内按审核意见重新填报、补充材料等待审核,或携带相关材料到报名点现场审核。审核相关疑问、报名确认点工作时间地点等请查看报名确认点公告,或咨询确认点(联系电话见附件1,2023年成人高考报名确认点及联系电话)。
9月8日18:00前,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以修改除手机号、姓名、身份证号外的有关信息并重新上传符合要求的材料;9月8日18:00—9月11日18:00,考生不能修改个人信息和志愿信息,但可重新上传符合要求的材料或携带材料到现场进行确认。未按时限完成审核将视为放弃报名。
服役地点在云南的现役军人,如无云南户籍或居住证,须携带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部队同意报考证明、考生本人申请前往服役地确认点审核户籍。
申请免试和照顾加分考生审核通过后需按要求进行公示,未经公示和公示不通过的考生一律不得享受相关照顾政策。申请免试未通过的考生可在报名截止前向确认点申请转为统考。
(三)网上缴费
通过审核的考生可于9月11—13日18:00进行缴费。未完成网上缴费的报名信息无效。高中起点本科、专科考生缴费100元;专升本艺术类缴费75元,其他类缴费100元。申请免试的考生不收取费用,未审核通过转为统考的,须补缴报名考试费。缴费成功后完成报名,生成《2023年云南省成人高校、成人中专考生报名登记表》,考生应及时下载留存。
(四)准考证打印
10月16日—22日,考生凭身份证号码和登录密码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使用A4纸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信息严禁擅自更改、涂写。
四、重要事项提醒
(一)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官方网站(云南省招考频道,,下同)为2023年云南省成人高考、成人中专招生唯一的报名网站,考生在其他网站报名均无效。成绩及录取查询、征集志愿只通过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及云南省成人高考报名系统进行。考生应仔细甄别网址真伪,保管好个人信息,不得由他人或机构代为进行网上报名。
(二)考生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和材料将用于制作准考证、注册学籍、电子档案、录取名册等,考生须保证本人符合所报院校及专业的报名条件和要求,确保所填报个人信息、照片、证件、证明材料真实、准确、有效。经确认点审核后,考生因个人原因要求更改相关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照片等)一律不予受理。
如因不符合报名条件和要求、使用非官方网址、由他人或机构代为报名、信息填报错误、提供虚假材料、手机号码错误无法联络等情况,导致取消报名和考试资格、无法完成录取和学籍注册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依法追究考生及相关人员责任。
(三)报名结束后,省招生考试院还将对接相关部门进行考生户籍筛查和非在校生核验。如考生不具有云南户籍或有效期内居住证,或核实为在校生,将取消考生报名资格,考生将无法打印准考证。已缴费不予退还。
(四)成人高校、成人中专学校主要为在职从业人员提供学历继续教育,毕业不开具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就业登记证。
(五)报考成人高校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毕业后所获得的医学成人高等教育学历文凭将不能作为参加执业医师、执业护士考试的依据,请考生审慎报考。报考法律专业的考生应关注知悉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改革政策规定。
(六)因招生专业计划变动,部分考生可能需要重新填报志愿,将于录取前另行安排时间组织考生补报。
五、考试地点及考试时间
(一)考试地点
本次考试在全省16个州市安排考点,考点由确认点所在州市统筹安排。
(二)高起本、高起专考试时间表
(三)专科起点升本科考试时间表
本科各专业统一考试科目,请查看《专科起点升本科招生专业与统一考试科目对照表》(附件4)。
(四)命题
统考科目由教育部按《全国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复习考试大纲》(2020年版)统一命题,《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按《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2023年版,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组织编写)考试用书命题。
(五)专业课加试
除规定的统考科目外,艺术、体育类专业必须加试专业课,其他专业是否加试由招生院校自行决定。专业课加试由招生院校自行命题、考试、阅卷和发布成绩。如报考专业备注须进行加试,考生应及时与招生院校联系进行加试。专业加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才能进行投档录取。
六、照顾录取
1.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同时具备高中毕业文化程度(专科起点升本科的,应具备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证书),由考生本人申请,经逐级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可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
(1)由国务院授予的“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称号获得者。
(2)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上述优秀运动员经考生本人申请并出具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的《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国家体育总局监制)。
2.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凭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身份证和相关项目考核合格证,经逐级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可申请免试就读云南省省内成人高校专升本。
(1)参加“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的人员,服务期满凭《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合格证书》。
(2)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人员,凭《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
(3)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教师,凭《云南省特岗教师转聘为在编教师审批表》。
