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简介
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成立于1995年12月,是全国第一家高等院校下设的会计学院,目前是东北财经大学最大的教学单位之一。会计学科点于1981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1993年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是东北地区第一个会计学博士点单位。会计学科于1997年被评为财政部重点学科,2002年被教育部评为国家重点学科,2007年再次被确定为国家重点学科。2019年,学院会计学专业、财务管理专业入选首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021年,学院资产评估专业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会计学院现有会计学系、财务管理系、审计系、资产评估系等4个教学组织。设中国内部控制研究中心(省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会计信息化重点实验室(省重点实验室)、中德管理控制研究中心、税务会计研究中心、会计准则研究中心、资产评估研究中心、管理会计研究中心、财务管理研究中心等科研机构,基础设施一流、实验配置先进、数据资源丰富。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截至2021年6月,共有专任教师75人。其中:教授26人,副教授24人,博士生导师14人。获得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全国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教育部青年学者等荣誉称号各1人次。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人、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2人、财政部全国会计名家培养工程2人、财政部全国会计领军人才特殊支持计划1人、财政部全国会计领军人才10人。省级教学名师9人 、“辽宁特聘教授”2人、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百人层次3人、辽宁省高等学校创新人才支持计划4人、“辽宁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1人。会计学教学团队荣获省级黄大年式教学团队称号。
会计学院经过长期建设,形成了以会计理论、财务理论为研究基础,以财务呈报、公司理财、会计监管、内部控制、价值评估等相关领域为研究重点的研究特色,科研工作成绩斐然。近五年来,在《经济研究》、《管理世界》和The 、 of 、 of and 等国内外顶级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近二十篇。获批包括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等在内的27项国家级科研项目。获省政府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成果奖18项。
学院在培养过程中,注重开展专业教育教学改革,大力推行现代化教学手段,成果显著。会计学专业为首批国家级特色专业和辽宁省重点支持专业;财务管理专业为辽宁省综合改革试点专业,财务管理教学团队为首批国家级优秀教学团队。学院曾十余次获得国家和省级优秀教学成果奖。注重实践型、启发型教学,培养和造就具有国际水平的战略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青年科技人才和高水平创新人才,为人才强国战略添砖加瓦。
会计学科已基本实现了“国内一流、国际有影响”的建设目标。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注册会计师专业方向毕业生问卷调查研究报告:能力调查与分析》,我院会计学专业(CPA方向)毕业生的平均得分排名第一。2017年,中国科学评价研究中心发布《2017—2018中国大学本科教育专业排名报告》,会计学专业排名第一,资产评估专业排名第二,财务管理专业排名第六。2018年,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以会计学科为重要支撑的工商管理学科获评A类学科。2019年,在“2020软科中国最好学科排名”中,工商管理学科排在全国第24名,学科的办学水平居全国前8%。201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公布了2019年度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名单,我院会计学、财务管理2个专业入选。2020年3月,全国第三方大学评价咨询机构艾瑞深校友会网(Cuaa.Net)发布“2020中国一流专业排名”,会计学专业全国排名第八,会计学的办学层次达到“世界高水平专业”。2021年6月,高等教育评价专业机构软科正式发布2021“软科中国大学专业排名”。学院资产评估、财务管理专业获评A+,进入全国排名前2%,会计学专业获评A,进入全国排名前2%-10%。
学院紧密围绕学校建设“国际知名、财经特色突出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的发展目标定位,致力于“高素质、国际化、应用型”财会专业人才的培养,为我国各级政府机构、各类高校、大型集团公司或上市公司、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和跨国公司输送了大批高级会计专业人才。学院与国(境)外多所大学和科研单位有学术往来活动,与十多所大学的相关院系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
2020年,学院启动了国际高等商学院协会(AACSB)认证。学院将以申请AACSB认证为抓手,以与国际顶级商学院密切交流、共享资源为载体,全院积极行动、扎实工作,全面提升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争取早日通过AACSB认证。同时通过持续改善,致力于将会计学院发展成为世界级一流的商学院,为推动学院迈向国际化、向社会提供一流的教育服务做出贡献。
二.项目介绍
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是:秉承我校“博学济世”的校训,以培育卓越财经人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使命,以提高专业素质和创新能力为导向,以“创新型、应用型和复合型”高素质人才为培养目标,以国家重点学科为依托,以与国际顶级商学院密切交流、共享资源为载体,着力培养具备良好职业道德、法纪观念、国际视野、战略意识、领导潜质,系统掌握和运用现代会计、财务管理、审计、资产评估以及相关领域的知识与技能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高层次、高素质、应用型、国际化会计专门人才。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培养,以研究型人才为培养目标,旨在教育和培养能进行高质量科学研究,具有国际视野、社会责任感与学术影响力的青年学者。为鼓励学生深入研究,项目加大了科研投入,建立了完备的奖学金制度,对学生在读期间发表学术论文、参加国内国际会议给予奖励与补贴,并特别设立科研基金,遴选并资助部分优秀学生到国外开展研究交流、开拓研究视野。经过会计学院的培养,我院学术型硕士发展前景广阔。近年数据显示,20%左右学生选择升学读博,80%左右学生选择就业。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培养,注重“跨学科、重创新、贴行业”,发扬我校依托行业、产学研相结合的办学传统,以立德树人为根本,致力于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国际化视野,同时结合我校以经济学、管理学为特色,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文学、理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办学优势,在强化专业学位课程学习的基础上,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意识、国际视野、新技术应用能力和实践能力,全面提升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招生类型
我院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四.招生专业和名额
我院本年度有2个学术学位对外招生,分别为会计学(专业代码:)和财务管理(专业代码:)。会计学拟招收硕士研究生71名(含推荐免试生),财务管理拟招收硕士研究生30名(含推荐免试生)。
