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艺术很“烧”钱是这很多人固有的看法。
学艺术很“烧”钱是真的吗?如果是真的,那么学艺术到底又有多“烧”钱呢?由于每个人的经济承受力不同看法也不尽相同。
为大家整理了教育部批准的48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参照执行院校)的学费情况,供大家在选择院校参考。
30所独立艺术类院校
01中央戏剧学院
专业:表演(话剧影视表演)、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导演)、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舞台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舞台灯光)、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舞台服装)、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舞台化装)、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舞台造型体现)、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舞台技术)、戏剧影视导演(演艺声音设计)、表演(音乐剧表演)、表演(京剧表演)、表演(京剧音乐伴奏)、表演(歌剧表演)、表演(舞剧表演)、戏剧影视导演(电影导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节目主持)
学费:普遍10000元,表演(京剧表演)、表演(京剧音乐伴奏)专业免学费
02中央美术学院
专业:美术学、绘画、雕塑、中国画、书法、美术史及理论、实验艺术、摄影和艺术品修复;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服装与服饰设计、生活产品设计、公共艺术与设计、设计历史及理论等
学费:美术学、艺术史论、艺术学理论8000元/学年;艺术与设计管理(中外合办)45000元/学年/国内;其他专业15000元/学年
03中央音乐学院
专业:作曲、指挥、音乐学、音乐艺术管理、钢琴、音乐教育等。
学费:音乐学专业、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8000元,音乐表演专业10000元
04中国音乐学院
专业: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作曲)、音乐表演
学费:音乐学专业与音乐教育专业各招考方向(除音教师范声乐特长、音教师范钢琴特长招考方向)每学年8000元。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各招考方向每学年8000元。音乐表演专业各招考方向每学年10000元。(欢迎关注艺考界)音乐教育专业(音乐教育师范声乐特长、音乐教育师范钢琴特长招考方向)按北京市师范生相关政策执行。
05北京电影学院
专业:戏剧影视文学(创意策划)、戏剧影视文学(剧作)、戏剧影视导演、表演、影视摄影与制作、录音艺术(电影录音)、录音艺术(音乐录音)、艺术与科技、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新媒体艺术、产品设计、环境设计、跨媒体艺术、电影学(制片与市场)、电影学(电影评论)、摄影、动画、漫画、戏剧影视文学(动漫策划)、影视技术、广播电视编导、数字媒体艺术
学费:本科8000元-10000元不等;高职专科:19000元。
06北京舞蹈学院
专业: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舞蹈学、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艺术管理、舞蹈教育
学费:8000-15000元不等,舞蹈教育(京籍师范生)享受北京师范生相关政策
07中国戏曲学院
专业:表演(京剧器乐)、表演(京剧表演)、表演(戏曲舞蹈)、表演(戏曲形体教育)、表演(昆曲表演)、表演(多剧种表演)、表演(昆曲器乐)、表演(多剧种器乐)、表演(影视表演)、戏剧影视导演(戏曲导演)、音乐表演(民族器乐)、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木理论(戏曲作曲)、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制作)、录音艺术(音响艺术设计)、戏剧影视文学(戏曲文学)、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戏曲舞台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舞台灯光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化装造型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戏曲服装设计)、动画、绘画、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艺术管理(国际文化交流)、文化产业管理
学费:表演(京剧器乐)、表演(京剧表演)、表演(昆曲表演)、表演(多剧种表演)、(欢迎关注 艺 考 界)表演(昆曲器乐)、表演(多剧种器乐)、作曲与作曲技木理论(戏曲作曲)专业免学费;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制作)、戏剧影视文学(戏曲文学)、艺术管理(国际文化交流)、文化产业管理8000元;其他专业10000元
08天津音乐学院
专业: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表演、表演、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舞蹈学
学费:15000元/学年
09天津美术学院
专业:书法、中国画、绘画、雕塑、摄影、实验艺术、动画、视觉传达设计、工艺美术、环境设计、公共艺术、服装与服饰设计、艺术设计学、产品设计、美术学、数字媒体艺术(中英合作办学)
学费:视觉传达设计、工艺美术、环境设计、公共艺术、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12000元;艺术设计学、艺术管理、美术学、美术史论10000元;数字媒体艺术(中英合作办学)39000元;历史建筑保护工程5400元,其他专业15000元
10鲁迅美术学院
专业:沈阳校区现有中国画、书法学、文物保护与修复、绘画、雕塑、公共艺术、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戏剧影视导演、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表演、美术学、艺术管理、实验艺术
大连校区现有视觉传达设计、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艺术与科技、艺术设计学、(欢迎关注 艺 考界)服装与服饰设计(中日合作办学)、数字媒体艺术(中英合作办学)
学费:8000-15400元不等,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办)、数字媒体艺术(中英合办)45000元
11沈阳音乐学院
专业:艺术史论、音乐表演、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表演、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录音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艺术与科技、影视摄影与制作
学费:8000-15400元不等
12吉林艺术学院
专业: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表演、美术学、绘画、雕塑、书法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表演、表演(京剧表演、吉剧表演,免学费)、戏剧影视导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舞蹈编导、舞蹈表演、数字媒体艺术、动画、音乐学、美术学、舞蹈学、影视摄影与制作
学费:7000-15000元不等(2021年数据)、2022年学费标准未公布
13上海音乐学院
专业: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表演、录音艺术、数字媒体艺术
学费:10000元/学年(中外合作办学30000元)(2021年标准),2022年未公布
14上海戏剧学院
专业:表演(戏剧影视)、表演(音乐剧)、表演(京剧)、表演(戏曲音乐)、表演(木偶)、 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文学【含新概念】、戏剧学、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舞台设计)、戏 剧影视美术设计(灯光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服装与化妆设计)、(欢迎 关 注 艺考界)绘画、数字媒体艺 术、动画、艺术管理、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摄影与制作、舞蹈表演(芭蕾 舞)、舞蹈表演(中国舞)、舞蹈编导
学费:10000元,表演(京剧)和表演(戏曲音乐)专业免学费
15南京艺术学院