(4)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人员,任期完成,凭县级以上部门颁发的《合格证》。
3.报考专升本的退役士兵(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复员干部三类退役军人),除满足专升本要求外,凭退役证(义务兵/士官退出现役证、军官转业证书、军官复员证书)、《云南省退役军人申请成人高考专升本免试身份认定表》,可申请免试就读云南省省内成人高校专升本。
4.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须经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出具运动成绩证明),报省招生考试院审核后,可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50分投档(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增加30分投档),由招生学校审查录取。
5.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录取时可照顾20分。
(1)年满25周岁(1998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在职、从业人员。
(2)获得州、市级以上(含州、市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
(3)获得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工、青、妇组织授予的“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获得者。
(4)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者。
(5)户口在云南省的边疆及执行边疆政策县的少数民族考生。
(6)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
(7)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8)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所在地是地、州、市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
(9)在野外、井下、监所(监狱、劳改队、劳教所、少管所)、远洋第一线、从事采伐、农垦、地质、水利(农水、农电、防汛、水保、水管、施工、水文、移民)、采矿、勘探、测绘、远洋运输、殡葬和社会福利(孤儿、弃婴、残疾人、老年人、伤残复员退伍军人、精神病人护理)工作,报考对口专业的考生须由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开具证明。
6.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录取时可以照顾10分。
(1)户口在云南省的边疆及执行边疆政策县的汉族考生。
(2)高寒山区中小学教师。
(3)户口在云南省的少数民族考生。
(4)获得县人民政府(党委)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模范(先进)教师、模范(优秀)党员称号者。
(5)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凭省级民政部门颁发的《自谋职业证》)。
7.复员、转业军人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
上述照顾不累计加分。
七、违规处理
考生在报考前应了解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涉及:组织作弊的行为;买卖或提供作弊器材、试题及答案;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构成犯罪,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考生应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在报名及确认时提交真实、准确的信息和证件,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由本人承担一切后果。对在报名、考试过程中违反有关规定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规定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的规定执行。特别提醒,手机带入考场将视为作弊,取消所有科目成绩。
八、成绩查询、录取及征集志愿
考生可于11月20日起查询成绩,录取工作安排在12月进行。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即:在投档考生中,招生院校根据公平公正、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认真审阅考生电子档案、考生诚信档案的基础上,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第一批录取时所报志愿学校和专业满额而落选的考生,可以参加未完成招生计划学校的征集志愿,征集志愿时间另行通知。
考生录取结果查询及征集志愿有关事项预计12月下旬通过云南省招考频道()、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微信小程序、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
九、新生复查
新生入学后招生学校负责对已报到的新生入学资格认真进行全面复查,严格学籍注册管理。对新生报到所需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加分照顾和免试入学资格证明等材料与录取新生名册、电子档案逐一进行比对核查,通过“人证识别”等技术严防冒名顶替。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一律按有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专升本考生的专科毕业证书由录取学校负责复查。对不能通过学籍电子注册的专升本新生,必须进行第一学历复核,不能提供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相应层次及以上学历证书者,一律按有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录取通知书管理
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防止冒名顶替,成人高考录取通知书须采用特快专递等给据邮件方式寄送新生录取通知书,加强录取通知书签收管理成人本科专3本4,转自云南省教育考试院:2023年云南省成人高校、成人中专招生考试报名公告,必须由本人亲自签收不得由他人代签更不得由办学机构代收。考生应将录取通知书信息与省招生考试院查询录取结果进行比对,以防上当受骗。有关通知书寄送、开学、学费等疑问请向录取院校咨询。
