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桥大学博士后,剑桥大学博士后含金量,剑桥大学博士后王京刚,剑桥大学博士后申请

加强学生资助机构与队伍建设,武汉大学创新学生资助工作思路 促进学生全面成长成才

武汉大学还充分挖掘校内资源,通过设立学生助学岗位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武汉大学广泛发掘社会资源,积极争取社会助学项目。

武汉大学高度重视大学生资助工作,始终把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实际困难,作为学校在人才培养过程中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认真加以落实,有效拓展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途径,促进了学生的全面成才。

一、建章立制,完善学生资助工作运行机制

(一)高度重视,构建学生资助三级管理模式。武汉大学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央16号文件的要求,把学生资助工作作为促进教育公平、构建和谐社会,促进学生成长成才的重要举措。学校专门成立了以校党委副书记为组长,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财务部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学校的学生资助工作; 2004年,学校成立了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是国内首批设立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的高校之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配备了10名专职工作人员,全面负责学生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社会资助、困难补助等工作;各院系成立了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负责,辅导员参与的院系学生资助工作小组,具体落实相关工作。目前,学校初步建立起了“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院系学生资助工作小组”的学生资助三级管理模式,并组建了一支专兼职相结合的学生资助工作队伍,为推动学生资助工作的科学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建章立制,加强学生资助工作的制度保障。为使学生资助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学校建立健全了学生资助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近年来,学校先后制定了《武汉大学学生勤工助学工作实施细则》、《武汉大学学生困难补助管理条例》、《武汉大学关于做好学生贷款工作的意见》等一系列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这些文件的出台,成为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的指南,使各项资助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二、积极主动,有效开展学生资助管理工作

(一)广泛宣传国家和学校的资助政策。武汉大学通过多种形式与渠道加强学生资助机构与队伍建设,广泛深入宣传国家和学校的资助政策。学校校园网主页上开辟“奖优助学”专栏,介绍国家资助政策和学校的各项资助措施;在招生就业工作处和学生工作部网页上开辟专栏,介绍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的具体办理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结合每年招生和新生入学,学校在向生源地中学、新生寄发《招生专业介绍》、《新生录取通知书》时随同寄发《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等材料,提前向广大考生和家长宣传国家的资助政策、学校设立的奖助学金等举措,以解家庭经济困难新生的后顾之忧。

(二)“绿色通道”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2000年,学校在全国率先设立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并郑重向社会承诺:“绝不让一名大学生因经济困难而辍学”。“绿色通道”是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助学服务的第一站,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入学新生,武汉大学通过相关审查,即可迅速向困难学生提供的无息借款,帮助新生顺利办理入学手续。每年开学,学校党政一把手都到“绿色通道”处检查指导工作,为“绿色通道”的新生办理入学手续。2006年,中央政治局委员、原湖北省委书记俞正声同志微服私访,径直到学校“绿色通道”处检查工作,对我校学生资助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自2003年以来,全校共有5960名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通过“绿色通道”,共借款2836万元,顺利开始大学生活;所有被武汉大学录取学生无一例因家庭经济困难而中途辍学。

(三)严格公正评审学生奖助学金。武汉大学严格规范国家奖助学金和学校奖助学金的评审工作,力求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在奖助学金评审过程中,坚持三个“必须”:所有的奖助学金项目必须在网上公布;所有的奖助学金评审,必须经过班级或年级初评、院系评审、学校审核三个评审阶段;所有的评审结果必须经过院系和学校两次公示,公示时间至少为三个工作日。院系和学校都设立了奖助学金评审监督和举报电话、信箱,广泛收集学生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奖助学金评审的公开、公平、公正。学校有关部门为学生奖助学金建立了专门账户,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并主动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保证奖助学金按时足额发放。

加强学生资助机构与队伍建设

(四)奖励资助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倾斜。武汉大学设立了优秀学生奖学金、新生奖学金和30多项专项奖学金(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个人设立)。同等条件下,奖学金的评选,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倾斜。2008年,学校为5770名学生发放了学校奖学金539万元,为646名学生发放社会专项奖学金190万元,为1397名学生发放了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827.5万元。各类奖学金获奖学生人数占在校学生总数的30%,奖学金总额达1380余万元。

(五)勤工助学彰显助学育人功能。武汉大学还充分挖掘校内资源,通过设立学生助学岗位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截止2008年底,全校共设置勤工助学岗位2500多个,发放勤工助学劳酬300多万元,全年有4500多名学生参加校内固定勤工助学岗工作;同时还组织校内外临时勤工助学活动1000多人次。学校还着力建立大学生勤工助学基地,增强学生资助工作的“造血”功能,目前已经建立起了大学生勤工助学超市、勤工助学书报亭、大学生文印服务中心等勤工助学基地,既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了长期、稳定的经济资助加强学生资助机构与队伍建设,武汉大学创新学生资助工作思路 促进学生全面成长成才,又锻炼和提高了他们的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

(六)努力拓宽社会资助渠道。武汉大学广泛发掘社会资源,积极争取社会助学项目。通过深入调查和细致摸底,积极主动地与社会企事业单位、国内外知名校友及社会慈善机构建立联系,争取其在学校设立助学项目。迄今为止,各种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在学校共设立资助项目35个,合同金额1137万元;2008年共资助1770余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308万元。这些项目的实施,极大地缓解了受助学生的经济困难,促其顺利完成学业。

三、开拓创新,深入探索新形势下学生资助工作

武汉大学努力把经济资助与大学生创业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励志教育、诚信教育相结合,充分挖掘经济资助的育人内涵,帮助受资助学生逐步走上了“资助――自助――助人”的良性循环轨道,着力培养志存高远、自强不息、乐观进取、适应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阳光大学生。