专业:绘画、中国画、雕塑、书法学、美术学、美术学(书画鉴定)、公共艺术、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工艺美术、艺术设计学、产品设计、艺术与科技、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学、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舞蹈编导、舞蹈表演、舞蹈教育、舞蹈学、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摄影与制作、录音艺术、摄影、动画、数字媒体艺术、广告学、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文物保护与修护、艺术史论、美术学(文遗研究)、艺术教育、公共事业管理(欢迎 关注艺 考 界)、文化事业管理、艺术管理、工艺美术、环境设计、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
学费:5200-12000元、中外合办26400元(2021年学费标准),2022年未公布
16中国美术学院
专业:中国画、书法学、艺术学理论类、美术学类、设计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环境设计、建筑学、风景园林、工业艺术
学费:每生18000元/学年(其中艺术学理论类专业每生7500元/学年)
17景德镇陶瓷大学
专业:雕塑、绘画、中国画、陶瓷艺术设计、产品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动画、数字媒体艺术、公共艺术、美术学、工艺美术、书法学
学费:9600元
18山东艺术学院
专业:音乐表演、绘画、中国画、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学、音乐学、音乐表演、流行音乐、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工艺美术、舞蹈表演、舞蹈编导、广播电视编导、动画、数字媒体艺术、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影视摄影与制作、书法学
学费: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应该在8000-15000元不等,具体未公布
19山东工艺美术学院
专业:设计美术类、史论类、书法学、舞蹈表演、表演、广播电视编导、书法学
学费: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应该在8000-15000元不等,具体未公布
20武汉音乐学院
专业: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录音艺术、音乐表演、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
学费:音乐学(音乐管理)11000元/学年,其他专业15000元/学年
21四川音乐学院
专业: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表演、录音艺术、音乐学、新媒体艺术、舞蹈学、舞蹈学、舞蹈编导、艺术史论、戏剧与影视学、产品设计、环境设计、动画、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等。
学费:7200-12000不等
22广州美术学院
专业:绘画、雕塑、摄影、中国画、实验艺术、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陶瓷艺术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影视摄影与制作、书法学、美术学、美术学(美术教育)、艺术教育、工业设计、建筑学、风景园林
学费:10000-15000元不等
23星海音乐学院
专业:音乐表演、音乐学、艺术管理、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录音艺术、艺术与科技、表演
学费:15000元
24广西艺术学院
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中英校际交流项目)、表演(舞台影视表演)、音乐表演(演奏)、流行音乐(演奏方向)、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演奏)、音乐学(音乐教育)以演奏为主、艺术管理 (演奏方向)、音乐表演(演唱)、流行音乐(演唱方向)、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演唱)、音乐学(音乐教育)以演唱为主、艺术管理(演唱方向)、音乐学(音乐理论)、录音艺术、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学、舞蹈表演(表演与教育)、舞蹈表演 (现代舞)、舞蹈编导、舞蹈表演(国标舞)、美术学、艺术设计学、艺术史论、艺术管理(美术方向)、美术学(美术教育)、绘画、绘画(壁画)、绘画(装饰绘画)、绘画(中美校际交流项目)、绘画(中英校际交流项目)、数字媒体艺术、视觉传达设计、 视觉传达设计(中美校际交流项目)、视觉传达设计(中英校际交流项目)、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动画(中英校际交流项目)、工艺美术、中国画、摄影、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环境设计、艺术与科技、雕塑、公共艺术、书法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 编导、广播电视编导(中英校际交流项目)、影视摄影与制作、风景园林、广播电视学、广告学、文化产业管理、环境设计(应用型本科人才产教融合协同培养)、音乐表演(民歌演唱)、音乐学(音乐教育)
学费:普遍12000-13200元不等,中外合作35000-40000元,第1、2学年35000元/生﹒学年,第3、4学年如到英国格林多大学或美国西俄勒冈大学继续学习者,学费按该校的标准(英国约11750英镑/年、美国约27678美元/生.学年)
25四川美术学院
专业:美术学、艺术史论、艺术设计学、书法学、中国画、绘画、雕塑、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影视摄影与制作、摄影、实验艺术、工艺美术、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工业设计、艺术教育、建筑学、风景园林、公共艺术、艺术与科技
学费:8050-15000元不等
26云南艺术学院
专业:音乐表演、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编导、舞蹈学、舞蹈表演、表演、戏剧学、戏剧影视文学、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摄影与制作、录音艺术、美术学(师范)、美术学(史论)、绘画、中国画、雕塑、摄影、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艺术管理
学费:理论类和师范类专业为每学年8500元硕士,应用类专业为每学年10000元
27西安美术学院
专业:美术学类、设计学类、雕塑、书法学、美术学、艺术设计学、艺术管理
学费:普遍9000-15000元
28西安音乐学院
专业: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学、艺术史论、艺术管理、音乐表演、录音艺术、艺术与科技、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
学费:11000-15000元不等
29新疆艺术学院
专业:音乐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美术学、绘画、雕塑、摄影、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艺术管理、文化产业管理、音乐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录音艺术、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表演
学费:6000元
30湖北美术学院
专业:美术学(美术教育)、绘画(油画)、绘画(版画)、绘画(插画艺术)、绘画(水彩画)、绘画(壁画与综合材料绘画)、雕塑、摄影、中国画、视觉传达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印刷图形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产品设计(展示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纤维艺术设计)、公共艺术、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陶瓷艺术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动画(中外合作办学)、动画(影像媒体艺术)、影视摄影与制作、书法学、表演(服装表演与设计)、艺术设计学、艺术史论、艺术管理
学费:8000-10350元(中外合办:40000元)。2022年,学校将视国家以及湖北省出台学费调整相关文件的情况,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的精神与要求进行各专业学费标准的核准与确定上海mba,2022年学费标准将按照相应标准执行并另行通知。
WUYUE ART| 吴越艺术
18所参照独立院校
31清华大学
专业:服装与服饰设计、陶瓷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艺术与科技、工艺美术、动画、绘画、雕塑、摄影、艺术史论
学费:设计学类和美术学类专业每生每学年学费10000元人民币;艺术史论专业每生每学年学费5000元人民币
32中国传媒大学
专业:播音主持与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导演、表演、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环境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动画、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表演、表演
