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博士后队伍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吸引世界一流高校、科研院所的海外博士来我校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华中师范大学以优厚政策和待遇竭诚欢迎青年才俊依托我校博士后流动站申请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湖北专项。
学校简介
华中师范大学位于九省通衢的湖北省武汉市,坐落在武昌南湖之滨的桂子山上,占地面积120余万平方米,是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师范大学,国家“211 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教师教育“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和“双一流”建设高校。
华中师范大学于1994年经国家批准设立第一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目前已设有18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近年来,学校高度重视博士后队伍建设,在薪酬待遇、考核激励、发展通道等方面出台了优厚政策。未来,学校还将实行“博士后菁英计划”,推动博士后队伍成为学校高层次人才的重要后备力量。
项目内容
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湖北专项(以下简称湖北专项)是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和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同设立的,资助外籍(境外)或留学博士来省内从事博士后研究。“湖北专项”工作聚焦我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着眼“高精尖缺”、围绕“光芯屏端网”、生物医药、新能源和智能汽车、航空航天、装备制造、先进材料、现代农业、未来网络、生命健康等重点领域和主导产业。
申报条件
1.1985年7月8日(含)以后出生。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2.申请人须为近3年内在国(境)外获得博士学位的外籍博士或中国籍留学博士。
3.申请人博士毕业学校应为国(境)外世界排名前150位的高校,或者其博士学位所属学科排名全球前100名(以当年度最新上海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 of World 、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 Times World 、QS世界大学排名QS World 、U.S.News世界大学排名U.S.News & World 为参考)。
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申请人,条件可放宽至博士毕业学校为本国排名前3名的高校。
4.能够保证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不少于20个月。
5.申请人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创新能力。
6.非英语国家的人员应具有良好的中文(或英文)听、说、读、写能力。
7.在职人员不能申报海外博士后项目,申请人受本项目资助期间须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
8.此前未获得过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岗位资助。
9.符合上述条件,在申报截止日未满6个月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亦可申请本项目。
申报安排
申请人填写《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湖北专项申请表》(附件1),单独胶装,一式五份,提供主要证明材料,单独胶装,一式两份,并填写申报情况一览表(附件2,不用打印),7月1日前将申请材料提交至相关流动站审核:电子版材料打包发送至流动站邮箱海外博士后项目,纸质版材料邮寄至流动站。
主要证明材料包括:
(1)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外籍人员提交护照复印件)。
(2)博士学位证书(应届博士毕业生如还未答辩可先申报,在办理进站手续时提供博士学位证书)。
(3)《申请表》中列出的主要科研工作及学术成果证明材料。
相关待遇
▶年收入不低于35万元。
▶提供校内专修博士后公寓(两室一厅)或租房补贴。
▶与教职工同等待遇享受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公积金、公费医疗、年度体检等。为外籍港澳台地区博士后购买商业保险。
▶子女按教职工子女同等待遇办理入托、入学,享受一流基础教育资源。
▶学术业绩优秀者出站优先聘至教师岗位。
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添加站长微信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guojishuobo.com/7979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