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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医学院 考研,成都医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成都医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已公布,研究生招生简章主要包括报考条件、考研初试及复试安排等信息,部分院校研究生招生简章还会有招生计划及招生方向等内容,以下是详细介绍。成都医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成都医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已公布,研究生招生简章主要包括报考条件、考研初试及复试安排等信息,部分院校研究生招生简章还会有招生计划及招生方向等内容,以下是详细介绍。

成都医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和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文件精神,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成都医学院( )办学校址:新都校区: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新都大道783号(研究生培养校址);天回校区: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蓉都大道天回路601号。

第三条2025年本校招收临床医学、基础医学和马克思主义理论学术学位研究生,招收临床医学、药学、中药、医学技术、护理、公共卫生、应用心理、农业、食品与营养、生物与医药、电子信息、公共管理和图书情报专业学位研究生。学术学位研究生的培养以学术研究为导向,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以专业实践为导向。

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同时也是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其临床培养按照国家和四川省有关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要求进行培养。研究生毕业时,应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在本校第一附属医院以及成都医学院临床专硕研究生协同(联合)培养基地进行。

药学、中药、医学技术、护理、公共卫生、应用心理、农业、食品与营养、生物与医药、电子信息、公共管理和图书情报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实行校内导师与校外合作导师的双导师制。研究生就读期间,按照各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时间在协同(联合)培养基地(专业实践基地)或和实践单位进行专业实践培养。

第四条在规定的学制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达到本校相关硕士学位授予要求者硕士,颁发硕士学位证书。证书院校名称成都医学院,签章为成都医学院。

第五条本校招生工作全面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工作要求,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大力推进招生“阳光工程”,选拔优秀考生。

第六条本校研究生招生工作,接受教育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招生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本校成立由学校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任副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2025年研究生招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成立由学校纪委书记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组,督查研究生招录工作全过程,并切实维护考生权益,确保研究生招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监督电话。

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是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组织者,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负责解释招生政策、申请招生计划,制发招生章程。组织培养学院进行招生宣传,建立畅通的招生咨询渠道。组织研究生招生学院,按程序进行研究生招生复试。负责按程序、质量标准和招生原则进行研究生招生录取等工作。

第八条招生学院成立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复试工作巡视督查小组(报研招办备案),具体负责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按学科专业或专业领域,成立以指导教师为责任人的研究生复试小组(由相关学科或专业领域的指导教师不少于5人组成)。复试小组在各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具体实施对考生进行面试和实践能力等考核。

第三章招生计划、专业及相关政策

第九条2025年本校只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拟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557名(含“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5名、拟接收“推免计划”21名),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推免生实际录取人数进行调整。招生复试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各专业之间的计划数作适当调整。拟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分专业招生计划及专业,详见《成都医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第十条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学制三年,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本校不承担责任。录取的定向就业的考生,人事档案与户口不转入本校。

第十一条学习地址。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学位课程、毕业等阶段在本校新都校区完成。临床专硕研究生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毕业学位论文,药学、中药、医学技术、护理、公共卫生、应用心理、农业、食品与营养、生物与医药、电子信息、公共管理和图书情报专硕研究生的实践培养(学位论文由双导师商定完成地点),均在本校专硕协同(联合)基地完成。学术学位研究生,以本校新都校区完成培养为主。

第十二条奖助、收费政策。根据国家和四川省有关文件精神,本校研究生奖助体系完备,设立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校级奖励等。现行政策规定: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上海mba,获奖者一次性奖励20000元;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按研究生总人数40%左右的比例奖励(一等10000元,二等8000元,三等6000元);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每年6000元(有固定工资收入的硕士研究生除外)。研究生校级奖励,设置有“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毕业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等四类奖项。本校设有研究生“三助”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并有绿色通道等制度,支持研究生完成学业。

根据四川省有关文件规定,2025年我校各专业学费标准如下:

学位类型

专业

收费标准

(元/年.生)

学术学位

医学学科(临床医学、基础医学)

8000

马克思主义理论

7200

专业学位

医学类硕士

(临床医学、药学、中药、医学技术、护理、公共卫生)

