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后工作施行三级管理模式 :
国家
• 制定博士后工作发展规划、政策法规、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国家重点项目、资助计划
地方
• 制定发展规划和配套政策、措施
• 进出站管理、经费资助、评估考核、服务保障等工作
设站单位
• 培养管理的主体
• 制定具体管理办法,配备专门管理人员,承担本单位博士后管理服务工作
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是博士后日常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
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拟定博士后工作的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国博士后工作;组织开展博士后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评审、评议工作;负责博士后公寓建设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博士后宣传工作;指导博士后表彰工作;负责博士后研究人员进出站的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博士后综合评估工作、推进博士后信息化和国际交流等工作。
1984年10月7日博士后什么级别,著名物理学家李政道先生向邓小平同志建议,在中国设立博士后制度的同时,设立博士后科学基金,可由国家一次性拨专款,以每年的存款利息或投资所得收益作为当年博士后科学基金的资助金额。对此,小平同志表示赞同。
1985年《国务院批转国家科委、教育部、中国科学院关于试办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报告的通知》(国发[1985]88号)确立在中国实施博士后制度,并对博士后进行基金资助。文件指出:“设立博士后科学基金,主要用以鼓励和支持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有科研潜力和杰出才能的年轻优秀人才博士后什么级别,博士后三级管理机构简介,使他们能够顺利开展科研工作,迅速成长为高水平的研究人才”。为进一步做好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的评审、管理和使用,开拓多种渠道,扩大基金来源,便于同国内外各种基金会组织进行交流与合作,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民政部登记注册,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与1990年5月30日成立。邓小平同志题写了会名。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的业务主管单位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基金会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秘书长负责制,秘书长由理事会副理事长兼任,是基金会的法定代表人。
地方(部门)博士后工作管理部门
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2023年度)的通知要求,2023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的申报工作已启动,特别资助分为站前(第五批)和站中(第十六批)两种类型博士后特助,现将站前、站中特别资助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站前资助
1、资助介绍:特别资助(站前)是为吸引新近毕业的国内外优秀博士进站,在自然科学前沿领域从事创新研究实施的资助,由专家会议评审确定资助对象。2023年国家资助人数约400人,资助标准为18万元。获资助人员须在资助名单公布后3个月内办理进站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资助资格。
2、申报条件:
申请人须为2023年度拟进站或新近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不超过35周岁(1987年3月31日后出生),且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和学术道德;
(2)拟进站人员须是获得博士学位3年以内的全日制博士,2023年度应届博士毕业生优先。应届博士毕业生在申报时须满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拟进站人员已初步选定博士后合作导师,并与合作导师商议形成初步研究计划。博士后合作导师应为该研究领域知名专家,且原则上可为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国家级科研平台。
新近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须进站不超过4个月(须为2022年12月1日之后进站),博士学位获得时间须为2022年1月1日(含)以后;须依托所在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进行申请,不得变更合作导师;
(3)申请项目须为《基金资助指南2023年度》P6表1中所规定的学科领域、研究方向,涉密项目不得申报;
(4)入选国家各类博士后派出类项目的人员(学术交流类除外)不得申报。
3、申报方式:自3月1日至3月31日,申报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系统中上传《特别资助(站前)申请书》、身份材料、《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等扫描件,不需要提交纸质材料;4月1日至4月7日,流动站所在院系系统中审核、提交;4月8日至4月12日,学校系统中审核、提交。
二、站中资助
1、资助介绍:特别资助(站中)是为了激励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增强创新能力,对表现优秀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实施的资助博士后特助,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的通知,由专家会议评审确定资助对象。2023年国家资助约800人,资助标准为自然科学18万元,社会科学15万元。
2、申报条件:2022年12月1日之前进站(以中国博士后进出站系统中进站时间为准)且目前在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其它请参见《基金资助指南2023年度》P10-13。
3、申报方式:自3月1日至3月31日,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系统中上传《特别资助(站中)申请书》和科研成果材料。
因指标限额,站中申报需校内评审选拔并公示,请申请人在线打印纸质申请书,并与纸质科研成果证明材料装订成册1份,于3月31日前交至仙林校区行政北楼(扬州楼)530室。纸质材料以申请书封面作为封面,左侧装订,加目录并用铜版纸胶装成册。
4月1日至4月7日,流动站所在院系系统中审核、提交;4月8日至4月12日,学校系统中审核、提交。
请各申请人和流动站按照学校要求的时间提交材料,逾期恕不受理。
凡符合申报条件的我校在站博士后均须参加特别资助的申报工作,望在站博士后人员互相转告。各院系人资秘书老师应在本单位积极宣传动员优秀博士毕业生申报站前特别资助。
特此通知。
联系人:胡老师(,)
附件: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2023年度).pdf
人力资源处
2023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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