我院本年度有3个专业学位对外招生,分别为资产评估(专业代码:)、审计(专业代码:)、会计(包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专业代码:)。资产评估拟招收硕士研究生20名(含推荐免试生),审计拟招收硕士研究生50名(含推荐免试生),会计(全日制)拟招收硕士研究生109名(含推荐免试生),会计(非全日制)拟招收硕士研究生87名(不设推荐免试生名额)。
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我院将在录取时视教育部实际下达计划数、生源状况和学院发展需要,对各专业招生数进行适当调整。
五.学制、学费与资助体系
我院实行弹性学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正常学制为2.5年,最长学习年限为4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正常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
我院全日制研究生均在校本部学习,统一安排住宿。我院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授课时间可选择双休日上课或每月集中授课(每月约5-7天)。
所有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学术学位研究生学费为8000元/年,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学费详情如下,如有变动,以主管部门核定结果为准:
会计硕士(全日制):35000元/2年,按年度收费,每学年17500元。
审计硕士(全日制):30000元/2年,按年度收费北京大学审计学考研,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每学年15000元。
资产评估硕士(全日制):30000元/2 年,按年度收费,每学年15000元。
会计硕士(非全日制):88000元/2 年,按年度收费,每学年44000元。
学校不断完善研究生奖助体系制度建设,逐步形成了国家资助、学校自筹和社会捐助相结合的较为完善的资助体系,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研究生“三助一辅”体系、生源地助学贷款、“信和”校友奖助学金、“光大永明人寿”助学金、“CASC”奖学金等。
毕业派遣按研究生毕业当年的就业政策执行。
六.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 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 当年入学之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 2 年以上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规定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非全日制会计硕士,取消“大学本科毕业后有1年以上工作经验”的报考限制。
*我院学术学位各专业均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专业学位各专业可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二)推免生(含直博生)的具体招收条件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七.报名(一)推免生报名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
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二)统考生报名
统考生报名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1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教育网址:https//)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学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2.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统考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网报信息。具体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以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安排为准。
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及相关注意事项须遵照考生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有关规定执行。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推免生推荐和接收办法由推荐学校和接收单位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并公布。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推荐学校所有推免名额(除有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外),均可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
2.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并打印出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以备用。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须将认证报告复印件于10月25日前寄送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认证报告原件将在复试时审验,请自行保存备查。
4.学信网上查不到学历的往届考生须取得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有国外学历的考生或中外合作办学只获得国外学历的考生,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网上报名时填写的各项信息,必须与本人的自然信息以及各类学籍学历认证信息完全一致。考生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务必认真仔细核对,确认以后各项信息均不可更改。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填写的通讯地址、电话等须在2022年6月底之前接收录取通知书时仍可使用。
6.网上报名常见填写错误:本科毕业误填为本科结业,学历学位证书编号填反或误填为流水号,证件号码、证书编号、毕业年月等数字填错,应届生的注册学号没填,姓名中有生僻字电脑无法正常显示(可用汉语拼音代替),取得学籍学历以后更改过姓名或证件号码(须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的更改证明),等等,具体以研招网报考要求为准。报名信息、自然信息、认证信息,三者必须完全一致,方可参加入学考试。
各类认证报告编号填写在网报信息备注里,原件在复试资格审核时提交。有关证书认证网址如下:
应届生认证学籍,;
往届生认证学历,;
网上查不到学历的往届生申请认证报告北京大学审计学考研,;
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八.考试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一)初试
初试时间:2021年12月25-26日,具体以教育部规定时间为准。
初试地点:由各省市报名点具体安排。
(二)复试
复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安排,具体要求以学校复试办法为准。
取得复试资格的同等学力考生,除参加正常复试外,还需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
(三)初试笔试考试科目内容及参考书目1.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考试科目
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考试科目
(四)复试笔试考试科目内容及参考书目
九.录取
我校研究生录取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具体要求以学校录取办法为准。