附件(点击查看或下载):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没有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
3.没有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
4.专科阶段无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或报名前已解除处分。
5.身体健康。
6.具备以下考生资格之一:
(1)在毕业高校获得学校推荐资格的我省普通高校应届专科毕业生(以下简称校荐生)。
(2)通过招生高校自主组织的相应专业综合能力测试(以下简称专业测试),获得考生自荐资格的我省普通高校应届专科毕业生(以下简称自荐生)。
(3)经省级及以上相关行政部门认定的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我省普通高校应届专科毕业生(以下简称建档立卡家庭考生)。
(4)应征入伍地为我省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指普通高校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后退役,报名时为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专科毕业生或已获得专科毕业证书的往届毕业生,以下简称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
(5)专科学习阶段,作为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World )”中获奖,或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一等奖的我省高校应届专科毕业生(以下简称大赛保送生)。
(二)2023年“3+2”对口贯通培养转段考生,须根据转段测试有关要求参加全省专升本统一考试报名。如具备上述报考条件,参加转段测试同时可兼报其他类型专升本考试招生。
三、相关考生数据校验和报送
(一)生源高校。
1.做好本校应届毕业生学籍信息工作。应届毕业生学籍库信息是高校报送资格名单、考生参加报名的主要依据,各生源高校应提前对本校应届毕业生学籍库信息进行一次全面核对,包括考生姓名、身份证号、专科专业代码及名称、毕业年份等关键信息,对因更改姓名、更换专业、休学等原因造成信息有误的,要按学籍管理规定进行更正,于2月25日前全部更正完成,确保考生学籍信息准确无误。按照实际情况为需要参加高校专业测试、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的考生开具学籍证明(参考模板见附件1)。
2.报送本校小语种考生名单。各生源高校要根据本校公共外语课程设置情况,对本校所有应届毕业生及“3+2”二次转段考生全部进行语种排查,确定本校小语种考生名单,于3月6日—8日通过山东省普通专升本考试管理平台(:8083,以下简称管理平台)上报。报送信息包括: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外语语种。此名单作为所有考生考试科目确定的依据,须完整、详实、准确,凡不在高校报送的小语种名单中的考生专升本考试科目为英语。
3.报送校荐生名单。生源高校于3月6日—8日通过管理平台报送本校校荐生名单。报送信息包括:考生姓名、身份证号、专科院校代码及名称、专科专业代码及名称。
4.报送建档立卡家庭考生名单。建档立卡家庭考生包括两类群体:一是脱贫享受政策户,二是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含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严重困难户)。申请建档立卡家庭考生资格的考生2023大专升本科报名时间,须于3月1日前向生源高校提交资格审核申请。建档立卡地在我省的考生申报时无需提交证明材料,生源高校汇总申请名单;建档立卡地在其他省份的考生申请时,须向生源高校提供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截图并加盖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公章,由生源高校进行资格审核并公示后报送合格名单。
生源高校汇总以上名单于3月6日—8日通过管理平台报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报送信息包括:考生姓名、身份证号、专科院校代码及名称、专科专业代码及名称、建档立卡所在省份。对本省申请考生将统一报省乡村振兴局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将对所有合格考生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获得建档立卡家庭考生资格。考生如因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建档立卡考生资格造成录取后无法注册学籍、被取消录取资格等问题,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生源高校须认真核查各类报送考生名单,对报送考生名单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如产生遗留问题由生源高校负责解释。
(二)招生高校。
1.校验专业综合能力测试报名考生名单。招生高校应于本校专业综合能力测试报名完成后至3月18日前,通过管理平台校验报名参加测试的考生名单信息。招生高校上报考生姓名、身份证号获取考生相关信息,获取的信息字段包括考生姓名、身份证号、专科院校、专科专业等,招生高校仅可批准考生获得与其本人专科专业对应可报考的本科招生专业的报考资格。
2.报送自荐生名单。招生高校应于3月29日—30日通过管理平台报送自荐生名单。报送信息包括:考生姓名、身份证号、专科院校代码及名称、专科专业代码及名称、获得报考资格的本科院校代码及名称、获得报考资格的本科专业代码及名称。
3.报送大赛保送生名单。招生高校应按《通知》要求对申报考生进行资格审核、综合考核并公示无异议后,于3月30日向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报送大赛保送生录取名单,录取信息(包括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录取学校、录取专业、专科院校代码及名称、专科专业代码及名称、获奖类型等)电子版通过管理平台报送,录取名单盖学校公章以pdf文件报送至邮箱:。
招生高校须认真核查报送考生名单,对报送考生名单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如产生遗留问题由招生高校负责解释。
(三)市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
1.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报名资格审核由市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核。各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联合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认真审核考生材料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并于4月12日前通过管理平台完成审核。