10000

应用心理

12000

生物与医药

10000

农业(食品加工与安全)

食品与营养

8000

电子信息(生物医学工程)

10000

公共管理

16000

图书情报

10000

住宿费等其他收费项目以当年本校公示收费标准收费。有贷款需求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校前可向户籍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到校后咨询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第四章报考条件

第十三条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成都医学院 考研,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均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需加试(具体见招生专业目录)。

我校马克思主义理论、公共管理专业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第十四条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同时,报考我校研究生的考生还须满足报考专业的要求:

1.基础医学专业招收临床医学、基础医学、预防医学、法医学或生物学、药学等与医学相关专业的本科毕业生,且在入学前须取得学士学位证书。

2.临床医学学硕(专业代码1002开头,除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临床检验诊断学以外)招收临床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仅招收医学影像学和放射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临床检验诊断学招收临床医学类和医学检验技术专业本科毕业生。报考临床医学学硕须在入学前取得学士学位证书,不招收有违约记录或正处于服务期限内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毕业生。

3.临床医学专硕(专业代码1051开头)招收临床医学类专业并符合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条件规定专业的本科毕业生(其中放射影像学仅招收医学影像学和放射医学专业的本科毕业生),且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在入学前须取得医学学士学位证书,国家承认学历的其他本科毕业生在报考前须取得医学学士学位证书和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入学前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临床专硕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毕业生只能报考全科医学专业,且需符合我校各培养基地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条件,服务期限内的考生必须提供定向就业地(市、县、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及定向单位联合出具的报考我校临床专硕研究生书面同意函;不招收有违约记录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毕业生,被录取的服务期限内考生在学制期限内违约,将取消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籍,由此造成临床专硕不能毕业的后果自行承担;若因考生违约、隐瞒相关信息等情况导致不能注册、不能录取、不能入学、不能毕业等一切后果自负。

4.药学专硕招收药学类、中药学类、化学类、制药工程、生物制药等相关专业本科毕业生,且在入学前须取得学士学位证书。报考临床药学方向仅限于本科阶段为临床药学、药学或药物制剂专业的考生。

5.中药专硕招收中药学类、药学类、制药工程、生物制药、化学类等相关专业本科毕业生,且在入学前须取得学士学位证书。

6.医学技术专硕招收所有医学、部分工学(食品科学与工程类、生物工程类、生物医学工程类等)、部分生物科学类(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生物信息学等)专业的本科毕业生,且在入学前须取得学士学位证书。

7.食品加工与安全专硕招收部分工学(食品科学与工程类、生物工程类、生物医学工程类等)、部分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药学类、中药学类、医学技术类等)、生物科学类专业的本科毕业生,且在入学前须取得学士学位证书。

8.食品与营养专硕招收招收部分工学(食品科学与工程类、生物工程类、生物医学工程类等)、部分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药学类、中药学类、医学技术类等)、生物科学类专业的本科毕业生,且在入学前须取得学士学位证书。

9.护理专硕招收护理学专业本科毕业生,且要求应届全日制本科生在入学前,往届生、国家承认学历的其他本科生在报考前须取得学士学位证书和护士资格证书。

10.公共卫生、应用心理、生物医学工程专硕招收本科毕业生,且在入学前须取得学士学位证书。

11.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招收本科毕业生和同等学力考生。

12.生物与医药专硕招收生物科学类、生物工程类、生物医学工程类、药学类、基础医学类、医学技术类、动物医学类、临床医学()、农学()等相关专业本科毕业生,且在入学前须取得学士学位证书。

13.公共管理专硕招收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14.图书情报专硕招收本科毕业生。

第五章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第十五条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4.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成都医学院 考研,成都医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如因报名信息填写错误,应在报名期间自行修改为正确信息并完成学历(学籍)核验。仍然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请按学校研招办要求,在2024年10月28日12点前提交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邮箱:。

7.符合教育部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和初试加分政策、“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按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要求报考。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在2024年10月28日12点前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邮箱:。

2025年我校药学、护理、公共卫生、应用心理和生物与医药专业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报考,招生计划、专业(方向)详见《成都医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9.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在规定截止日期仍未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其他符合免初试资格(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退役人员等)的考生,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

