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审计与网络安全(ITACS)硕士项目
of in
and Cyber
2021年招生简章
(第五期班新增招生名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准书编号: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研究生部有本简章最终解释权
国内首个IT审计硕士学位
美国百年商学院 教育部认证学位
2021年秋季学期来临之际清华天普大学博士,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变异新冠病毒在全球多国传播,出入境和人员来往受限,不少学生面临升学困境。为继续缓解疫情影响下学生无法出国 (境)学习的困难,教育部允许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与美国天普大学合作举办的审计(IT审计)硕士学位教育项目于2021年秋季学期临时增加招生名额。此次招生对象主要面向原计划于2021年秋季赴境外学习的硕士研究生,招生方式为自主招生,招生人数为6人。
时间安排
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5日
项目概况
本项目由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与美国天普大学福克斯商学院合作举办,主要为从事会计、审计、信息管理、信息系统安全和IT治理等相关工作,并有志于成为国际IT审计师(CISA资格认证)的人员提供具有国际水准的硕士课程教育。本项目是国内首个获得教育部批准的IT审计专业硕士学位教育项目,采用国际高水准的教材、案例及教学方法在职研究生,云集了两校既有深厚学术造诣又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教授任教,致力于培养具备扎实的会计、审计基础知识和全面的计算机软硬件知识上海mba,对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有独特的敏感性,并且对信息系统审计和内部控制有深刻理解的IT审计专业人才。
数字经济时代的到来和新兴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对传统审计行业既是机遇也是挑战,IT审计将成为新时代审计变革的主要方向之一,对当今中国的信息化管理至关重要。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敏锐地把握住这一发展趋势,自2017年起与美国天普大学合作举办该项目,标志着国内首个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ITACS项目正式落地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国内IT审计硕士教育领域的发展从此踏上了新的征程。
截至2021年8月,该项目共有三届学生顺利修完了所有课程,成功获得了天普大学的学位证书。大部分学生都充分利用课余时间积极争取IT审计相关领域的实习机会,并认真备考CISA、CPA和ACCA等各项职业资格考试清华天普大学博士,经教育部批准,北国会—美国天普大学IT审计硕士项目为具有留学Offer的学生提供入学机会,毕业后在国际或国内知名会计师事务所,科研院所和高校,企业以及金融机构开启了他们的职业生涯,从事IT审计、风险咨询和信息安全管理等相关工作。
合作院校简介
天普大学
天普大学位于美国宾夕法尼亚州费城市,是一所创立于1884年的综合性公立研究型大学。学校共设17个院系,目前在校注册学生人数约为40000人。2020年美国大学QS排名为第61位。天普大学与中国开展教育合作历史悠久,1979年邓小平在天普大学接受他来自美国唯一的名誉博士学位,该校的比斯利法学院与清华大学合作举办的法学硕士学位教育项目已逾二十年。
福克斯商学院成立于1918年,是富有声誉的全球大型商学院,早在1934年就通过了国际高等商学院协会(AACSB)的权威认证,全球范围内仅有5%的商学院获得了久负盛名的AACSB认证。针对信息技术在会计和审计领域应用的迅猛发展,福克斯商学院管理信息系统系于2012年开设了IT审计专业,对IT审计专业领域的研究也处于前沿地位。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于1998年7月20日由国务院批准成立硕士,为财政部直属事业单位。学院秉承朱镕基总理题写的“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坚持准则,不做假账”的校训,坚持培养会计、审计、税务、金融等行业领军人才和国际化人才的高端定位,主动对接国家和行业人才发展战略,形成了 “五位一体”办学格局。
经过多年的发展,学院现有会计、审计、税务和金融四个专业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项目,是国内首批开展会计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单位,为全国会计教育指导委员会专业质量认证(AAPEQ)A级成员单位,并与香港城市大学合作举办了智能会计与金融科技应用硕士学位教育项目。
项目优势
课程设置
学制安排及证书获取
学籍注册
学生正式录取后,天普大学将根据注册程序进行审核并将学生注册至该校系统。此外,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将正式录取的学生信息录入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学生注册系统”。
项目学制与费用
项目学制:2年
学费:人民币11.4万元/年,共计22.8万元
住宿费:人民币2.2万元/年(学员公寓单人间,需申请)