2.市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残疾人考生合理便利申请,于4月10日前将审核通过考生汇总表报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各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须认真核查报送考生名单,对报送考生名单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如产生遗留问题由市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解释。
四、考试报名时间
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的形式,除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外,具有报考资格的考生可登录指定网址,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完成报名。
网上报名(含缴费)时间为4月2日—4日,每天9∶00—17∶00。
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为4月18日—23日,每天9∶00—17∶00,考试当天提前1小时开放准考证打印。
具体工作时间安排见附件2。
五、报名办法和流程
校荐生、自荐生、建档立卡家庭考生、大赛保送生均须参加普通专升本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分为注册登录、采集个人照片、填写个人信息及选择考试地点、选报专业和网上缴费5个步骤,大赛保送生报名时仅需完成注册登录、采集个人照片及填写个人信息。
(一)注册登录。
考生登录山东省普通专升本报名信息平台(),凭本人身份证号、手机号码及获取的动态短信验证码注册成功后进入系统,第一次登录时需设置登录密码。考生应认真阅读《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通过系统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
(二)采集个人照片。
考生根据报名系统提示及要求,通过手机自行拍摄采集并提交本人照片。该照片将用于专升本报名、考试、录取及入学后学籍注册,审核通过后无法修改。请考生务必严肃对待,规范拍摄本人报考照片。
(三)填写个人信息及选择考试地点。
考生须按照报名填报信息项要求,如实完整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交,完成网上填报信息。考生应对本人填报信息及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若因考生本人信息填报有误、造假或缺失而造成录取后无法注册学籍、被取消录取资格等问题,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应选择本人就读院校所在市或户籍所在市为考试地点,就读院校与户籍分属两地的只可选择一地,并执行所在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相关规定。外省户籍在我省就读的考生,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市参加考试。考试地点一经选定无法更改,请考生慎重选择。
(四)选报专业。
根据《通知》精神,校荐生、自荐生、建档立卡家庭考生可根据专科毕业专业和专业指导目录中本、专科专业对应关系,选报多个本科招生专业(以下简称选报专业),选报专业对应的《高等数学》考试科目须相同,一经确定不得更改。根据《教育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中医药局关于规范医学类专业办学的通知》(教高〔2014〕7号)精神,报考医学类专业专升本的,所学医学类专业应保持相同(专科中医骨伤专业除外,该专业专升本时对应本科中医学专业)。
报名系统会根据考生的专科专业,自动为考生列示本人能够报考的考试科目组合及对应的本科专业,考试科目组合以高等数学Ⅰ、Ⅱ、Ⅲ区分。考生选择一个考试科目组合后,即确定报考的专业范围。
(五)网上缴费。
考生按照规定自行上网缴纳考试费,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专科起点升本科入学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1〕1000号),普通专升本考试收费标准为每生120元,仅报考“3+2”转段的考生收费标准为每生60元。
(六)注意事项及其他要求。
1.认真核对本人信息。考生进入报名系统后,请认真核对本人姓名、专科专业、院校等信息是否准确,若有误,应立即联系生源高校进行更正。为保障考生顺利参加考试、录取和升入本科高校后学籍注册工作,考生在报名之后,直到高校新生入学报到期间,不应更改姓名和身份证等信息,以免造成遗留问题。
2.保证手机号码正常使用。注册时所用手机号码将贯穿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志愿填报、录取等整个招生过程,在此期间请考生确保手机号码正常使用。
3.妥善保管密码。报名信息必须由考生本人填报,不得由他人代替,因考生填报失误或由他人代报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本人登录密码和动态短信验证码,因考生本人泄露密码或动态短信验证码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4.残疾人考生申请合理便利。符合报考条件的残疾人,可参照教育部、中国残联联合印发的《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教学〔2017〕4号),于4月5日前向考试地点所在市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出合理便利申请(市级招考机构地址见附件3),市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参照高考审核合理便利工作办法进行初审和汇总后,报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复审。
六、“3+2”转段考生报名
过程性考核合格的“3+2”转段考生可以选择仅报考“3+2”转段,若同时为具有校荐生或自荐生或建档立卡家庭考生资格的应届毕业生,也可以选择兼报“3+2”转段和普通专升本。
(一)仅报考“3+2”转段的考生选择“仅报3+2转段”,按要求选择考试地点和公共课外语对应考试科目,仅报考“3+2”转段考生须参加专升本2门公共基础课考试,1门为英语(公共外语课为非英语的学生考大学语文),1门为计算机(报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的学生考高等数学Ⅰ)。“3+2”二次转段需参加文化基础课考试的按上述要求选报并缴纳相应考试费用;“3+2”二次转段不参加文化基础知识测试的考生,也须进行网上报名,采集个人照片并填写个人信息,无需缴费。
(二)兼报“3+2”转段和普通专升本的考生选择“兼报3+2转段和普通专升本”,根据普通专升本报名要求填写个人信息、选择考试地点、选择专业并进行网上缴费,其中选择专业时其转段考试科目应与普通专升本考试科目相同,否则不得兼报。
