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博办〔2014〕2号
各设区市和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中央部属在浙有关单位人事部门,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设站企业、博士后工作试点企业,各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
为贯彻落实《关于鼓励高校青年博士教师到企业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意见》(浙人社发〔2014〕112号)精神,做好博士后招收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的信息对接工作,现就征集博士后研究项目信息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和要求
本次征集对象为全省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设站企业、博士后工作试点企业,以及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上半年已报过项目信息,且没有更新要求的单位除外)。各有关企业应围绕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要求,结合自身发展方向,提出与单位主业紧密相关,具有一定创新性和前瞻性,并适合博士后开展研究的项目。
二、报送程序及时间
各招收企业填写《博士后研究项目信息征集表》(见附件),于9月20日前,按照隶属关系分别报送所在市人力社保局、省直主管单位或中央在浙单位人事部门。各市、省直和中央在浙有关单位负责汇总整理所属单位上报材料浙江博士后网,于9月30日前报送省专家与留学人员服务中心。
三、后续工作安排
省专家与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将整理各地、各单位上报的项目信息,统一录入“浙江省博士后项目招收信息集中发布平台()”。省博士后工作办公室将把项目信息发给全省高校、科研院所进行对接,并利用大型人才活动、主流人才网站等途径向省外发布项目信息,积极吸引优秀博士,特别是青年博士教师到企业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
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信息征集工作,抓紧提出招收博士后开展研究的项目信息,对目前无在站博士后的单位,原则上必须提出需求信息。同时,各地、各单位要主动与高校、科研院所加强对接浙江博士后网,积极做好博士后招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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