具体详见《成都医学院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10.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2.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本校研究生院官方网站(网址:)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13.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14.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第十六条网上确认。

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第十七条报考资格审查。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将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博士后,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我校规定的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本科生,须在2024年10月28日12点前向成都医学院研招办提供有关材料(邮箱:),自考生须提供自考准考证、注册地自考办打印加盖公章的考生考籍表和专科学历的相关证明材料(专科文凭或学信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第六章考试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第十八条初试。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第十九条复试和调剂。本校2025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和调剂办法及程序,将在研究生院网站(网址:)另行通知。图书情报和公共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第七章录取

第二十条资格审查。在复试前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应届生同时提交学生证)、初试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在入学报到时查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并交复印件)等,不符合报考资格者将取消复试资格。

第二十一条体检。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对拟录取考生进行体检,不符合教育部规定体检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

第二十二条录取确认。本校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学校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本校在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及时在本校网站上公布拟录取结果,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

第八章报到

第二十三条录取的研究生新生,须按本校照规定的时间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应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学院请假。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新生报到后,学校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报考资格等全面复查,如有不符合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考生应自觉遵守学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学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学校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的完整信息,通过成都医学院研究生院网站、教育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及纸质印刷品等形式向社会公开。任何节选内容不视为本章程。

第二十六条考生可通过电话、邮件等多种方式进行咨询。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由成都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联系人:黄老师

咨询电话:

邮箱: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新都大道783号成都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行政楼413室)

邮编:

研究生院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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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大学医学院考研,长江大学2025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2025年我校博士招生专业目录上各招生学院所列的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给我校的2025年招生计划为准。

二、培养目标

以服务国家需求为导向,以提高质量为核心,坚持立德树人,培养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业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拔尖创新人才。

三、学习年限

博士研究生实行弹性学制,基本学制为3年。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采取的学制为“1+4”(硕士研究生1年、博士研究生4年)、“2+3”(硕士研究生2年、博士研究生3年)、“3+3”(硕士研究生3年、博士研究生3年)三种模式。

四、招生方式

(一)直接攻博:指面向具有学术型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长江大学医学院考研,采取直接攻博方式选拔博士生的招生方式。

(二)硕博连读:指面向在校全日制非定向学术型硕士研究生,选拔符合学校及各培养学院博士生招生条件的招生方式。

(三)“申请一考核”制:指面向符合“申请一考核”制报考条件的人员,采

取“申请一考核”制方式选拔博士生的招生方式。

(四)公开招考:指面向符合公开招考条件的人员,采取“初试+复试”方式选拔博士生的招生方式。

学校具体招生方式以当年招生简章为准。

五、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心理健康,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三)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四)直接攻博报考条件

1.符合(一)(二)(三)条件要求。

2.具有学术型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具体按照《长江大学直博生招收及管理办法》执行。

(五)硕博连读报考条件

1.符合(一)(二)(三)条件要求。

2.在校全日制非定向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可以申请硕博连读硕士,参加申请硕博连读选拔的研究生不参加博士研究生招生公开招考统一考试,具体按照《长江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与培养管理办法(试行)》和各招生学院招生选拔方案执行。

(六)“申请一考核”制报考条件

1.符合(一)(二)(三)条件要求。

2.符合教育部和我校规定的博士生报考条件的硕士毕业生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可以“申请一考核”制方式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参加“申请一考核”制方式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不参加博士研究生招生公开招考统一考试,具体按照《长江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一考核”制实施办法(试行)(2025年修订)》和各招生学院招生选拔方案执行。

(七)公开招考报考条件

1.满足(一)(二)(三)条规定。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报考类别仅限非定向就业,9月份入学报到前须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中共(预备)党员须将党组织关系转入我校),若人事档案未转入我校(或中共(预备)党员未将党组织关系转入我校),取消其入学资格。

3.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取得突出学术成果,还须满足下列条件:

