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辽宁省商务厅、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共同举办的对俄经贸合作交流对接会在沈阳市成功举办。辽宁省商务厅党组书记、厅长潘爽,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会长张钰晶出席会议。中国机电商会领导和商会会员企业代表, 部分市商务局主管领导及全省50多家对俄合作企业代表等80余人参加交流对接会。
对俄经贸合作交流对接会分两个阶段进行。会议的第一阶段是经贸合作交流。省商务厅潘爽厅长指出辽宁俄罗斯留学,我们要牢牢抓住当前对俄经贸合作的新机遇,充分借助中国机电商会的渠道资源优势。奋发有为携手开拓辽宁对俄经贸合作新局面。中国机电商会张钰晶会长围绕中国机电商会工作职能,介绍了商会在国际交流、产业合作、投资促进、展会服务、法律服务、绿色发展等领域可为辽宁企业提供的服务内容。省商务厅王昱萍副厅长介绍了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及当前辽宁良好的营商环境和开展对俄贸易的突出优势辽宁俄罗斯留学,辽宁对俄经贸交流对接会成功举办,中国机电商会郭奎龙秘书长介绍了全国机电产品出口形势及与辽宁合作计划,中俄机电商会盛国飞秘书长介绍了中俄机电产品贸易形势及俄罗斯部分地方政府对华合作愿景。来自中诚通、中航油、中信建设、中国电子4家央企代表和3家民营企业代表介绍了各自企业情况,分享了深耕俄罗斯市场多年的经验以及与辽宁企业合作的初步想法。
会议的第二阶段是企业合作对接。我省新松机器人、三一重型、沈阳远大、中铁九局、东软医疗、北方重工、特变电工、东方测控等知名企业代表现场与机电商会的嘉宾及企业代表进行面对面交流,分享拓展俄罗斯市场的经验国外在职研究生,探讨未来合作计划。我厅还从厅机关相关处室抽组精干力量担当对接专职服务人员,记录现场对接情况,跟踪洽谈合作项目后续进展情况。
本次交流对接会是我厅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指示精神,紧跟中俄合作大势,推动辽宁省加强对俄经贸合作的具体举措,更是我省与央企合作内容、合作领域的新拓展,必将为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注入开放新动能。
省商务厅规划协调处全体同志,外贸处、外贸促进处、进口处、外经处、招商合作处、自贸区处、口岸开放处、通道建设处等相关业务处室的负责同志陪同参加会议。
研究生读留学俄罗斯,【转发】关于启动2024年俄罗斯互换奖学金(中俄政府奖学金)的遴选通知
一、项目简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和俄罗斯联邦教育科学部教育合作协议》并与俄罗斯人文合作署达成一致,中方每年选派奖学金留学人员到俄罗斯高等院校学习、进修或从事科研工作。
二、协议内容
1.选派规模
根据俄罗斯人文合作署提供的奖学金名额确定。
2.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6-48个月(可含一年预科学习)
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24-36个月(可含一年预科学习)
本科插班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6-10个月
留学期限根据俄方录取结果确定
3.选派专业
重点选派俄罗斯优势学科专业,包括精密科学、航空航天、机械制造、新材料、石油工程、医学、物理、化学等理工类专业以及俄语语言文学、法律、经济、历史、国际关系、社会学、新闻、文学创作等人文社科类专业。
4.资助内容
留学期间享受俄方提供的奖学金(免学费法国在职研究生,部分奖学金),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互换奖学金出国留学人员补贴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三、申请条件
1.符合当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
5.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6.类别条件
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1)国内高校或科研机构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
(2)年龄不超过35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1)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科为俄语专业的赴俄攻读硕士学位人员全国高校俄语专业四级水平测试需为“优秀”等次。
(2)年龄不超过35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
俄语专业本科毕业且从事俄语或其他专业学习的在读硕士研究生,品学兼优,专业同年级排名30%以内,无不及格科目;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年龄不超过35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本科插班生:
俄语专业在读本科二年级学生或五年制在读本科三年级学生,品学兼优,专业同年级排名30%以内,无不及格科目;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年满18周岁。
申请跨专业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研究生读留学俄罗斯,【转发】关于启动2024年俄罗斯互换奖学金(中俄政府奖学金)的遴选通知,仅限选择相近专业,且需提供拟留学专业辅修、选修等专业背景证明材料。有相关专业辅修经历或选修过相关专业课程的,可在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学习计划”界面与本人学习计划一并上传。
7.外语条件
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时原则上需达到《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规定的俄语条件。俄语未达标者,亦可申请。如被录取,派出前需须参加有关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统一组织的俄语初级班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派出,并在外语水平一栏中外语语种请选择“俄语”,达标方式请选择“参加培训部培训合格”;赴俄后根据俄方安排进行语言学习。
本科为俄语专业的申请人,不再支持其赴俄后进行语言预科学习研究生读留学俄罗斯,如需语言预科,费用自理。
四、申请办法
1.申请时间及方式
申请人需于2023年11月10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分别提交至研究生院(西校区德正楼223办公室)以及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西校区德正楼425办公室)。
申请人经研究生院、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审核同意后,于2023年11月10-17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所提交书面材料应与网上申报上传材料一致。
网报时,“申报项目名称”选择“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计划”、“可利用合作渠道”选择“俄罗斯互换奖学金”。
申请人所在部门(院、系、所等)需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师德师风/道德品行、学术诚信、身心健康情况、学术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留学计划可行性等进行严格把关,并在申请表主表单位推荐意见栏中对上述内容逐项做出认定。
2.应提交材料
(1)所需申请材料及准备说明详见附件,并于2023年11月10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分别提交至研究生院(西校区德正楼223办公室)以及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西校区德正楼425办公室)。
(2)申请人在2023年12月15日前登录俄罗斯人文合作署留学俄罗斯网()完成注册并上传对外联系材料。
对外联系材料由俄方直接审核,我委不接收纸质对外联系材料。有关网站注册流程和对外联系材料要求详见附件2。
俄方将根据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线上打分,请申请人务必按要求准备并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人在俄方网站填报的6所国外院校建议参考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公布的俄罗斯院校名单选择,具体可申报院校以申请时俄方网站开放可供申请人选择申报的院校列表为准。
3.公示
最终选拔推荐人选名单将在研究生院、国际交流与合作处主页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评审、录取办法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组织评审后确定留学候选人并向俄方推荐,最终录取结果以俄方通知为准。凡未获俄方录取或未按期派出者,不再安排派出事宜。
六、派出
1.留学候选人的留学院校由俄罗斯人文合作署负责落实。俄方一般于2024年7-8月通知奖学金落实结果。
2.国家留学基金委将最终录取结果通知研究生院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签证和机票事宜一般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办理。
3.被录取人员均作为国家公派人员,对留学人员的管理实行“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办法。派出前须签署《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办理奖学金专用银行卡,办理《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
4.受新冠疫情影响,奖学金落实和派出可能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请申请人务必做好国内的学习、工作安排。
七、咨询方式
1.国家留学基金委欧亚非事务部
联系人:陆子怡、黄玥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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