学费:8000-10000元不等
33中央民族大学
专业:绘画(油画)、中国画、美术学(美术教育)、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设计、美术学(美术教育师范)、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学、舞蹈表演、舞蹈学
学费:音乐表演专业各方向10000元/年,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音乐学专业各方向8000元/年;舞蹈表演专业10000元/年,舞蹈学专业8000元/年; 绘画(油画)、中国画、美术学(美术教育)、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设计10000元/年,美术学(美术教育师范)免学费
34北京服装学院
专业: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数字媒体艺术、摄影、表演、绘画、中国画、雕塑、公共艺术、艺术与科技、绘画(师范)
学费:艺术与科技8000元/年格林多大学上海格林多大学上海,校尉美术:学费资讯|2022年“30+18”所艺术院校学费盘点!博士后,绘画(师范)免学费,其他专业10000元/年
35天津工业大学
专业: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工艺美术、动画、表演、广播电视编导
学费:12000-15000元不等
36东华大学
专业: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中日合作)、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视觉传达设计、艺术与科技、服装与服饰设计(中英合作)、环境设计(中英合作)、表演(影视戏剧)
学费:表演(影视戏剧)、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视觉传达设计、艺术与科技等专业10000元/学年;服装与服饰设计(中日合作)专业国内三年学习期间30000元/学年,日本一年学习期间学费按赴日当年日本文化服装学院的标准执行;服装与服饰设计(中英合作)专业、(欢迎关注艺考界)环境设计(中英合作)专业国内学习期间30000元/学年,如赴爱丁堡大学学习,学费按爱丁堡大学当年标准执行(参考:2021年爱丁堡大学国际学生学费标准约24,600英镑/年,其他费用另计)
37江南大学
专业: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数字媒体艺术、美术学(师范)、舞蹈编导
学费:6800-7480元不等
38哈尔滨音乐学院
专业:音乐表演、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表演、艺术管理
学费:音乐学9000元/年,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14000元/年,舞蹈表演、艺术管理专业以上级部门批复为准
39上海大学
专业:中国画、绘画(油画)、绘画(版画)、雕塑、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艺术与科技、美术学(美术史论)、动画、数字媒体艺术、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影视摄影与制作、表演、戏剧影视导演、音乐学、音乐表演、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
学费:10000元
40上海视觉艺术学院
专业: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环境设计、广播电视编导、动画、摄影、艺术与科技、服装与服饰设计、工艺美术、表演、雕塑、绘画、数字媒体艺术、公共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流行舞蹈、流行音乐、(欢迎关注 艺 考 界)文化产业管理、文物保护与修复专业
学费:艺术类(含美术类)专业学费每生每年50000元,文化产业管理专业学费:每生每年30000元
41北京印刷学院
专业:视觉传达设计、绘画、数字媒体艺术、动画、艺术与科技、产品设计
学费:10000元
42苏州大学
专业: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绘画、服装与服饰设计、播音与主持、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
学费: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学生预交学费7480元/生•年;数字媒体艺术、美术学、美术学(师范)、艺术设计学专业学生预交学费6800元/生•年;播音与主持专业学生预交学费6800元/年;
43浙江传媒学院
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影视摄影与制作、录音艺术、摄影、广播电视编导、数字媒体艺术、戏剧影视文学、表演、戏剧影视导演(校内选拔)、动画、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欢迎关注艺考界)戏剧影视美术设计、音乐表演、舞蹈编导、艺术与科技
学费:9000-10300元不等;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28800元,表演、戏剧影视导演(校内选拔)、影视摄影与制作(电影摄影与制作)专业58000元
44浙江理工大学
专业: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纺织品艺术设计)、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美术学(商业插画)、表演(时装表演艺术)
学费:普遍10350元(中外合作办学28000元),表演(时装表演艺术)实行学分制收费办法,入学时按学年制学费标准预收取,按年度实际修读学分情况结算。
45内蒙古艺术学院
专业:音乐表演、舞蹈表演、舞蹈学、(欢迎关注 艺考界)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学费:暂未公布
46武汉设计工程学院
专业:表演、表演(服饰表演与推广)、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美术
学费:暂未公布
47浙江音乐学院
专业:音乐表演、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学(师范)、舞蹈表演、舞蹈学(师范)、舞蹈编导、表演、艺术与科技
学费:9000-10350元不等
48河北美术学院
专业:书法学、服装与服饰设计、雕塑、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影视摄影与制作、广播电视编导、动画、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美术学、绘画、中国画、漫画、新媒体艺术、(欢迎关注艺考界)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公共艺术、工艺美术
学费:本科生学费待定,以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为准(不含服饰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58000元/年,风景园林(中外合作办学)等42500元/年);专科24000元/年
这些院校艺术类专业免学费
院校
专业方向
学制(年)
学费参考
首都师范大学
美术学(初等教育师范)
免学费
音乐学(初等教育师范)
免学费
中国戏曲学院
表演(京剧器乐)
免学费
表演(京剧表演)
免学费
表演(昆曲表演)
免学费
表演(多剧种表演)
免学费
表演(昆曲器乐)
免学费
表演(多剧种器乐)
免学费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戏曲作曲)
免学费
中央戏剧学院
表演(京剧表演)
免学费
表演(京剧音乐伴奏)
免学费
吉林艺术学院
表演(京剧表演)
免学费
表演(吉剧表演)
免学费
上海戏剧学院
表演(京剧)
免学费
表演(戏曲音乐)
免学费
北京服装学院
绘画(师范)
免学费
中央民族大学
美术学(美术教育师范)
免学费
北京舞蹈学院
舞蹈教育(京籍师范生)
享受北京师范生相关政策
陕西师范大学
音乐学(师范)
免费
美术学(师范)
免费
由于篇幅所限,我们仅盘点了以上院校的学费情况。如有出入,请以学校当年的招生简章为准。学费收取标准,按国家物价部门有关规定执行,详见新生录取通知书说明。
格林多大学上海,广西艺术学院2021年本科招生简章
广西艺术学院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南宁市,是全国7所综合性普通本科高等艺术院校之一。现为国家文化和旅游部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教育部本科教学评估优秀高校,广西特色优势高 校,广西博士单位立项建设高校,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学校前身是我国著名音乐家满谦子先生和现代杰出画家、美术教育家徐悲鸿先生以及著名作曲家、音乐教育家吴伯超先生于1938年倡议建立的“广西省会国民基础学校艺术师资训练班”。在80多 年的办学历史中,满谦子、徐悲鸿、吴伯超、阳太阳、陈烟桥、陈良、黄独峰、朱培钧、陆华柏、李志曙等一批国内外知名的艺术家和艺术教育家,曾长期耕耘在学校,他们执教治学,弘文励教,为学校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积淀了深厚的文化底蕴。学校现有四个 校区,分别是位于南宁市的南湖校区、相思湖校区、西校区和桂林校区,总占地面积为655.13亩。学校下设音乐学院、音乐教育学院、美术学院、美术教育学院、设计学院、中国画学院/漓江画派学院、舞蹈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人文学院、影视与传媒学院、职业技 术学院、建筑艺术学院、造型艺术学院、公共课教学部、马克思主义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广西艺术学院培训中心、国际教育学院等16个教学单位,1所艺术研究院。学校部分专业面向全国招生,现有各类全日制在校生一万五千人左右。