(1)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人员,在博士阶段入学时年龄不超过45周岁(截至入学当年的8月31日前),9月份入学报到前须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中共(预备)党员须将党组织关系转入我校),若人事档案未转入我校(或中共(预备)党员未将党组织关系转入我校),取消其入学资格,同时还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在近三年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导师第一)或通讯作者在本学科核心刊物上发表相关学术论文(含录用)。

②获得相关学科国家发明专利(排名第一)。

③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与所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奖(排名前3名)。

④获得其它由学科认定的高质量创新和科研成果。

(2)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人员,须经所在招生学科推荐、学院审核,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同时还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在近三年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导师第一)或通讯作者在本学科核心刊物上发表至少2篇相关学术论文或在SCI3区及以上分区刊物上发表至少1篇相关学术论文。

②获得至少2项相关学科国家发明专利(排名第一)。

③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与所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奖(排名前2名)。

④在报考学科相关领域作出重大贡献。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后6年或6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前)。

(2)具有高级职称。

(3)修完所报考专业或相近专业硕士生阶段的主干课程(须提供硕士生培养单位出具的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证明)。

(4)近五年以第一作者在与所报考学科相关的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3篇(其中检索1篇)、或在与所报考学科相关的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2篇(其中至少1篇SCI2区)或在与所报考学科相关的SCI1区期刊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与所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奖(排名前3名)。

六、报名

(一)网上报名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请于2025年1月13日至4月10日登录“中国研究生招

生信息网”(网址:)

学籍学历填报时注意事项:

1.已获硕士学位考生,按照实际学位/学历情况据实填写。

2.应届硕士毕业考生,“最后学位”选择填写“硕士学位”,“最后学历”选

择填写“硕士研究生”,“考生来源”选择填写“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学位/

学历信息按照硕士在学信息填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编号填“无”。

3.报考硕博连读考生,“最后学位”选择填写“学士学位”,“最后学历”选

择填写“大学本科生”,“考生来源”选择填写“在学硕士”长江大学医学院考研,长江大学2025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学位/学历信

息按照硕士在学信息填写。

各招生学院具体报名时间如下表所示:

若部分招生学院生源不足,将再次开通报名系统,请以研究生院官网通知公告为准。

(二)资格审核

1.公开招考的考生需提交的报考材料:

①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

②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③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和专家评议书。

④身份证、学士学位证书、本科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硕士生毕业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必须在入学前补交)以及学籍学历认证报告;同等学力考生需再提供高级职称证复印件1份,以及所修硕士主干课程成绩单及报名条件所规定的论文或获奖证书复印件。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人员,还须提供可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证明(中共(预备)党员可将党组织关系转入我校证明)。

⑤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大学英语六级)。提供能够用于查询有效成绩的用户名和密码,以便查询成绩的有效性。⑥其他科研证明材料及获奖材料。

以上报考材料的审核形式和时间详见各招生学院具体安排。

2.“申请一考核”制、硕博连读考生资格审查的形式详见各招生学院具体安排。

3.资格审查通过后,请在长江大学网上综合缴费平台缴纳报名费。

七、考试及选拔

(一)公开招考初试和复试

1.初试时间:拟定于2025年4月左右。

2.考试地点:报考学院所在校区,具体地点以报考学院通知为准。

3.初试科目及考试方式:

初试科目为外国语和两门业务课。同等学力考生初试须加试自然辩证法。

考试方式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满分100分。具体详见各招生学院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4.公开招考复试:复试时间另行通知,具体时间安排见我校各招生单位官方网站。

(二)“申请一考核”制选拔方式详见各招生学院具体安排

(三)硕博连读选拔方式详见各招生学院具体安排

八、复试及录取

(一)公开招考复试及拟录取

1.复试方式为笔试与面试相结合,复试内容包括专业外语(笔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和综合面试(主要包括对考生学术水平的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具体详见学校及各招生学院复试方案。

2.我校将根据实际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硕士(本科)阶段的学习成绩、硕士(学士)学位论文和评议书,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综合确定拟录取名单。

3.所有拟录取考生在我校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在职研究生,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考试与录取过程中考生与签约单位之间产生的各类责任关系,由考生本人与签约单位协商处理,与我校无关。

