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卫生学院(深圳)作为中山大学深圳校区首批建设学院之一,面向学术前沿、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面向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建设以新发突发传染病防控为特色,专业齐全的国内领先、国际一流公共卫生学院。学院将与位于广州的公共卫生学院错位发展,以新发突发传染病的病原学、流行病学和防控技术为重点,通过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等方面,为我国乃至全球传染病防控提供理论和技术支撑。
公共卫生学院(深圳)2023年招收博士研究生实行以综合素质能力考核为基础的“申请-考核”制招生方式。申请人须按照中山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和公共卫生学院(深圳)的相关要求进行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及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应届硕士毕业生在入学前未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3、有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
4、考生持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报考,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最迟须在录取前提交)。
5、具有浓厚的学术研究兴趣,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英语水平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中的一项:
(1) 以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方式发表的学术成果 ;
(2)大学英语六级成绩≥426分,或者新托福成绩≥90(老托福成绩≥580),或者雅思成绩≥6.0分
6、《中山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规定的其他报考基本条件。
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的真实性,经核查发现提供不实材料者,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
二、招生专业及学制
招生专业详见《中山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以“申请-考核”制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学制为4年,直博生为5年,硕博连读生博士阶段为3年。保留入学资格博士研究生的修业年限以入学当年规定为准。
三、招生类别及人数
公共卫生学院(深圳)不招收学术学位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不包括国家专项计划)。
《中山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上注明的招生人数为我院2023年的招生计划数,包含了硕博连读和直接攻博的招生人数(请见《中山大学2023年已招收免试博士生单位的招生计划使用情况统计表》,),请申请人密切关注网上信息。
四、报名程序
1、中山大学研究生院网上报名和交费。
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请于即日起至11月14日9:00(逾期不予补报)(具体时间参见“2023年中山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报名公告”)登录中山大学研究生院博士网上报名系统(),提交报名信息,缴纳报名考试费(报名考试费一经缴纳,概不退还)。报名的具体时间、办法及要求将于报名开始前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
2、提交纸质材料。
网报成功后,请务必通过以下链接填写报名信息, (问卷星),并且请于2022年11月20日前将纸质申请资料寄(送)达公共卫生学院(深圳)研究生工作办公室(邮寄地址见文末),材料按以下编号顺序排列,装入自备信封,信封上注明“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报名资料”、姓名、报考专业、手机号码。。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开展的研究计划》。
(3)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信(推荐书从网上报名系统下载,须分别密封并由推荐专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
(4)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均可)。
(5)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必须在入学时补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并交验原件)。
(6)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7)有效身份证复印件1份(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需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内)。
(8)学生证复印件1份(往届生无需提供)。
(9) 体格检查表(体检表从网上报名系统下载,须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检查并盖章中山大学硕博连读,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和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发布的《中山大学研究生体检异常受限招生专业目录》的相关规定执行)。
(10)代表性学术成果复印件:代表性学术论文(至少被接收)、获得的专利及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等。
(11)各类获奖证书;
(12)个人陈述:学习和工作经历、经验、能力、特别成就等,不超过2000字;
凡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缴纳报名考试费或送(寄)报考材料至我院查验者,将被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3、邮寄地址或直接递交
深圳市光明区公常路66号医学园1-西215房中山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深圳)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胡红霞老师收 邮编
注:①若上述申请材料不全,将不予受理;
②所提交材料不退还;
③ 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的真实性,若发现材料造假者,包括学术造假或抄袭,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
五、材料审核
我院对照上述报考条件要求,对申请人的申报资格进行形式审查。组织以博士研究生导师为主的专家组对已通过形式审查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根据招生计划,按照一定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考生名单中山大学硕博连读,并在本单位网站公示,公示时间请见《中山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深圳)2023年以“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实施办法》。
六、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主要对学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外语水平、学术能力、培养潜质、心理素质及思想道德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考核方式、具体时间及地点请见《中山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深圳)2023年以“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实施办法》。
1、笔试
(1)笔试由学院安排统一的基础知识和基本能力测试,内容涵盖基本理论知识以及从事学术研究所需要的方法论基础知识等。根据所报专业分类笔试,包括英语写作、专业知识两方面内容,英语写作满分为100分,专业知识满分为200分,合计300分。
(2)考试时间:3小时
(3)考试形式:闭卷
(4)考生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
注:中山大学博士研究生考试不指定参考书,往届试题不公布。
2、面试
通过学院材料审核并且笔试成绩达到180分及以上者,均具有面试资格。
面试由申请人向面试小组作报告,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每人面试不少于40分钟,面试总分300分。
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准备20分钟左右的PPT,对研究计划进行陈述并答辩。
七、录取
1、总成绩为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的总和。分二级学科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推荐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后公示。
2、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录取:
(1)未按规定参加笔试或面试者;
(2)笔试或面试成绩低于180分的考生;
(3)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4)体检不合格者;
(5)提供不实报考材料,弄虚作假者。
3、不接受破格申请。
4、通过考核但因招生计划所限未能在报考学科方向录取者,可在院内相近学科方向申请录取。
5、如学院招生计划未完全使用,可接受原报读我校其他院系相近学科考生再次申请。申请人须符合我院的申请条件,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通过材料审核后参加综合考核。
八、学费及奖助金
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如下:
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学制4年,学费按照4年收取,每生每年10000元。
全日制定向就业(国家专项计划)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学制4年,学费按照4年收取,每生每年10000元。
博士研究生奖助金标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九、其他
本简章由公共卫生学院(深圳)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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