学科专业方面格林多大学上海,广西艺术学院2021年本科招生简章,现有美术学、音乐与舞蹈学、设计学、艺术学理论、戏剧与影视学、新闻传播学6个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38个本科专业,11个高职专业。学校已实现艺术学门类5 个一级学科设置全覆盖,在国家布点的艺术学门类29个基本专业、4个特设专业里,我校已设置有30个,覆盖率达到90%,形成了较为完备的高等艺术教育体系。在国务院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我校美术学一级学科评定为B+(全国前20%)、音乐与舞蹈学和设计学两个一级学 科评定为B(全国前30%),在全区10个最好学科里我校占了3个,被评定为B以上的学科比例达50%,居全区高校第一。同时,艺术学理论一级学科评定为C+(全国前50%)。目前,我校有美术学、音乐与舞蹈学2个一级学科获批列入广西一流学科建设,5个专业入选国家级 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个专业入选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其中广告学是全国首批6个国家级一流专业之一。
师资队伍方面,目前拥有教职工1300余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340多人,专任教师924人,有3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3人获聘自治区八桂学者岗位,2人获聘自治区八桂青年学者岗位,5人被自治 区人民政府授予“优秀专家”称号,1人入选中宣部全国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2人入选广西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2人入选广西“十百千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选。在自治区计划5年间培育的80个“广西高等学校高水平创新团队及卓越学者计划”项目中 ,我校拥有2个高水平创新团队及2位卓越学者。拥有一批教学名师,1人荣获国家级“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2人荣获“全国模范教师”称号、7人荣获“全国优秀教师”称号、1人荣获“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称号,2人荣获“八桂名师”称号,6人荣获“广西高等学校 教学名师奖”,1人获聘自治区终身教授。目前,学校有教育部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4,其中1人为副主任委员;教育部美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1人;广西本科高校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4人,秘书长4人,委员19人。
科研创作方面,学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倡导师生深入生活、扎根人民开展艺术创造,五年来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100多项,其他各类科研创作项目800余项,获得专利31项,获得国家艺术 基金64项,立项数目在全国几千家申报单位中名列前茅,并实现了在校生获立项的突破,在全国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学校教师出版学术著作数百部,平均每年在国内核心权威期刊发表学术论文上百篇,多项咨询报告获自治区领导批示。师生在“金钟奖”“文华奖”“孔 雀奖”“桃李杯”“荷花奖”等各级各类专业演展比赛中获得大批奖项,五年来获广西文艺创作铜鼓奖18项,第十三届全国美术作品展中共有46件作品入选。以学校美术教师为主体的“漓江画派”已发展成为走向世界的文化品牌,为扩大广西的影响力和知名度作出了重 要贡献。
国际教育方面,学校大力开展以对东盟为主的国际交流与教育合作,先后与21个国家及地区的60所国(境)外院校和国家级艺术团体开展了教育合作交流。由学校举办的“中国—东盟音乐周”“中国—东 盟建筑空间设计教育高峰论坛”“中国—东盟舞蹈教育论坛”已成为三个有影响力的国际化专业论坛,每年吸引500余名国(境)外艺术家来校访问,其中“中国—东盟音乐周”已跻身为全国“新音乐”创作的三大平台,并与上海音乐学院“上海当代音乐周”联合申报获 得被誉为音乐界“奥林匹克”之称的2021年“世界新音乐节”举办权。2012年,外交部和教育部在我校挂牌成立“中国—东盟艺术人才培训中心”,至今为东盟国家培养高端艺术人才800余人。2017年,我校与中国-东盟中心、东南亚教育部长组织高等教育与发展区域中 心联合发起成立“中国—东盟艺术高校联盟”,促进区域文化艺术和教育交流。学校有中外合作办学和校际交流项目在校生645名,留学生61人。马来西亚留学生陈永馨参加“中国好声音”入围2014年度八强,成为最受瞩目的歌手之一;越南留学生杜氏清花多次为中越两 国最高领导人表演获得高度赞誉,并受到习近平总书记署名文章点赞。学校多次承办政府高端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优秀留学生不断涌现,为国际文化艺术交流作出了许多贡献。
面对党和国家新时代高等艺术教育的新要求新部署,面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格局,学校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走以优化结构和质量提升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道路,坚持质量立校、人 才强校、学科兴校、特色优校、文化引领和教育国际化,向着建设成为“国内一流、国际有影响、特色鲜明的综合性艺术大学”不断迈进,力争办好人民满意的高等艺术教育。
一、招生计划
2021年我校面向全国预计招收全日制本科生3200名,除美术学、艺术设计学、艺术史论、戏剧影视文学等4个专业只招文史类考生,其它专业文理兼招。(最终招生计划以上级批文为准)
二、招生对象、范围及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以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 生办公室(简称联招办)规定的报考条件的华侨及港、澳、台人士。
(二)招生范围:
1.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中英校际交流项目)、表演(舞台影视表演)、音乐表演(演奏)、流行音乐(演奏方向)、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演奏)、音乐学(音乐教育)以演奏为主、艺术管理 (演奏方向)、音乐表演(演唱)、流行音乐(演唱方向)、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演唱)、音乐学(音乐教育)以演唱为主、艺术管理(演唱方向)、音乐学(音乐理论)、录音艺术、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学、舞蹈表演(表演与教育)、舞蹈表演 (现代舞)、舞蹈编导、舞蹈表演(国标舞)等21个专业方向面向全国招生(含港澳台地区)。
2.美术学、艺术设计学、艺术史论、艺术管理(美术方向)、美术学(美术教育)、绘画、绘画(壁画)、绘画(装饰绘画)、绘画(中美校际交流项目)、绘画(中英校际交流项目)、数字媒体艺术、视觉传达设计、 视觉传达设计(中美校际交流项目)、视觉传达设计(中英校际交流项目)、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动画(中英校际交流项目)、工艺美术、中国画、摄影、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环境设计、艺术与科技、雕塑、公共艺术、书法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 编导、广播电视编导(中英校际交流项目)、影视摄影与制作、风景园林、广播电视学、广告学、文化产业管理等35个专业方向面向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不含港澳台地区)招生。
3.环境设计(应用型本科人才产教融合协同培养)、音乐表演(民歌演唱)、音乐学(音乐教育)(以舞蹈为主)面向广西招生。
(三)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我校专业身体条件要求。
2.下列人员不能报考:(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 应届毕业的在校生;(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考的应届毕业生;(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3.部分专业身体条件要求:
(1)美术设计类专业要求无色盲;音乐类(演奏、演唱、音乐教育、录音、作曲)、舞蹈类、表演类专业要求听觉器官无疾病,肢体无残疾等妨碍学习和表演的疾病。
(2)音乐表演(演唱)、流行音乐(流行演唱方向)专业要求身高男170CM(含)以上、女158CM(含)以上。演唱类专业要求发声器官无疾病。考生考试时素装上场,不允许化妆和穿着演出服装。报考播音主持类专业的考生 不得化妆。