(二)“申请一考核”制复试及拟录取具体见各招生学院安排。

(三)硕博连读拟录取具体见各招生学院安排。

(四)以上三种招生方式最终录取结果详见长江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直接攻博已在2024年10月完成复试及拟录取工作。

(五)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人员,拟录取后、9月份入学报到前须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中共(预备)党员须将党组织关系转入我校)博士,若人事档案未转入我校(或中共(预备)党员未将党组织关系转入我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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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汇总了大量成都医学院研究生院的研究生招生信息成都医学院 考研硕士,成都医学院研究生院,以便各位考研的同学能在选学校选专业时,了解成都医学院研究生院、优势专业有哪些是必须的,小编为各位同学整理的成都医学院研究生院概况信息如下成都医学院 考研,供各位了解成都医学院研究生专业和院系情况博士后在职研究生,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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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处是学校主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科建设工作的职能部门,下设研究生办公室、培养科、学科建设科三个科级部门,目前共有工作人员6人。其部门机构设置及主要工作职责、任务是:

(一)处长办公室

职责:全面负责学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科建设管理工作

处长 王伦安办公电话:

(二)副处长办公室

职责:分管研究生培养日常管理等工作

副处长 贾春水 办公电话:

(三)研究生处办公室

职责:研究生招生及办公室日常管理工作

主任:徐多勇 办公电话:

(四)学科建设科

职责:学科建设与学位日常管理工作

负责人:郑静 办公电话:

(五)学生管理科

职责: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

负责人:曾理 办公电话:

(六)学生培养科

职责:研究生培养日常管理工作

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新都大道783号 邮编: 天回校区: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蓉都大道天回路601号 邮编:

成都 医学考研班,不画饼!26年升为成都医科大——成都医学院2023年报考信息全解析

本期解读的院校是—成都医学院,更多院校分析请持续关注:【万想医考】

院校简介

成都医学院是四川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院校,建校历史最早可追溯到1947年豫皖苏军区开办的卫生干部训练班。2004年8月,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决定博士,学校整体移交四川省人民政府管理,由“第三军医大学成都军医学院”更名为“成都医学院”。

附属医院:直属附属医院(含共建)2个、非直属附属医院4个、基础教育联盟18个

科研机构:四川应用心理学研究中心、、成都医学院科研实验中心、发育与再生四川省重点实验室、药物研究所、体温调节与炎症研究中心、医学文化研究中心

博士点:学术硕士学位点3个,专业硕士学位点4个

导师队伍:学校现有专任教师812人,其中高级职称391人,占48.15%。博士学位196人,占24.14%。硕士学位342人,占42.12%。有四川省教学名师2名,四川省优秀教师1名,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6名、后备人选37名成都 医学考研班,不画饼!26年升为成都医科大——成都医学院2023年报考信息全解析,国家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2人,四川省卫生计生委学术带头人10人,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学术和技术带头人2人,四川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1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5人,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4人,全国医德标兵2人。

特色专业:2022年临床医学进入ESI全球前1%学科。

报考条件

我校仅药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和公共管理专业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1.基础医学专业招收临床医学、基础医学、预防医学、法医学或生物学、药学等与医学相关专业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且在入学前须取得学士学位证书。病理与病理生理学01神经系统退行性疾病发病机制,仅限临床医学专业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报考(不接收专升本考生)。

2.临床学硕招收临床医学(含各方向)专业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其中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仅接受医学影像学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成都 医学考研班在职研究生,且在入学前须取得学士学位证书。

4.医学技术专业招收医学类、工学类(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营养与健康、生物工程、生物医学工程、生物制药等)、生物科学类(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生物信息学等)专业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和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且在入学前须取得学士学位证书。

优势专业

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仅展示初试科目为306的专业)

学费及年制

复试办法

复试分数线

调剂要求及条件

保护一志愿,优先校内调整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必须达到第一志愿专业国家一区初试合格线,且达到我校所划定的接收调剂学科(专业)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硕士,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6.满足各学院调剂要求。

考生申请调剂前,应充分了解我校(含各学院)的调剂工作办法(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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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硕博教育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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