报名费:人民币200元/人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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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MPAcc报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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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MPAcc报名信息:
清华天普大学博士,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
教育背景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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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法学院法学学士、法学硕士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
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后 [3]
工作经历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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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7-2001.10,吉林大学法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
2001.10-2003.6,北京大学法学博士后流动站研究人员
2003.6-2008.12,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2008.12-至今,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
德国科隆大学法学院(1999.10-2000.10)
德国弗莱堡大学法学院(2002.6-2002.9)
美国天普大学法学院(2004.7-2004.8)
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富布赖特访问学者(2009.1-11)
研究领域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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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学 [3]
研究概况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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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期待权理论研究》,台湾中流文教基金会与喜玛拉雅研究发展基金会项目;
2.《土地债务制度及其借鉴研究》,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项目;
3.《现代担保制度与我国物权立法研究》上海mba,留学回国人员科研启动基金项目;
4.《德国债法改革研究及其对中国民法典制定的影响》,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3]
奖励与荣誉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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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国优先权制度立法研究》一文(发表于《法学评论》1997年第6期),获中国法学会1997年民法经济法年会二等奖;
2.《合同保全制度三论》(发表于《中国法学》2000年第2期),获吉林大学人文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二等奖;
3.《视野拓展与功能转换:我国设立居住权制度必要性的多重视角》,(发表于《中国法学》2005年第5期),获2006年度中国法学会优秀科研成果奖(民法学科论文奖);
4. 2005年清华大学先进工作者;
5. 2006年清华大学学术新人奖;
6. 北京高校第五届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二等奖,最佳教案奖;
7.《期待权基本理论研究》一书荣获北京市第十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
8. 首都教育先锋——教学创新先进个人。 [3]
学术成果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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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期待权基本理论研究》、《物权法原理》和《民法学》等专著和教材17部;发表法学学术论文60多篇,研究成果有广泛的学术影响,其中被《新华文摘》全文转载3篇,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转载2篇,被人大报刊复印资料《民商法学》转载10余篇,著有英文和德文论文,多篇论文被翻译为日文、韩文和法文。 [3]
论文
1.《环境权初探》,《中国环境管理》博士,1991年第4期;
2.《俄罗斯外国投资法述评》,《东北亚论坛》,1993年第4期;
3.《对民事法律行为的重新思考》,《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1995年第6期,人大报刊复印资料《民商法学》1996年第2期和《高校文科学报文摘》1996年第2期转载;