(3)同一考试类别的专业如对身体条件有不同要求的,录取时,根据考生成绩、高考体检结果、专业志愿和专业要求,择优录取。如考生身体条件不符合所填报专业的要求,但服从专业调剂者在职研究生,则根据考生成绩及志愿, 调剂到同一考试类别的其它专业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录取的,作退档处理。考生应根据自身条件及成绩慎重选择专业。
(4)因各省对不同学科申报教师资格人员身高等条件要求不同,对今后有意向申报教师资格的考生,请在报考前予以了解后慎重选择专业。
三、招生专业、学费标准、考试科目及录取办法见附表,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内容及要求,报名考试时间安排可在我校招生信息网查阅。
四、报名办法
(一)广西考生
除美术理论类、戏文类专业取消校考外,其它艺术类专业(方向)组织现场考试。
(二)区外(外省)考生
1.美术理论类、美术设计类、书法类、戏文类、广编类专业(方向)取消校考。
2.报考音乐学理论类、录音艺术类、作曲类专业的,一律到校内考点(南宁考点)参加校考博士后,考试时间安排在春节后,具体时间待定。
3.报考播音主持类、舞台表演类、音乐演奏类、音乐演唱类、舞蹈表教类、舞蹈编导类、国标舞类等面试类专业的,通过网络考试(提交视频)方式参加校考,报名考试安排、考试要求和有关注意事项可 在我校招生信息网查阅。
(三)考生按考试类别报名参加考试,其考试成绩可以兼报同类别的所有专业(见附表)。外省考生仅限报考一个考试类别,不允许兼报;广西考 生在考试不冲突的前提下,可兼报最多三个不同的考试类别。演奏类各专业招录乐器种类详见附表。
(四)报名方式:
1.广西考生:请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进入2021年校考报名系统,按照提示进行网上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并按时参加考试。
(1)正式通道:,若正式报名通道出现报考拥堵的情况,我校将开通备用报名通道。
(2)备用通道:(暂不开通)。
2.华侨及港、澳、台人士专业报名及考试要求与内地考生相同。
五、专业考试
(一)考生参加现场校考须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我校《专业准考证》原件。
(二)我校本科专业中的风景园林、广告学、文化产业管理、广播电视学专业面向普通高考本科第二批次文、理科类考生招生,无需参加校考。艺术类本科专业中的美术理论类、戏文类专业面向普通高考本科第二批文史类考生招生,无需参加校考;美术设计类、书法类、广编类专业,取消校考,面向各省相应省级统考(联考)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合格线的文理科类考生招生,无需参加校考;其余艺术类本科专业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校考。
(三)报考同一个专业的考生只能参加一次校考,如果考生多次参加考试的,最终成绩以第一次考试成绩为准。
(四)凡属省统考(联考)不涉及的本科专业,考生无需参加省级统考(联考),可直接参加我校的校考。如各省对报考专业有统考(联考)达标要求的,按该省的规定执行。我校2021年艺术类本科招生专业与各省统考 类别对应请考生自行到招生信息网网查阅。
(五)对在我校校考有违规、作弊等行为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
(六)考生于2021年4月底前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本人校考是否合格,打印成绩单。合格考生不再寄发专业合格证。校考合格的考生格林多大学上海,按所在生源省份规定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
六、录取
(一)我校为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区外(外省)艺术类本科美术理论类、美术设计类、书法类、广编类、戏文类专业招生编制分省分专业计划,其它艺术类专业招生不编制 分省分专业计划;可自主划定艺术类本科专业高考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如各省对艺术类文化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另有要求的,按照考生所在省份规定执行。录取时,根据考生的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具体录取办法详见 后续发布的《广西艺术学院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
(二)华侨及港、澳、台考生取得我校校考合格资格,文化课成绩达到联招办的要求,政审体检合格,按有关规定择优录取。
(三)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复查。凡通过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徇私舞弊方式骗取高考加分和录取入学的新生,未经省级招办办理手续的新生,一经查实,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坚决 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七、收费标准(以下收费标准如有变动,按照上级物价部门正式批文执行)
(一)报名考试费标准:广西(南宁)考点报名费30元/人,考试费美术类专业110元/人、非美术类专业150元/人,兼报两个以上专业另加收考试费45元/科.人(不含重复考试科目);区外(外省)网络考试(提交视频) 报考费非美术类专业220元/人。
(二)学费标准:
1.我校各专业学费标准见附表。
2.中美合作办学3+1项目(音乐与舞蹈学类)专业:为我校与美国西俄勒冈大学合作办学项目,第1、2、3学年在我校学习,学费为40000元/生﹒学年,第4学年如到美国西俄勒冈大学继续学习者,学费按该校的标准(美国 约27678美元/生﹒学年);中英、中美校际交流2+2项目(绘画、动画、视觉传达设计、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第1、2学年在我校学习,学费为:中英班35000元/生﹒学年、中美班40000元/生﹒学年;第3、4学年如到英国格林多大学或美国西俄勒冈大学 继续学习者,学费按该校的标准(英国约11750英镑/生﹒学年、美国约27678美元/生﹒学年)。学生完成国内的学习后,如因其他原因无法出国续读者,可申请转入我院相应的本科专业继续学习,学费按转入专业的标准收取。赴国外学习的其它费用请登录我院招生信息 网查看中英、中美项目简介。中美项目各专业学费较高,请考生视本人家庭经济状况慎重报考。绘画(中美校际交流项目)和视觉传达设计(中美校际交流项目)两个专业方向招生及规模最终以上级批文为准。
八、其他说明
(一)报考我校的考生在参加文化高考时,外语语种不限,入学后我校只提供英语教学。
(二)新生入学后享受的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为激励优秀学生和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硕士,国家、学校设立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特困生奖学金、校园地国 家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费缓交减免、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其中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优待尤为明显)。考生可登录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查阅。
(三)我校本科招生信息均以本年度我校公布的《招生简章》、《招生章程》和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布的信息为准,如有与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招生政策不符的,按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的招生政策执行,未尽事宜参照国家相 关规定执行。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广西艺术学院招生信息网”网站和“广西艺术学院招生资讯”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对在非本校官网、微信公众号公布的任何有关广西艺术学院招生信息,我校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四)为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学校纪委、监察处按照有关规定对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五)如因疫情防控需要或遇教育部政策调整,学校将视情况调整考试方式、内容、时间和地点等,并及时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布。
学校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教育路7号(南湖校区),邮编:,招生办电话: -,,(传真),监督举报电话 -,招生信息网址:。
附表:广西艺术学院2021年本科招生专业、学费标准、考试科目及录取办法一览表
格林多大学上海,广西艺术学院2020年普通本科、专科(高职)招生章程_广西艺术学院2020招生章程_广西艺术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及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广西艺术学院2020年普通本科、专科(高职)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基本情况
