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举办院校:
为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涉外办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外厅[2012]2号)的要求,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简称“我中心”)已将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信息从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颁发证书认证工作平台(简称认证工作平台)转移至我中心中外合作办学国(境)外学历学位在线认证系统(简称在线认证系统)中。我中心拟于2013年7月正式启用该在线认证系统,届时,中外合作办学认证申请者必须在在线认证系统内选择办学院校和项目(从认证工作平台转移来的院校办学信息),如果办学信息不准确或缺失,在线认证申请将不能提交。
为确保在线认证系统中院校办学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便利各院校在线修订和更新办学信息,我中心拟于2013年5月20日对所有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举办院校开放办学信息修订与更新在线账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在线账户
1、公函和信息采集表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或项目举办院校需以公函形式向我中心申请开通在线账户,并指定一名管理人员作为本校中外合作办学事务的负责人与我中心进行日常联系。一校只能申请一个账户重庆中外联合办学,非法人合作办学机构需独立申请账户。请各院校根据办学性质填写《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信息采集表》或《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信息采集表》(见附件),将电子版表格发回, 纸质版表格加盖公章后连同申请公函在5月31日前寄回:
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6号辉煌时代大厦5层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处宋康路收 邮政编码:
2、在线注册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或项目院校需在我中心在线认证系统中的中方院校信息采集系统(简称信息采集系统)上在线注册,填写院校信息和指定管理人员联系方式等。该系统将于2013年5月20日16:00正式对外开放,具体登录方法为:打开“中国留学网”(), 点击右上角“学历学位认证”栏目重庆中外联合办学,在“中外合作办学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板块中,点击“中方院校信息采集系统()”进入系统注册及登录页面。
3、收到院校公函和信息采集表后,我中心会根据教育部认证工作平台公布的院校办学信息对信息采集表内容进行审核。
二、在线修订和更新办学信息
1、账户用户名和密码
对信息采集表内容审核完成后,我中心将用电子邮件将系统用户名和初始密码通知各院校指定管理人员。各院校指定管理人员登录后系统后应自行更改密码。
2、在线修订和确认办学信息
教育部认证工作平台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及项目信息已导入我中心信息采集系统,并关联到各校的在线账户中。为保证办学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各院校指定管理人需登录信息采集系统,如发现办学信息有误,请进行修订和更新。
3、使用在线账户注意事项
(1)因数据结构差异,一些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或项目信息可能仅有部分数据项导入了信息采集系统。请各院校指定管理人将系统账户内所有项目的信息逐一补充完善并确认提交。如数据导入有误,请修订更改并确认提交。
(2)如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监管工作信息平台上未公示某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信息,但该项目的学生需要办理认证,可由指定管理人在信息采集系统中添加该项目的情况,并与我中心项目管理人员沟通。经过我中心审核并向教育部请示后,该项目才可加入系统内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或项目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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