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是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才选拔的重要环节之一,涉及学校的声誉和形象,为社会各界所关注。根据教育部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有关文件,制定本方案,现将复试录取工作的有关安排公布如下:
一、复试时间及地点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预计于2018年3月-5月期间进行,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复试。具体时间以学院方案为准。
二、复试资格要求
(1)普通考生:初试成绩符合报考专业的国家一区分数线。按照1:1.2-1:1.5左右,最高不超过1:1.8的差额比例确定复试资格名单。
(2)专项计划: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第一志愿与调剂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相同。
三、复试内容
(一)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
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各学院(所)对复试考生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不予复试。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考生需提交审查材料一览表考生类型提交材料
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身份证、学历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复印件和政审表、大学历年成绩表原件
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身份证、学历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复印件和政审表、大学历年成绩表原件以及录取当年的录取名册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
往届毕业生(含暂缓就业生)
身份证、学历证书、大学历年成绩表、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和政审表、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脱产攻读硕士学位证明原件,暂缓就业的由毕业学校出具同意脱产攻读硕士学位证明
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
身份证、学历证书、大学历年成绩表、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和政审表、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脱产攻读硕士学位证明原件,还需要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定向就业攻读硕士学位证明原件
申请保留入学资格者(含推免生和国防生)必须提交保留入学资格申请书,经专业指导组及学院签署意见同意后报招生考试处备案。此两类考生必须在复试时提交申请,拟录取后再补提交的申请无效。
2、提交加分项目材料
按照教育部文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符合复试加分政策项目的考生须在3月24日前与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各院系联系并传真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如加分后符合所报专业复试要求,复试前向学院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并交给招生考试处审核。
3、报考“大学生士兵计划”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复试前需提供本人的《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学院留存复印件。
4、报考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育硕士非全日制各领域的考生还需满足:(1)不能为高校(含高职高专)教师;(2)报考职业技术教育的南航mba在职研究生,前置专业(本科毕业专业)须为相关专业。
(二)专业笔试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各学院严格按照2018年招生简章公布的复试科目组织命题、印制、考试和评阅,自行安排考试时间和地点。调剂生中初试科目与我校复试科目相同者,可根据专业指导组要求另选考与初试科目不同的复试科目。
(三)综合素质考核
1、外语考核
重点考核考生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具体考核形式与计分比重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各院自定。
2、专业素质考核
重点考察考生对专业基础知识及专业研究动态的掌握和了解情况,以及科研创新成果等。
3、品德与实践能力考核
重点考核考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情况和社会实践经历等,凡发现弄虚作假及考试违规、作弊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四)考生体检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执行。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去往指定医院完成体检,逾期不接受体检申请。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同等学力加试
以同等学力报考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的考生(专科毕业两年)需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请此类考生在复试前与学院取得联系。加试成绩不计入总分,但低于60分不予录取。考试成绩单、试题和答卷均需在复试后送招生考试处,统一送交江苏考试院。
四、录取
1、所有具备复试资格的考生均须经过复试且合格方能录取。
2、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和考生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3、复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综合素质考核成绩)/2,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复试合格的考生,按照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50%+复试成绩×50%。
4、MBA、MPA、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的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50%+复试成绩×50%来计算,第一志愿考生与调剂生分开排序,将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并结合体检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择优录取。
5、拟录取名将在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网站()公示十个工作日。
五、新生报到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请假。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招办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御道街29号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招办电话: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招办邮箱: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院官网:
3月15日,教育部公布《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全面展开。
确保招生录取规范有序、公平公正
今年是“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等多项改革实施的第一年。为确保改革平稳落地,教育部多次召开会议,要求各招生单位准确领会改革精神,坚决落实改革要求,严格执行国家政策。
近日南航mba在职研究生,教育部又专门印发文件,要求各招生单位全面落实2017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执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和《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要求,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复试综合考核,注重对考生科研创新能力、综合素质和一贯表现的考查。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作用,严明招生纪律,深化信息公开,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招生录取规范有序、公平公正。
做好政策解读和考生服务工作
教育部同时要求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各招生单位切实做好相关改革政策解读和考生服务工作。
为方便考生调剂,3月17日至4月30日,教育部将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教育网网址:)开通“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
符合条件且有调剂愿望的考生可及时上网了解调剂信息和调剂系统的使用方法,按要求申请调剂。
近日,教育部公布《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招生主管部门和研究生招生单位严格执行《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切实做好复试录取工作,提高研究生招生选拔质量,同时加强规范管理,确保公平公正。
教育部要求,招生单位在复试中要坚持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的考查;注重考生一贯表现,既重视初试成绩,也重视既往学业表现和潜在能力素质;要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群体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同时,2015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将继续加强规范管理,深化信息公开,招生单位须在本单位网站对所有拟录取名单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并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网址)统一备案公开,未经招生单位公示及平台备案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为方便考生调剂,3月18日至4月30日,教育部将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教育网网址:)开通“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符合条件且有调剂愿望的考生可及时上网了解调剂信息和调剂系统的使用方法,按要求申请调剂。
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学术型学位类)(点击下载)
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专业学位类)(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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