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博士后培养质量,认真督促、检查博士后在站期间科研工作进展情况,根据国家博士后管理规定和《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关于加强博士后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西电人〔2014〕56号),学校将于近期启动博士后中期考核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2013年6月~2014年4月进入我校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博士后均须参加本次中期考核(详见附件1)。
企业博士后研究人员,以合作企业考核为主。
二、考核内容及标准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博士后的思想政治表现及科研能力等,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考核小组务必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每位博士后做出评价、考查。
1. 优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进站后研究工作进展快,获得国家基金或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
(2)发表1篇及以上SCI期刊论文或高水平会议论文(被SCI收录)。
(3)申请或授权专利2项及以上。
2. 良好(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进站后工作进展快,获得省部级基金或陕西省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
(2)录用1篇以上SCI期刊论文或高水平会议论文(被SCI收录)。
(3)申请或授权专利1项及以上。
3. 合格(同时具备)
完成开题报告、拟定在站两年研究工作计划,积极开展研究工作。已经申报相关科研项目或已有成形文章及专利申报材料。
4. 不合格(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违反国家或学校博士后工作管理规定、博士后工作协议有关条款;
(2)无特殊原因未进行中期考核;
(3)由于主观原因研究工作进展缓慢博士后工作评价,态度不端正,工作不努力。
三、组织程序
(一)考核组织
师资博士后的中期考核由学校统一组织。
其他类型博士后的中期考核由各流动站组织。
(二)考核方式
考核采取博士后汇报工作、考核小组现场考察的形式,考核小组不少于7人组成,流动站管理委员会主任担任组长,成员包括合作导师及学科组的其他博士生导师等。
(三)具体程序
1. 考核前,博士后下载《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博士后中期考核表》(附件2)并填写相关内容(合作导师签署意见),同时向所在流动站提交进站后所发表(录用)论文、科研成果、获奖情况等能反映本人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2. 博士后在中期考核报告会上向考核小组成员汇报其进站以来的工作情况。包括研究计划的实施、目前取得的成果、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工作计划和目标等。
3. 考核小组对博士后的研究工作情况及其他方面的综合表现进行评议,确定考核等级,在《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博士后中期考核表》上签署考核结论,并对博士后下一步的研究工作博士后工作评价,提出指导性意见。
4. 各流动站统一将考核结果报送至人事处/人才办,经学校审核、研究后,确定考核结果。
四、报送材料要求
1.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博士后中期考核表》(一式两份,一份交人事处/人才办,一份由各流动站留存);电子版发送至。
2. 博士后所发表(录用)论文、科研成果、获奖情况等能反映本人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装订成册,制作目录后,提交至各博士后流动站留存备查。
五、时间安排
1. 4月1日-14日:各流动站和学校分别组织考核。
2. 4月15日-17日:各流动站组织考核结果公示和异议处理。
3. 4月20日-22日:各流动站报送相关材料。
4. 4月23日-30日:学校审核研究后,网上公布考核结果。
六、需要说明的问题
1. 博士后中期考核是加强博士后管理、提高博士后培养质量的重要工作,各流动站务必高度重视,确保考核工作严肃、公正、规范。
2. 各流动站在组织考核时,须将考核安排及考核组组成报学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备案。
3. 博士后所提交的业绩材料必须以本人为第一作者、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业绩均指进站后所取得。
4. 对于考核优秀、业绩突出的博士后,学校将积极推荐其参加学校和省级以上相关博士后奖励的评选。
5. 对于考核不合格的博士后,限期三个月整改。如在期限内仍达不到合格标准,按退站处理。
6. 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在个人承诺的基础上,由所在流动站进行复核并签字确认。
7. 材料报送地点:人事处/人才办人才招聘科(新校区办公楼41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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