4.《优先权性质初论》,《法制与社会发展》,1997年第4期;
5.《我国优先权制度立法研究》,《法学评论》,1997年第6期,人大报刊复印资料《民商法学》1998年第2期转载;
6.《论新合同法中的合同自由原则与诚实信用原则》,《政法论坛》,1999年第1期,(与江平教授、程合红博士合作),人大复印资料《民商法学》1999年第7期转载;
7.《债权人代位权的构成和效力》,《西南政法大学学报》,1999年第6期;
8.《论合同权利转让的条件》,《法律科学》,1999年第5期;
9.《论无名合同及其法律适用》,《法制日报》,1999年12月12日理论版;
10.《债权人代位权制度的适用》,《人民法院报》,1999年8月11日理论版,(与韩世远教授合作);
11.《论债权人撤销权的构成》,《法制与社会发展》清华天普大学博士,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2000年第2期;
12.《合同保全制度三论》,《中国法学》,2000年第2期;
13.《百年民法典》(译文,系德国科隆大学法律系霍恩教授为纪念德国民法典实施一百周年而作,发表于《新法学周报》(NJW)2000年第1期),《中外法学》,2001年第1期,《中国民法学精粹》2002年卷全文收录,机械工业出版社2003年9月版;
14.《论优先权与其它担保物权之区别与竞合》,《法制与社会发展》,2001年第3期,该文被人大报刊复印资料《民商法学》2001年第10期转载;
15.《所有权保留制度的一般理论》,载王利明教授主编《中国物权法专题研究》(下),吉林人民出版社2002年1月出版;
16.《我国未来民法典应设立优先权制度》,载王利明教授主编《中国物权法专题研究》(下),吉林人民出版社2002年1月出版;
17.《期待权研究导论》,《清华法学》,2002年第1卷;
18.《所有权保留买卖保留买主期待权之本质》,《法学研究》,2003年第2期,《中国民法学精粹》2004年卷全文收录,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11月版;被收入《中国法学文档》第三辑;
19.《对民事法律关系内容构成的反思》,《比较法研究》,2004年第1期,人大报刊复印资料《民商法学》2004年第4期转载,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2004年第5期摘编,被《中国民法学精粹》2005年卷全文收录,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年10月出版;
20.《法律理论继受与法律科学化》,《法制日报》2004年1月18日;
21.《形成权基本问题研究》,《民商法论丛》第30卷;
22.《地役权制度的立法价值与模式选择》,《现代法学》2004年第5期,人大报刊复印资料《民商法学》2005年第2期转载;
23.《自治与受制的法律基石——业主公约的基本法律问题》,《物权法报告》第一期,中信出版社2004年;
24.《附条件买卖中被分割的财产利益》(译文),《清华法学》第6期;
25.《法律制度形式合理化与法律的发展》,《民法9人行》(第2卷);
26.《权利一词何处来》,载高鸿钧主编:《清华法治论衡》第5期;
27.《物业管理问题之组织法规制论》,与向磊等合作,《法大法律评论》第4卷;
28.《信心与思路:我国设立优先权制度的立法建议》,《清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2期,人大报刊复印资料《民商法学》 2005 年第 8 期转载;
29.《论人体器官捐赠与移植的立法原则》,与王琦合作,载《比较法学研究》2005年第4期。人大报刊复印资料《民商法学》 2005 年第 12 期转载;
30.《法律行为理论四题》,载《判解研究》2005年第4辑;
31.《宏观三思物权立法》,载《政治与法律》2005年第6期,该文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2006年第3期和人大书报资料中心《法学文摘卡》2006年第1期摘编;
32.《视野拓展与功能转换:我国设立居住权制度必要性的多重视角》,载《中国法学》2005年第5期清华天普大学博士,该文获2006年度中国法学会优秀科研成果奖(民法学科论文奖);
33.《物权立法的实用性与体系化》《东吴法学》2005年秋季卷,总第11卷;
34.《内容与形式之间:我国物权登记立法的完善》,《中外法学》2006年第2期,该文被法国公证人理事会摘要翻译成为法文Entre fond et forme: de la lé sur l’ de la été en Chine
35.《中国民法典的品性》,《法学研究》 2006年第3期,该文被《新华文摘》2006年第15期转载;
36.《我国物权立法中论争焦点问题探讨》在职研究生,《法学杂志》2006年第4期;
37.《浅析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主体》,《中国卫生产业》2006年第6期;
38.《溯源求本道“权利”》,《法制与社会发展》2006年第5期;
39.Die und das , in ” and Law in a and “, de GmbH & Co KG,/New York 2006, S.125-142.
40.《被误读的中国民法与梦想中的中国民法典》,《光明日报》2006年7月25日第11版;
41.《从〈物权法〉看物权登记制度》,《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07年第3期,人大报刊复印资料《民商法学》 2007年第9 期转载;
42.《〈物权法〉与农民权益保护》,《今日中国论坛》2007年第7期;
43.《物权法的时代意义》,《光明日报》2007年6月5日第11版,该文被《新华文摘》2007年第15期全文转载;
44.《时代发展呼唤临床法学》,《比较法研究》2008年3期;
45.《构建公权与私权平衡下的中国物权法》,《当代法学》2008年第4期;
46.《物权法的基本原则与结构原则》,《中国社会科学报》2009 年12 月22 日第 8 版;
47.《物權法定主義と私的自治》,日本《名城法学》第59卷,第3.4合併号;
48.《从生命孕育到出生的民法思考》《法学杂志》,2010年第1期
清华天普大学法学,【2024届清华大学-在职法学硕士】最后一届末班车!!!
