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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在职博士,关于2023年拟录取博士研究生调档函、现实表现复审表、定向就业协议书、组织关系、

现对我校2023年拟录取博士研究生办理调档函、现实表现复审表、协议书、组织关系、户口等事宜通知如下: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非在职的拟录取考生需从系统下载调档函(华南理工大学应届生和硕博连读考生无需调档),凭调档函到档案管理单位将本人人事档案调至我校。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和国家专项计划的拟录取考生须签订定向协议书。

各位拟录取考生

现对我校2023年拟录取博士研究生办理调档函、现实表现复审表、协议书、组织关系、户口等事宜通知如下:

1.拟录取考生登录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下载打印所要求的表单并确认相关信息。

2.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需从系统下载现实表现复审表。该表由考生所在单位(无学习工作单位的由档案所在单位或居住地所在基层党组织、街道办、居/村委会等部门)对拟录取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做出全面鉴定,手写或打印均可,负责人签名后加盖政工或人事部门公章。

3.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非在职的拟录取考生需从系统下载调档函(华南理工大学应届生和硕博连读考生无需调档),凭调档函到档案管理单位将本人人事档案调至我校。档案寄送要求如下:

(1)非应届考生寄送档案材料为考生全部人事档案。

(2)应届考生档案材料由所在高校档案管理部门将包括《毕业生登记表》等在内的所有学籍材料完全归档后一次性寄出(具体以所在高校统一办理时间为准)。华南理工大学应届生和硕博连读考生档案材料由学生工作部(处)学生档案室直接内部移交。

4.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和国家专项计划的拟录取考生须签订定向协议书。协议书由录取院系发放至拟录取考生,协议书甲方落款为“华南理工大学”字样和公章,按照对等原则湖南在职博士,乙方的落款字样和盖章需为丙方所在的法人机构名称及公章。考生须按照附件1中所列录取院系接收地址于7月1日前将协议书通过邮政EMS寄出。

5.现实表现复审表、人事档案、协议书应通过邮政EMS或机要通信分开寄送,以其他方式寄送导致的档案遗失问题,责任由本人自负。考生不得自带人事档案报到。考生可在材料寄出两周后在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内查询相关材料是否寄达。

湖南在职博士

6.对于在职人员及硕士毕业一年以上考生攻读非定向就业类别博士研究生还需提供完整的离职证明材料。该类考生须与工作单位之间解除人事(劳动合同、聘用、任职)关系,不允许出现停薪留职或离岗不离职等各种假离职形式;确无单位者需提供相关说明。考生未按要求提供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录取通知书不予发放。(离职证明材料通过邮政EMS于7月1日前寄出,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81号华南理工大学笃行楼北座102湖南在职博士,联系人:祝老师,联系电话:)

7.拟录取考生应在7月1日前在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完成录取通知书接收地址确认。我校博士研究生新生录取通知书在上级主管部门录取检查通过后预计于7月上旬发放。考生所需提交材料不能按照要求提交者,录取通知书将暂缓发放。

8.党(团)组织关系转移事宜办理流程见附件2。户口迁移事宜办理流程见附件3。

附件:

1、2023年各院(系)拟录博士研究生定向协议书接收地址.xlsx

2、2023级研究生新生党(团)组织关系转移须知.docx

3、2023级新生户口迁移须知.docx

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3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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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硕博教育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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