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以下简称:中欧法学院)是第一所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的法学院。在中欧法学院成立之前,时任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就对之寄予厚望,期待“中欧法学院能培养出大批学贯中西的法律人才”。2008 年 10 月 23 日,中欧法学院成立庆典在中国政法大学昌平校区隆重举行,时任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先生和时任欧盟委员会主席巴罗佐先生莅临庆典并致辞。中欧法学院致力于培养法学研究生,为法官、检察官、律师和其他公务员及专业人士提供职业培训,开展并促进法学研究与咨询,以成为中欧双方在法学研究与教育、学界与实务界交流与合作的平台。
办学宗旨
中欧法学院旨在为中国和其他国家及国际组织培养通晓中国、欧盟法律,具有整体性学科思维、完备的应用技艺的通用型涉外法律职业人才。
学院活动:
科研活动:在欧洲和中国举办会议、研讨会和讲座,阐明最新的中欧法律问题。以往会议的话题包含“遵守全球贸易规则”、“市场经济法律改革专题”、“行政诉讼法修改专题”以及“电子商务法专题”。
研究资助:不定期支持在中国的欧洲博士生和在欧洲的中国青年研究人员留学研究,授予他们每月高达1000欧元的奖学金。中欧研究小组每组补助高达10000欧元经费。
出版作品:支持研究人员将研究成果发布给公众,特别是与国际知名的出版公司施普林格集团合作出版的《中欧法律杂志》中的文章和中欧法律丛书系列中的书籍。
中欧法律问题研究:
自2008年以来,中欧法学院致力于促进中欧法律对话,涉及领域跨越政治、地理和文化。我们的目标是明确中国和欧盟间的法律问题、为双方搭建桥梁并提供新的观点。通过中欧法学院搭建的对话平台,欧洲学者可以深入了解了中国法律及其实践,中国学者会进一步获得关于欧洲和国际法领域的知识。我们的研究重点主要是中国法、欧洲法、国际法、宪法和行政法、国际贸易法和比较法。
今时今日,全球化产生的问题远超单个国家的法学理论界限,互相借鉴对于解决任何法律问题都至关重要。通过举办学术会议、提供研究补助、开座谈会和出版作品等科研活动,我们加深了中欧间的法律对话,有助于在当前的世界背景下确定中欧双方的共同价值和利益,促进双方构建起信任。我们的合作网络包含16所合作大学和28个包括研究机构和国际律师事务所的其他合作伙伴。
培养模式
从2021级双硕士开始,学生第一年在中国政法大学昌平校区修读中英文的中国法课程,第二年在德国汉堡大学法学院修读欧洲-国际法学硕士课程并完成英文硕士学位论文。第三年在中国政法大学学院路校区撰写中国法硕士学位论文和实习。
研究生项目
中欧法学院旨在为中国和其他国家及国际组织培养通晓中国、欧盟法律,具有整体性学科思维、完备的应用技艺的通用型涉外法律职业人才。目标职业为中国和外国律师事务所律师、中国和跨国公司法务人员、中国和国际公务员、中国法律机构涉外事务人员等。中欧法学院设置中欧法学双硕士、欧洲-国际法学硕士、中国法学博士项目和全英文中国法硕士项目国外在职硕士研究生,还开设英文讲授中国法项目。
中欧法学双硕士是最主要的教育项目,学制三年,学生毕业时分获中国政法大学授予的”法学硕士/法律硕士”学位和德国汉堡大学授予的”欧洲-国际法学硕士”学位。专业分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比较法学、国际法学和法律(非法学)。学生第一年修读中英文的中国法课程,第二年修读英文欧洲-国际法课程,完成英文硕士学位论文。第三年撰写中国法硕士学位论文和实习。从2021级双硕士开始,学生第一年在中国政法大学昌平校区修读中英文的中国法课程,第二年在德国汉堡大学法学院修读欧洲-国际法学硕士课程并完成英文硕士学位论文。第三年在中国政法大学学院路校区撰写中国法硕士学位论文和实习。欧洲-国际法学硕士项目学制一年,英文讲授,中外学生兼收;全英文中国法硕士项目学制二年,英文讲授,只招收外国学生。英文讲授中国法交流项目学制一学期,只招收外国学生。中欧法学院招收法学理论、民商法学和经济法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各专业的培养目标为具备原创性研究能力和国际视野的高层次法学教育和研究人才。
目标职业
目标职业为中国和外国律师事务所律师、中国和跨国公司法务人员、中国和国际公务员、中国法律机构涉外事务人员等。中欧法学双硕士是最主要的教育项目,学制三年,学生毕业时分获中国政法大学授予的”法学硕士”学位和德国汉堡大学授予的”欧洲-国际法学硕士”学位。中国政法大学授予的“法学硕士”学位专业分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比较法学、国际法学。
学位认证
德国汉堡大学法学硕士学位。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根据中外合作办学颁发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认证注册信息库提供的信息,对中外合作办学学生获得的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进行后续认证并出具相应的证书。学生可以向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申请中外合作办学学位认证。
申请须知
⭕️ 申请人资格
项目申请人须已获得(或到中欧法学院注册之前定能获得)法学学位,或者已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招生人数:25 名。具体录取数量视报名情况适当增减,报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备案。
⭕️申请文件
(1)中国大陆申请人:身份证;香港、澳门地区考生: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地区考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申请人亲自填写的项目申请表(申请表请发送一份 word 版,再发送一份签字的扫描版)
(3)申请人曾就读院校的教授的推荐信:由教授本人将签字的推荐信扫描件发送到中欧法学院电子邮箱:
(4)与申请人法学教育经历有关的成绩单
(5)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TOEFL、IELTS 等英语测试成绩单复印件
(6)申请人财务状况声明(请发送签字扫描版)
(7)申请英语免试的,还须提交 TOEFL 或 IELTS 考试成绩单复印件,或者以英语完成本科教育的证明复印件。
(8)所有考生须交验学历或学籍证明材料
⭕️非应届生提交学历证明材料:
获得国内学历文凭的考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文版/英文版)和学历证书复印件各一份,或者《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和学历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证明材料: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文版/英文版)、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材料请提交电子文本至:国外在职硕士研究生,学生前来中欧法学院考试及报到注册时,需提交与电子文本一致的、经本人签名的纸质文件。)
⭕️ 学费
人民币 60,000 元/学年。
学费标准由中国政法大学制定,报教育部备案,并在招生简章、录取通知和中欧法学院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就业数据
中欧法学院在应届毕业生进入就业市场时统计就业数据。具体的信息公布在学院网站及年度报告。总体而言,大多数毕业生从事法律职业,例如成为律师、法官、检察官或者法律顾问,主要就业单位涵盖:商务部、科技部、外交部、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北京市各区县人民法院、检察院、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美国长盛律师事务所(北京)、 Smith 律所(北京)、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银行业信贷资产登记流转中心、邮政储蓄银行总行、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等。
另外,中欧法学院毕业生掌握中国法和欧洲-国际法的知识,具备良好法律英语水平,许多学生毕业后选择出国留学继续深造。2010年-2022年,毕业生主要留学院校包括:德国汉堡大学、德国柏林自由大学、德国科隆大学、德国弗莱堡大学、德国布莱梅大学、马普外国刑法与比较刑法研究所(弗莱堡)、荷兰莱顿大学、荷兰鹿特丹大学、荷兰格罗宁根大学、荷兰伊拉斯谟大学、荷兰马斯特里赫特大学、荷兰帝尔堡大学、比利时鲁汶大学、英国班戈大学、英国伦敦大学国王学院、加拿大英属哥伦比亚大学、日本名古屋大学、香港大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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