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机构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类中小学生等级考试、竞赛,不得留作业;培训机构应留存培训全过程视频记录;不得指使教师以个人名义在微信群贩卖焦虑……北京市教委近日发布《北京市学科类校外培训指导手册》,对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活动组织、培训内容、师资配置、收费要求、招生宣传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
培训机构留存培训全过程视频记录
为加强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规范管理,市教委制定了该手册。手册所称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是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取得教育行政部门办学许可,经民政部门登记,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开展线上线下道德法治、语文、历史、地理、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类培训的非营利性机构。
市教委明确,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时间不得与中小学教学时间相冲突,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线下培训应在20时30分前结束,线上培训应在21时前结束。线下培训每节课不超过45分钟;线上培训每节课不超过30分钟;课程间隔不少于10分钟。
培训内容、培训班次必须与招生对象所处年级相匹配教育培训类机构,北京市教委: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不得留作业,线下培训班额不得超过50人。培训场所建筑面积应大于300平方米(不含300平方米)。培训机构应在登记的培训场所开展线上线下培训活动,不得使用居民住宅、地下室组织培训。
该手册还明确,培训机构应留存培训全过程视频记录。涉及线下培训的,视频保存自本期课程结束之日起,不少于30日;涉及线上培训的教育培训类机构,视频保存自本期课程结束之日起,不少于6个月。培训场所内应设置视频监控系统,覆盖包括教室、休息场所在内的全部重点部位。
专职教学、教研人员不低于机构从业人员总数的50%
培训机构的教学人员应当具有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无任教资格不得开课或进行招生宣传。所有教学人员的姓名、照片、任教班次及教师资格证编号需在培训机构办学场所显著位置及网站公示。校外培训机构专职教学、教研人员原则上不低于机构从业人员总数的50%;面向中小学生的线下培训,每班次专职教学人员原则上不低于学生人数的2%。
培训机构招生宣传应在培训场所或机构网站、备案APP内进行,招生简章在发布前10日内,须向教育部门报备。招生简章应符合未成年人成长发展规律,不得存在贩卖焦虑、饥饿营销、宣扬应试导向以及各类违背商业道德的内容。培训机构不得指使教师,以个人名义在微信群发布贩卖焦虑的宣传文稿。不得有低价营销的消费“陷阱”。
培训机构不得在主流媒体、新媒体、公共场所、居民区各类广告牌和网络平台等刊登、播发校外培训广告。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商业广告活动,不得利用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变相发布广告。
不得诱导学生及家长使用培训贷等方式缴纳费用
收费时段与培训安排应协调一致。按培训周期收费的,不得一次性收取或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按课时收费的,每科不得一次性收取或变相收取超过60课时的费用。按周期收费和按课时收费同时进行的,应选择收费时段较短的方式,不得变相超过3个月。
规范提前收费时间,按培训周期收费的,不得早于新课开始前1个月收取费用;按课时收费的,不得早于本门科目剩余20课时或新课开始前1个月收取费用。培训机构不得诱导学生及家长使用培训贷、分期贷款等方式缴纳培训费用。
在退费原则上,培训机构与学生和家长按照培训服务合同,协商解决培训费退费问题,协商不成的,学生和家长在课程开始前提出退费的,机构原则上在5日内按原渠道一次性退还所有费用。学生和家长在课程开始后提出退费要求的,应按已完成课时的比例扣除相应费用,其余费用原则上在15日内按原渠道一次性退还。
培训机构应将所有教学人员、学生、培训材料、课程、资金等情况,完整录入市级管理服务平台,并及时动态更新。应当在每期培训开班前10日内,向平台完整报备招生简章、课程内容、教师资质、收费情况等信息。
尊敬的家长朋友:
您是否面临过这样的问题,想带孩子参加校外培训,培训前不知有哪些必不可少的程序。培训过程不能继续了,应该怎样协商退费。针对这些问题,市教育局给参加校外培训的家长提个醒。
第一,不要盲目参加培训。在您带孩子去参加培训前,要从孩子长远发展认真思考孩子参加培训是否必要,切忌盲从。每位家长都“不想孩子输在起跑线上”,但孩子的健康成长更重要,参加了不适合的校外培训,可能适得其反。所以,一定要综合考虑孩子的情况,理性地参加校外培训。
第二,要选择正规的培训机构。参加校外培训一定要选择正规的培训机构,家长可以通过两种方式了解培训机构是否正规,一是可以登录“全国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查询;二是有资质的校外培训机构会在办学场所的显著位置公示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法人登记证、授课教师的教师资格证件等。
第三,正式培训前要签订合同。为了避免日后的纠纷,千万不能怕麻烦,一定要签订正规的培训合同。2020年6月17日,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了《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必提教育培训机构,充分考虑了中小学生在参加校外培训过程中,各环节必须明确的责、权、利关系,对维护当事人双方合法权益十分重要。签订合同前,家长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在签订合同后一定妥善保留合同副本。
第四,规范地交纳学费。《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要求:“培训机构收费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以赠送课时、办预付卡等形式诱导家长,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费用的行为是不允许的,家长不要被一些“小利”所蒙蔽。利用第三方信贷,以“预缴、预存、优惠报名、信贷分期”等风险很高,也是明令禁止的。在这里,还要特别提示您,交费后索要正规发票并妥善保管。
第五必提教育培训机构,市教育局给您提个醒:参加校外培训班要注意这些事,遇到纠纷怎么办。当您遇到特殊情况不能继续培训需要退费时,可以参考《辽宁省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辽价发〔2011〕53号)的规定申请退费,或者依据培训合同约定与培训机构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可按照《民法典》的有关条款,通过民事诉讼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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