(一)加强对受助学生的励志教育和感恩教育。在学生资助工作中,学校把“资助”与“育人”有机地结合起来,积极对受助学生进行励志教育和感恩教育。如,通过组织“中海油助学金”受助学生参观“宋庆龄精神进校园――宋庆龄生平图片巡展”,观看《宋庆龄》电视专题片等活动,把弘扬伟人精神与培养学生高尚情操结合起来,教育引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树立崇高的理想和人生目标;鼓励受助学生向捐赠方写信或寄贺卡,举办捐赠单位与受助学生的见面会,如“新长城•神龙汽车爱心见面会”、“传爱工程见面会”等,努力培养学生的感恩意识。2007年10月,在“新长城•神龙汽车爱心见面会”上,武汉大学50名受助学生自发发出“感恩倡议”,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

(二)加强对受助学生的创业教育。学校在学生资助工作中努力贯彻“三创”(创新、创造、创业)教育理念,培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业精神。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指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创办的勤工助学基地,实行企业化运营,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的资助从以往的救助“输血”变成培养其生存技能的创业“造血”,为学生搭建起创业的舞台,积极拓展大学生勤工助学的新渠道。

(三)指导受助学生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和实践活动。武汉大学指导受助学生成立了大学生公益协会(自强社),为受助学生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搭建了平台。大学生公益协会将不同资助项目受助学生组成项目小组开展活动,先后组织了到福利院慰问孤寡老人,到民工子弟学校支教,为患重病学生进行募捐,“保护母亲河”和“中华骨髓库”公益宣传等活动。学校自2004年起连续五年组织“西部开发助学工程”受助学生到西部地区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实践队员深入西部农村,进行科技推广、支教扫盲、社会调查等活动,谱写了当代青年大学生“奉献青春、共建和谐、回报西部”的感人篇章。经过长期的培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涌现出大量品学兼优的学生,如放弃大城市优越的工作条件、到云南怒江民族中学教书的黄田映,“2006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全国道德模范”黄来女等,就是他们中的典型代表。

一、培养目标

培养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具有思想政治教育学科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和系统扎实的专业知识,能够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和创新工作武汉在职大学,成为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党务管理工作的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及有关政策

(一)2021年我校拟招收“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以下简称“思政骨干攻博专项计划”)研究生9名(以国家最终实际下达计划为准)。

(二)思政骨干攻博专项计划为定向培养计划。

(三)实行“计划专用、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的原则。

(四)考生采取在职学习的方式,考生所在单位要保证其至少一年在校脱产学习。学制三年,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六年。

(五)原则上录取武汉大学生源不能超过2人。

(六)原则上应有1个以上的名额招录西藏、青海、宁夏等没有委托招生培养单位省份的生源。

(七)严格按照专项计划要求进行招生,不得放宽条件或调整名额。在正式录取前,须将拟录取名单报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备案审核。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作风正派,热爱并有志于长期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和高校党务管理工作,爱护学生武汉在职大学,武汉大学2021年招收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潜心育人。

(二)在编在岗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务工作骨干。其中,招收一线专职辅导员的比例须占招生名额的70%以上。报考人员需经所在学校思政(或党务)工作部门、人事部门推荐,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审核通过。

(三)截至报名之日应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或党务工作满3年,且具有硕士学位,有2名具有相关学科的教授职称(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本科、硕士所学专业不受限制。

(四)身体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及我校补充规定。

(五)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报名及考试

武汉在职大学

(一)网上报名

考生必须按《武汉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的要求完成网上报名,第一志愿填报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和党的建设专业。“专项计划”选择“高校思政骨干”、“报考类别”选择“定向”、“学习方式”选择“全日制”。

(二)提交材料

1.下载填写《2021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点击下载),由所在学校思政(或党务)工作部门、人事部门和学校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分别填写推荐、审核意见并加盖部门公章。2020年12月14日前寄送至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99号武汉大学研究生院当代楼A313,收件人彭老师,电话,邮编。

2.《武汉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中规定要提交的材料,考生须在2021年3月28日前寄送至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学管理与学生工作办公室。(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99号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学管理与学生工作办公室,收件人张老师,电话,邮编)

(三)考试

外语综合水平考试、确定候选人、现场确认、综合考核等有关要求详见《武汉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参加此专项计划的考生必须参加外语综合水平考试,不允许申请免考外语综合水平考试。

五、录取

(一)录取原则: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

(二)录取前考生应承诺报考身份的真实性,在任一环节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查实,将取消该生录取资格。

(三)所有被录取的考生类别均为定向,录取前须签订考生、考生所在单位、录取学校三方培养协议。

(四)此计划为专项计划,不接受调剂生源,也不得调出本专项计划录取。

六、其他

本简章未尽事宜以《武汉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为准。

七、咨询方式

相关信息将及时在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网站(网址:)公布,请考生及时上网查询。

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添加站长微信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guojishuobo.com/184214.html

(0)
国际硕博教育王老师
上一篇 2024年 2月 20日 下午5:03
下一篇 2024年 2月 21日 上午9:02

相关推荐

评论列表(0条)

  • […] 曾经有人说过每个人的字典里都没有容易二字,学生们从小就要提高自己的学习成绩,如果考试成绩不合格不仅会遭受到老师的批评俄罗斯留学找工作,甚至也会遭受到父母的责骂,孩子们长大之后将会面临着养家糊口的压力,只有那些高水平的留学人才生活压力才会明显减少俄罗斯留学找工作,俄罗斯留学生回国找工作有什么好方法?,社会上很多人不知道俄罗斯留学生找工作的好方法,下面BOSS直聘介绍俄罗斯留学生找工作的方法。 […]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18923864400

在线咨询: 资深顾问 邮件:guojishuobo@163.com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30-18:30,节假日休息

关注微信
关注微信
返回顶部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