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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博士后的流程,关于2021年度博士后研究人员期满出站留(来)校工作申请浙江省引才(安家)补助的

已享受过博士后研究人员期满出站后在浙工作引才补助(安家补助)的人员不得重复申请。请各院系人事科于9月10日前将申请人的《申报材料单位同意申报证明书》(一份)、《博士后出站证明》及《2021年度浙江省博士后期满出站留(来)浙工作申请安家补助情况汇总表》(见附件二)交至人事处人才聘用管理中心,并发送汇总表电子版至。

各学院(系)、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浙江博士后研究人员日常补助和引才补助申请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办函﹝2021﹞2号),现就2021年度浙江省博士后研究人员引才补贴申请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且与我校签订2年以上聘用合同的人员可以申请。

(1)2018年12月31日之前进站且2020年12月31日之前出站,并具有博士后证书的非在职博士后研究人员,首次就业在浙江大学。

(2)国(境)外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满2年(不少于23个月),2018年12月31日之前进站且2020年12月31日之前出站,回国首次工作在浙江大学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二、资助标准

对符合条件人员,省财政给予一次性3万元引才补贴。

已享受过博士后研究人员期满出站后在浙工作引才补助(安家补助)的人员不得重复申请。

三、申报流程

申请人:

1.填写《申报材料单位同意申报证明书》(见附件一,一式两份)和《博士后证书》复印件交由学院(系)人事科。

2.符合申报条件者于9月10日前登录浙江博士后网站,完成个人账号注册和申报。

3.在个人账户下,填写引才补贴申请并上传相关材料。

申请博士后的流程

4.学校人事处对引才补贴申请人进行资格及材料审核。

5.浙江省博士后办公室审核通过后,公布引才补贴资助人员名单并拨付相关款项。

相关学院(系)、单位

1. 各院系人事科收到《申报材料单位同意申报证明书》后申请博士后的流程,审核申请人材料及盖章。

2.请各院系人事科于9月10日前将申请人的《申报材料单位同意申报证明书》(一份)、《博士后出站证明》及《2021年度浙江省博士后期满出站留(来)浙工作申请安家补助情况汇总表》(见附件二)交至人事处人才聘用管理中心,并发送汇总表电子版至。

四、申报所需材料:

1.个人网上申请需准备的材料:

(1)聘用合同。

(2)由学院(系)、单位审核盖章的《申报材料单位同意申报证明书》(附件一)。

(3)博士后证书。

(4)海外博士后须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若无《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申请博士后的流程,则提交附件一《申报材料单位同意申报证明书》)。

2.学校审核所需材料

(1)国(境)外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满2年(不少于23个月),2018年12月31日之前进站且2020年12月31日之前出站回国首次工作在浙江大学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需提交国(境)外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满2年(不少于23个月)的证明。

(2)《2021年度浙江省博士后期满出站留(来)浙工作申请引才(安家)补助情况汇总表》(见附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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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硕博教育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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