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2023年“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招生公告
有关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的工作,教育部尚未下达最新文件,我校暂按上年度政策进行招生,其间如有变化,我校将遵照执行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告知,请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研究生招生”栏目内的相关通知。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有扎实、系统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在工作上能够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
二、招生院系、方式、学科、计划
招生院系为马克思主义学院;招生方式为“申请考核”,按一级学科招生;招生学科为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包括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思想政治教育、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党的建设);招生计划3人。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获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报名截止日期前须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原件。
3、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业务骨干教师,从事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5年以上。必须与原单位签订协议书,毕业后保证回到原单位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至少5年。
4、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体检在录取、新生入学后统一进行;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中的规定执行。
四、申请程序
1、网上报名
按照”华东师范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办法”完成报名,缴纳报名费。考试方式选择“申请考核”在职硕士华东师范,招生专业选择马克思主义学院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内的相应的二级学科,专项计划选择”高校思政课教师”。考生须下载、打印报考登记表及有关表格。
网上报名的时间为2023年4月7日—2023年4月17日16:00(含交报名费、提交报考信息)。
2、提交材料
须按照报考办法要求及博士报名系统提示,将以下报考材料制作成PDF格式上传到博士报名系统中,并按要求汇总后寄送相应的纸质材料。
第一份材料: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登记表(1)(2)》(一份)。
《报名登记表(2)》的签署:本人签名,所在高校校级人事部门签署同意报考的意见并加盖公章。
(2)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专家推荐书》,签名处须推荐人手写签字在职硕士华东师范,必须使用我校推荐书模板。
(3)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考生登记表(本人签名,所在高校校级人事部门签署同意报考的意见并加盖公章)。
第二份材料(胶装成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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