录取类别按就业类型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原则上均为非定向就业,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计划(以下简称“骨干计划”)属国家定向培养专项招生计划。
一、培养目标
培养具备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定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信念,确立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理想,在本门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研、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原则
“骨干计划”招生工作实行“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的原则。
三、招生计划和专业
我校2020年计划招收“骨干计划”全日制硕士研究生8人(广西招4人、四川招2人、云南招2人),全部招收少数民族考生,招生专业与一般统考招生专业完全相同,详见《广西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四、报考条件
报考“骨干计划”的考生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我校招生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具体要求参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2019〕11号)和《广西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五、报名与考试
1.报考资格确认。考生须持《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民族教育处或高等教育处等相关处室进行报考资格确认,并领取网报校验码。各省市办理流程请关注各省市教育行政主管门网站通知。
2.网报及现场确认。考生凭网报校验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报(公网网址:http:// ,教育网址:)。考生在完成网上缴费后才算网报成功,未在规定时间(10月10日至31日)内完成网上交费的,逾期不接受补交,也不能参加现场确认。请大家关注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安排并及时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照相和信息确认工作。
3.考生将《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网上报名信息表》和已盖章《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原件于2019年11月21日之前寄(送)至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地址:广西桂林市育才路15号邮编:)。
4.考试。考试方式和时间与一般统考相同考生在职研究生,广西师范大学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初试时间:2019年12月21日至12月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六、复试
1.我校根据教育部公布的“骨干计划”考生复试基本分数线,结合各培养单位具体报名和初试成绩情况、各学科特点和要求,确定具体复试分数线和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复试的方式、程序及要求与其他硕士统考考生相同。
2.未报考该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进入该计划复试,报考该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专项计划以外的其它计划复试。
3.我校安排的复试时间为2020年3月底至4月中。
七、录取
1.“骨干计划”的录取实行“计划单列,择优录取”的规则,“骨干计划”与研究生招生普通计划分别用于录取对应类别的考生,两类考生不形成竞争,录取时不同类考生不得调入或调出该专项计划。我校根据初试、复试成绩,并充分考虑各生源省区的人才需求,进行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四川、云南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的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就业,考生须在录取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在职考生与所在单位和定向单位所在省区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书,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毕业毕业生)与生源省区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书。学生必须保证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单位或地区就业。
3.“骨干计划”录取的考生均以全日制方式进行培养。
4.以本计划录取的非在职考生须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户口可自主选择是否迁入;录取的在职考生不迁移户口,人事档案由定向单位保管。新生的党团组织关系按我校“新生入学须知”要求,直接转入我校。
5.2020年录取的“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等按国家和我校相关规定缴纳。
6.“骨干计划”与普通计划硕士研究生享受相同的奖助体系。
八、就业管理
1. 骨干计划研究生毕业后,履行定向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原工作单位;非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定向地区就业单位;毕业离校时仍未就业的非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毕业研究生档案转回原工作单位、就业单位或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对未履行定向协议的毕业研究生,将视情记入个人征信档案。
2. 未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在职研究生原工作单位同意,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和服务期内不得报考博士研究生;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在职研究生原工作单位同意,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和服务期内可报考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并签订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定向协议书,毕业后服务年限按新协议重新计算。
九、其他
1.本简章未尽事宜,考生可查看《广西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或向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
2.对在报考及考试中违反国家招生考试政策、存在舞弊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考生在职研究生,学校将会同有关管理部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3.本简章如有与国家新出台的招生政策(含相关时间节点)不符的事项,以上级管理部门政策为准。
我校将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及时发布研究生招生考试信息,请考生在初试、复试、录取等阶段及时查询(网址:),校研招办咨询电话: -(兼传真)、0773-。
附件:
考生登记表及定向协议书.docx
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9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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