第一条 学校全称:广西艺术学院。学校代码:10607。学校地址:广西南宁市教育路7号(南湖校区);广西南宁市罗文大道8号(相思湖校区);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62-1号(西校区)。
第二条 学校性质:广西艺术学院是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举办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创办于1938年1月,2012年11月成为文化和旅游部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全国7所艺术类综合性普通本科高等艺术院校之一,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优秀高校,教育部确定的全国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高校,国家批准的具有学士和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广西特色优势高校,广西博士点立项建设高校,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单位。
第三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办学层次:硕士研究生、本科、专科(高职);颁发学历、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广西艺术学院;证书种类:硕士研究生颁发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本科颁发普通高校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专科(高职)颁发普通高校专科(高职)毕业证书;学制:硕士研究生专业学制为3年,本科专业学制为4年,专科(高职)专业学制为3年。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校成立由校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本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考试工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下设监督组,负责招生考试工作的监督检查。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再监督,再检查。
第四章 招生计划与政策
第五条 我校根据招生专业及生源情况拟定本年度招生计划,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予以公布。(具体详见我校招生资讯网公布的《广西艺术学院2020年本、专科招生计划》)
第六条 凡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考条件的考生,以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办公室(以下简称联招办)规定的报考条件的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考生均可报考我校。
第七条 按照教育部规定,我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可不编制分省分专业计划,2020年受新冠疫情影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区、市)]各专业计划分配有较大调整,具体如下:
一、组织现场专业考试的广西,除音乐表演(演奏)、音乐表演(流行演奏)和舞蹈表演(国标舞)专业以外,其余专业按照分省分专业计划招生。
二、组织现场专业考试的河南、江西、湖北(美术类)、山西(传媒类和美术理论类)及不设考点省份(包含北京、天津、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福建、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青海及港澳台地区),不编制分省分专业计划,视各省各专业生源情况安排招生计划。
三、通过网络提交视频或认可统考(联考)专业成绩的湖南、广东、山东、河北、安徽、甘肃、宁夏、新疆、湖北(非美类)、山西(除传媒类和美术理论类)等省份,除音乐学(音乐理论)、录音艺术、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等三个专业不编制分省分专业计划以外,其余专业按照分省分专业计划招生。
第八条 非艺术类本科专业和专科(高职)专业按照分省分专业计划进行招生。
第五章 招生范围
第九条 我校艺术类本科专业除音乐表演(民歌演唱)专业外,其余专业面向全国招生;我校艺术类本科美术学、艺术设计学、艺术史论、艺术管理、戏剧影视文学等五个专业在湖南、广东、河北、安徽、山东、甘肃、新疆、宁夏等省份只招收文史类考生,其余省份和专业文理兼招。
第十条 本科非艺术类专业和专科(高职)专业按分省分专业计划面向部分省(区、市)招生。
第六章 入学考试
第十一条 我校2020年本专科招生专业、考试科目等按照《广西艺术学院2020年本、专科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各省(区、市)考生报考的本科专业,如涉及到考生高考所在省(区、市)艺术统考有达标要求的,按考生高考所在省(区、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专业考试中凡有一门以上(含一门)科目缺考或考试成绩为零的,不能取得该专业考试的合格资格。
第十四条 报考我校艺术类本科专业的考生,原则上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录取时使用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我校及时调整了校考考试方案,具体各省各专业考核形式详见我校招生资讯网公布的《广西艺术学院关于2020年本科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方案调整的公告》。
报考我校专科(高职)专业的考生,须参加高考所在省(区、市)艺术专业统考,录取时直接使用高考所在省(区、市)艺术专业统考成绩。
第十五条 获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资格的考生,按照高考所在省(区、市)规定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考生,按照联招办有关规定参加文化课入学考试。
第七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进行。
第十七条 录取时,根据考生的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凡填报我校组织校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志愿的考生,必须取得我校相应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资格,或相应省份专业统考(联考)合格资格,并且高考文化成绩(以下简称文化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各专业文化成绩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在考生填报志愿后由我校根据各省各专业生源情况自行划定。广西与外省各专业(类别)录取不分文理执行同一条文化成绩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不设文、理科分数级差。分数线原则上不低于生源省份艺术类同科类本科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并报生源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备案。各专业录取办法如下:
一、艺术类本科专业
(一)组织现场专业考试的省份和专业
我校组织现场专业考试的省份和专业包含:广西、江西、河南、湖北(美术类)、山西(传媒类和美术理论类);湖南、广东、山东、河北、安徽、甘肃、宁夏、新疆、湖北、山西等10个省份的音乐学(音乐理论)、录音艺术、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不设考点省份(包含北京、天津、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福建、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青海及港澳台地区)。
1.按文化成绩排序录取的专业:美术学(理论类)、艺术设计学、艺术史论、艺术管理、美术学(美术教育)、音乐学(文化管理)。
录取时,校考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文化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
2.按文化、专业成绩6:4综合分排序录取的专业:书法学、戏剧影视文学、舞蹈学。
录取时,校考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6:4的综合分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
3.按文化、专业成绩5:5综合分排序录取的专业: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编导(中英校际交流项目)、影视摄影与制作、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中英校际交流项目)。