项目简介
天普大学是第一个被批准在中国授予外国法学硕士学位的大学博士,清华-天普项目是迄今为止在中国执行时间最长的合作办学法律项目。
新时期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涉外法治专业人才培养的重要指示精神,教育部和司法部联合发出通知清华天普大学法学,指示国内有条件的法学院为涉外法律服务机构和大型企事业单位法务部门培养一批“懂外语的德才兼备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国际型法治人才”。
天普法学院在法庭辩论、法律写作、国际项目方面蜚声国际,尤其是庭审辩论,多年来在全美名列前茅。
项目在清华大学提供的优质高等教育平台上引进美国法学院的教育模式,项目学生能够同时享受清华大学法学院和美国天普大学法学院的优势资源并节约相应留学费用。
成绩合格者可获得与在美国攻读法学硕士学位同样的美国法学硕士(LL.M.)学位博士后,该LL.M.学位得到中国教育部的认可,可向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申请学位、学历认证。
项目校友资源广泛。高素质的校友群体,使你有机会与来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推荐的各省市的优秀法官、检察官,国家各部委推荐的杰出公职人员,资深企业、公司法务人员,优秀的律所合伙人律师等成为校友。来自法律界的各路精英能够在学术领域广泛交流并且建立起良好的互动关系。同时,项目积极促进在读学生与校友深入交流,拓展毕业生就业机会。
项目入选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项目学生均有机会申请留基委的公派资助。
-清华大学简介-
清华大学始建于1911年,最初名为清华学堂,1912年更名为清华学校。1928年更名为国立清华大学。清华大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位列国家“双一流”、“985工程”、“211工程”,入选“2011计划”、“珠峰计划”、“强基计划”、“111计划”,C9联盟等等、是中国高层次人才培养和科学技术研究的基地,被誉为“红色工程师的摇篮”。
-天普大学简介-
天普大学( ),又译坦普尔大学,坐落在美国东岸宾夕法尼亚州的费城,创办于1884年,是一所拥有超过130年历史的美国知名公立大学,是宾夕法尼亚州三大公立大学之一。
天普大学法学院2018-2019年在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排名中第47名(在美国ABA律师协会认可的200多个法学院中,具有很高声望,属美国一类法学院);天普法学院在法庭辩论、法律写作、国际项目方面蜚声国际,尤其是庭审辩论,多年来在全美名列前茅。
天普大学是全美占地规模第36大的高等教育机构,学校下设17个院系,包括商学院、法学院、医学院、药剂学院、牙医学院等,提供134个本科专业,121个硕士专业以及56个博士专业,汇聚了超过39,000名学生。天普大学积极进行国际交流,与清华大学缔结合作关系,在东京和罗马设有校区。
-项目详情-
①
授课时间
项目分为四个学期,每学期共8周(含考试周)。
第一学期9月-10月,第二学期11月-12月,第三学期次年1月-5月,第四学期次年6-7月。
备注:具体时间,以开课前通知为准。
②
授课地点
第一、二、四学期均在清华大学法学院学习,第三学期在天普大学美国费城主校区上课。
备注:以开课前通知为准,必要时在清华学习部分采取线上授课。
③
课程安排
项目课程修满共计24学分,所有课程均为英文授课。
课程名称
专业课程
技能课程
课程内容
美国法律学习入门
庭审辩论
侵权法
法律研究
合同法
法律写作
公司法
证据法
法律职业道德
知识产权法
国际贸易法
财产法
备注:以上课程,可根据学年整体安排做相应调整。
④
授予学位
美国天普大学法学硕士学位
⑤
招生对象
清华法学院法律、法学硕士在读学生,其他已确定推免清华法学院的硕士研究生。
招生人数:每期50人
⑥
录取条件
所有申请者需参加英语评估考试。
如申请者有两年内有效英语成绩者(托福 89 分(含 89 分)或雅思 6.5分(含)以上(单项成绩不低于6.0)或多邻国在线测试115(含)以上),可免考英语笔试,直接参加面试。
无有效英语成绩者,可以参加多邻国在线测试及项目安排的英语面试。
⑦
课程费用
美国法律课程学费(含教材)人民币18万元,成绩优秀者可申请奖学金。
⑧
申请时间
学位申请生 2024年2月-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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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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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
瀛和海外
瀛和海外成立于2017年,是中国最具规模的专业律师移民机构,总部位于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9号北京国际饭店五层。
瀛和海外依托数字瀛和全球500多家律师事务所,10000多名律师,为我们的客户提供专业、安全、高效的移民、留学,海外置业、投融资、资产管理、税务规划、信托、法律咨询等全方位法律服务。
以瀛和的全球律师、律所资源和我们的专业服务,实现传统移民服务的法律升级上海mba,用卓越的律师服务打造全球移民法律服务平台。
数字瀛和
数字瀛和成立于2013年12月,总部位于北京,是一家综合性的法律服务平台。
瀛和以互联网精神为发展导向,以优化和改变律师行业为使命,秉承平台化、数字化、产品化、一体化发展模式,致力于利用科技手段提升法律服务行业效率。
历经多年发展,瀛和国内合作律所500余家,全球合作办公室超300余家,覆盖120多个国家和地区,形成全球法律服务体系。未来清华天普大学法学,【2024届清华大学-在职法学硕士】最后一届末班车!!!,瀛和将发展成为拥有国内外数千家律所、数万名律师的数字化法律服务平台,打造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法律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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