七、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报名
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报名分为网上申请和选报高校两个环节。
(一)网上申请。网上申请包括填报个人信息和选报专业。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资格的考生,须于2023年4月2日—4日(每天9∶00—17∶00),通过山东省普通专升本报名信息平台()线上申请资格审核并根据专业指导目录,选报1个与本人专科毕业专业对应的本科招生专业。考生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本人身份证、专科毕业证(应届考生需提交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退出现役证件、武装部开具的入伍地证明(或入伍通知书);在部队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还需提供立功受奖的证章和证书;在部队荣立集体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还需提供所在部队立功受奖通令复印件(加盖服役部队公章)、服役部队立功证明。经市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核、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后,获得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资格。
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与全省统一考试专升本不得兼报,报名全省统一考试专升本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不再享受免试专升本政策。若已报名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的考生未通过资格审核,也不能进行全省统一考试专升本报名。同时具备两项资格的考生需慎重选择,一旦选报后无法更改。
考生个人网上提交材料时须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做出负法律责任的承诺。考生如因弄虚作假或不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资格造成录取后无法注册学籍、被取消录取资格等问题,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市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资格审核完成后,将短信通知考生审核结果。若考生网上提交的材料不清晰、不完整或真实性存疑,考生须携带相关证明材料按市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求到现场进行审核。
(二)选报高校。审核通过后,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须于4月18日(9∶00—17∶00),登录山东省普通专升本报名信息平台()参加招生高校的录取。首轮高校选报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于4月28日(9∶00—17∶00)填报一次征集志愿和是否服从调剂志愿,按规定参与征集和调剂录取。
八、统考安排
专升本全省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统考)时间为2023年4月22日—23日。
统考科目为4门公共基础课,包括英语(专科期间公共外语课程为非英语的考政治)、计算机、大学语文、高等数学(分为高等数学Ⅰ、高等数学Ⅱ、高等数学Ⅲ),具体考试科目设置情况见附件4。每门科目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总分满分400分。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各科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九、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普通专升本招生工作涉及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考试环节多、政策性强,各市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生源高校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报名工作的统筹领导和组织管理。要以对考生负责的态度,建立报名工作机制,配齐配强工作人员,抓好业务培训,明确工作责任分工,严格执行报名工作规定,坚决杜绝往年报名工作出现的问题再次发生。对于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造成报名工作失误的,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并严肃处理。
(二)统筹做好防疫工作。各单位应严格落实当地疫情防控要求2023大专升本科报名时间,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考试报名工作通知,加强统筹协调,结合本校或本地实际情况完善报名工作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配备充足的防疫物资,保障相关工作人员健康,并安排一定的备用工作人员,确保平稳顺利应对疫情突发情况。
(三)严格落实资格审核。各单位要认真开展学习,精准把握政策,建立双人审核机制,将资格审查工作责任落实到岗、明确到人。生源高校要严格做好学籍信息、小语种考生、校荐生、建档立卡家庭考生的资格审核及数据上报工作,招生高校要认真做好自荐生审核、测试及数据上报工作;各高校应及时进行公示公开,接受民主监督,确保不发生数据漏报、错报等问题。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与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协同配合,扎实做好退役大学生士兵的报名资格审核工作,确保资格审核无误,考生申报材料至少留存1年备查。
(四)提高考生服务质量。各单位要牢固树立服务考生意识,切实加强政策宣传解读,生源高校要充分发挥宣传主体作用,利用主题班会、校园网站、宣传展板、联系群等多渠道广泛宣传专升本考试政策,让考生充分了解、应知尽知,扎实做好咨询答疑,提醒、指导考生按规定时间完成资格申请、网上报名等工作。
(五)加强考生诚信教育。各生源高校要切实肩负起考生诚信教育的主体责任,通过多种形式对考生开展诚信考试和法律法规教育,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对有作弊行为的考生,依法依规处理后,将考生名单通报生源高校,生源高校依据学校相关规定对作弊考生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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