录取时,校考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5:5的综合分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
4.分器乐种类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的专业:音乐表演(演奏)、音乐表演(流行演奏)。
录取时,校考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分乐器种类按专业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
5.分舞蹈种类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的专业:舞蹈表演(国标舞)。
录取时,校考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分国标舞舞种按专业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
6.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的专业:除以上1、2、3、4、5项专业以外的艺术类本科专业。
录取时,校考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
7.填报第一志愿予以优先录取的专业:绘画(中英校际交流项目)、绘画(中美校际交流项目)、动画(中英校际交流项目)、视觉传达设计(中英校际交流项目)、视觉传达设计(中美校际交流项目)、广播电视编导(中英校际交流项目)、播音与主持艺术(中英校际交流项目)、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
仅录取填报第一志愿第一专业的考生。录取时,校考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以上第1、3、4、6项对应专业录取办法执行。
8.以上省份的艺术类本科专业不录取非一志愿生源。
(二)非现场专业考试的省份和专业
受新冠疫情影响,部分省份通过取消校考、认可统考(联考)专业成绩或直接使用高考文化成绩,以及采取网络提交视频等非现场考试方式进行专业考核。涉及的省份和专业有:湖南、广东、山东、河北、安徽、甘肃、宁夏、新疆、湖北(非美类)、山西(非传媒类和美术理论类)。
1.取消校考直接使用高考文化成绩录取的专业:美术学(理论类)、艺术设计学、艺术史论、艺术管理、戏剧影视文学。
招收普通本科文史类考生,考生不需要参加专业校考。录取时,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普通文科二本线后,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
2.取消校考认可统考或直接使用高考文化成绩录取的专业: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编导(中英校级交流项目)、影视摄影与制作。
(1)招收普通本科文理科类考生,考生不需要参加专业校考。录取时,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普通文理二本线后,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仅面向河北、湖北、新疆、宁夏等省份的考生)
(2)认可省统考(联考)专业成绩。录取时,统考专业成绩合格硕士,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5:5的综合分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仅面向广东、山东、湖南、安徽、甘肃等省份的考生)。
3.认可省统考(联考)成绩的美术设计类和书法类专业:绘画、雕塑、中国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工艺美术、艺术与科技、动画、数字媒体艺术、摄影、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美术学(美术教育)、书法、以及中英(美)校际交流项目(含绘画、视觉传达设计、动画)等。
(1)按文化成绩排序录取的专业:美术学(美术教育)。
录取时,省统考(联考)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文化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
(2)按文化、专业成绩6:4综合分排序录取的专业:书法学。
录取时,省统考(联考)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6:4的综合分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
(3)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的专业:除以上(1)(2)项专业以外的美术设计类本科专业。
录取时,省统考(联考)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
(4)填报第一志愿予以优先录取的专业:绘画(中英校际交流项目)、绘画(中美校际交流项目)、动画(中英校际交流项目)、视觉传达设计(中英校际交流项目)、视觉传达设计(中美校际交流项目)。
仅录取填报第一志愿第一专业的考生。录取时,省统考(联考)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
4.通过网络提交视频进行专业考核的面试类专业,具体如下:
(1)按文化、专业成绩5:5综合分排序录取的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中英校际交流项目);按文化、专业成绩6:4综合分排序录取的专业:舞蹈学。
录取时,校考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5:5(或6:4)的综合分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
(2)按文化成绩排序录取的专业:音乐学(文化管理)。
录取时,校考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文化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
(3)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的专业:表演(舞台影视表演)、音乐学(音乐教育)、音乐表演(含演奏、流行演奏、演唱、流行演唱)。
录取时,校考专业成绩合格格林多大学上海,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
(4)填报第一志愿予以优先录取的专业: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
仅录取填报第一志愿第一专业的考生。录取时,校考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
(三)当文化成绩(或专业成绩、综合成绩)同分时的处理
1.录取时,当按文化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其中文化成绩同分时,按专业成绩排序,专业成绩也同分时,按文化成绩中的语文+数学+外语三个科目成绩总和排序;
2.录取时,当按专业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其中专业成绩同分时,按文化成绩排序,文化成绩也同分时,按文化成绩中的语文+数学+外语三个科目成绩总和排序。
3.录取时,当按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5:5(或6:4)的综合分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其中综合分同分时,按文化成绩排序,文化成绩也同分时,按文化成绩中的语文+数学+外语三个科目成绩总和排序。
(四)综合分的计算方式
综合分的计算方式分为两步:第一步,分数换算上海mba,将文化成绩按比例换算为专业满分的成绩,即文化成绩×(专业满分/文化满分),如校考专业满分为300分,即文化折合成绩=文化成绩×(300/文化满分);第二步,权重分配后相加,换算后的文化成绩所占比例,专业成绩所占比例,如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比例为6:4,即换算后的文化成绩×60%+专业成绩×40%。
二、非艺术类本科专业
我校风景园林、广播电视学、广告学、文化产业管理等四个非艺术类本科专业招收普通本科文、理科类考生。录取时,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普通文理二本线后,分文、理科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其中文化成绩同分时,按文化成绩中的语文+数学+外语三个科目成绩总和排序。
第十九条 凡填报我校专科(高职)专业志愿的考生,须取得高考所在省(区、市)艺术专业统考合格资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该省(区、市)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录取时根据各省的规定执行,如考生所在省无相关规定的,按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3:7的综合分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综合分=文化成绩×(专业满分/文化满分)×30%+专业成绩×70%。计算方式分为两步:第一步,分数换算,将文化成绩按比例换算,即文化成绩×(专业满分/文化满分);第二步,权重分配后相加,换算后的文化成绩占30%,专业成绩占70%,即换算后的文化成绩×30%+专业成绩×70%)。其中综合分同分时,按专业成绩排序,专业成绩也同分时,按文化成绩中的语文+数学+外语三个科目成绩总和排序。
第二十条 录取时,严格按照成绩排序,遵循考生专业志愿,择优录取,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如服从专业调剂,则予以调剂录取到相同考试类别的其它专业(方向)。对不服从专业调剂录取的格林多大学上海,广西艺术学院2020年普通本科、专科(高职)招生章程_广西艺术学院2020招生章程_广西艺术学院招生章程,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一条 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考生按照联招办的有关政策审核录取。
第八章 录取要求
第二十二条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须符合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等有关要求。另外,根据我校艺术类专业培养需要,部分专业(方向)身体条件要求为:美术设计类专业要求无色盲;音乐(含演唱、演奏、作曲、录音)、舞蹈、表演类专业要求听觉器官无疾病,肢体无残疾等妨碍学习和表演的疾病;音乐表演(演唱)、音乐表演(流行演唱)专业(方向)要求身高男生≥170cm、女生≥158cm,演唱类专业要求发声器官无疾病;舞蹈表演(国标舞)专业要求男女生比例为1:1。
录取时,根据考生成绩、高考体检结果、专业志愿和专业要求,择优录取。如考生身体条件不符合所填报专业(方向)的要求,但服从专业调剂者,则根据考生成绩及志愿,调剂到同一考试类别的其它专业(方向)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录取的,作退档处理。考生应根据自身条件及成绩慎重选择专业。
因各省对不同学科申报教师资格人员身高等条件要求不同,对今后有意向申报教师资格的考生,请在报考前仔细了解后慎重选择专业。
第二十三条 本科演奏类专业招录的乐器种类:
一、音乐表演(演奏)管弦类: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贝司)、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萨克斯、小号、圆号、长号、大号、中音号、西洋打击乐(不含爵士鼓等流行打击乐)。
二、音乐表演(演奏)键盘类:钢琴、手风琴。
三、音乐表演(演奏)民乐类:竹笛、唢呐、笙、扬琴、琵琶、古筝、柳琴、中阮、三弦、二胡、民族打击乐。
四、音乐表演(流行演奏):电吉它、古典吉它、电贝司、双排键电子琴、流行键盘、爵士鼓、萨克斯。
五、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演奏):招收音乐表演演奏类考生,含音乐表演(管弦、键盘、流行演奏),其中键盘类招录乐器种类:钢琴、手风琴。
六、音乐学(音乐教育):钢琴、电子琴、双排键电子琴、手风琴、古筝。
七、音乐学(文化管理):以上演奏类招录乐器种类均可报考。
以上一至四项各专业参加现场考试的按乐器种类录取,参加非现场考试(通过网络提交视频的)按省专业排名录取,各乐种招生计划详见我校招生资讯网公布的《广西艺术学院2020年本、专科招生计划》。
第九章 入学及学费标准
第二十四条 我校2020年各专业学费、住宿费按照广西物价部门正式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具体详见我校招生资讯网公布的《广西艺术学院2020年本、专科招生简章》)。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我校外语教学仅提供英语语种。
第二十六条 本科中英校际交流项目(含绘画、动画、视觉传达设计、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主持艺术专业)的新生,入学后,第一阶段在我校学习本科前两年的课程,期间学费收取标准参照第二十四条,第二阶段在英国格林多大学( )续读本科后两年课程,期间学费按照实际就读国外学校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生在学习期间修完两校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并获得相应学分,可获得我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同时授予我校和格林多大学的学士学位。如已完成国内两年课程的学习,因其他原因无法出国续读者,可申请转入我校相应的本科专业,继续完成后两年课程的学习,后两年学费按转入专业的标准收取。
第二十七条 本科中美校际交流项目(含绘画、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的新生,入学后,第一阶段在我校学习本科前两年的课程,期间学费收取标准参照第二十四条,第二阶段在美国西俄勒冈大学(ity)续读本科后两年课程,期间学费按照实际就读国外学校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生在学习期间修完两校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并获得相应学分,可获得我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同时授予我校和西俄勒冈大学的学士学位。如已完成国内两年课程的学习,因其他原因无法出国续读者,可申请转入我校相应的本科专业,继续完成后两年课程的学习,后两年学费按转入专业的标准收取。
第二十八条 本科中外合作办学(含音乐与舞蹈学类专业)的新生,入学后,第一阶段在我校学习本科前三年的课程,期间学费收取标准参照第二十四条,第二阶段在美国西俄勒冈大学(ity)续读本科第四年课程,期间学费按照实际就读国外学校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生在学习期间修完两校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并获得相应学分,可获得我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同时授予我校和西俄勒冈大学的学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后,学生可向美国西俄勒冈大学申请攻读硕士学位,符合条件者将被录取进入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如已完成国内三年课程的学习,因其他原因无法出国续读者,可申请转入我校相应的本科专业,继续完成第四年课程的学习,第四学年学费按转入专业的标准收取。
第二十九条 考入我校就读的本、专科(高职)学生,按照上级文件规定的比例进行选拔,成绩优异者,经教育部、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批准后,本科毕业生可推荐免试进入研究生阶段继续攻读硕士研究生;专科(高职)毕业生可直接升入本科阶段继续学习,或通过在专科(高职)学习期间选择“自考专本衔接”的学习形式获得国家自学考试本科文凭和学士学位。
第三十条 新生入学3个月内,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学籍。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获得学籍者,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学籍,情节恶劣者报请有关部门查究。
第三十一条 我校2020年各专业新生入学后的教学区域安排,将在我校招生资讯网公布,考生可在填报志愿前登录查看。
第十章 奖、助、贷政策
第三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享受的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为激励优秀学生和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国家、学校设立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特困生奖学金、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学费缓交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其中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优待尤为明显)。考生可登录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查阅。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我校从未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代理招生工作事务,招生信息统一在我校招生资讯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发布。对任何以广西艺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及宣传等活动的机构和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请考生及家长保持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及生源所在省(区、市)的相关政策有不符的,按照国家及生源所在省(区、市)的相关政策执行。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由广西艺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三十六条 联系方式:广西南宁市教育路7号广西艺术学院招生办公室博士后,邮编:。招生办电话: -,, (传真),监督举报电话 -。
学校网站网址:。
招生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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