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学在职博士研究生进修班全面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针,提高公、检、法、司、政府部门及企事业单位从事法制工作的领导干部的理论和学术水平,满足社会对高层法律专业人才的需要,提高在职人员法律专业水平和业务素质。中国政法大学特面向公、检、法、司及企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举办在职法学博士研究生课程进修班。
一、中国政法大学在职博士招生范围:
1、各省、地、市、县级公安、检察、法院等司法系统从事司法实务多年的领导干部和业务骨干;
2、大中型律师事务所负责人或高级律师;
3、传媒、出版、学校等事业单位的主要领导;大中型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
4、硕士研究生毕业或有研究生同等学力,取得一定科研成果的在职人员(工作表现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入学条件)。
二、经济法学在职博士主要课程:
1、由政法大学博士生导师授课社科院在职法学博士学位,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学在职博士研究生进修班招生简章,并请全国人大、“两高”、北大、清华、人大等知名专家学者、资深律师做专题讲座或指导论文。
2、按在校博士生培养方案进行教学安排,设置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选修课、科研论文。主要课程包括:民商法专题研究、公司法专题研究、合同法理论前沿、物权法专题研究、经济法专题研究、金融法专题研究、民事诉讼专题研究、证据学前沿理论、法学理论前沿、宪法学专题研究、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专题研究、国际关系与全球问题专题研究。
三、学习时间及授课方式
学制两年。隔月安排面授2天。根据在职人员的具体情况社科院在职法学博士学位,按照《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制定教学计划,采用面授和自学相结合的教学形式,在课程讲授中注重法学理论与法律经典案例的结合。部分课程可在网络学堂辅导听课学习。
四、颁发证书:
学员完成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研究生的培养计划,修满学分后获得中国政法大学颁发的《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课程班结业证书》,加盖中国政法大学钢印、红印及校长名章。
博士课程班不承诺学位。以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事宜(即论文博士)按教育部和我校的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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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现有民商法、经济法、知识产权法、环境资源法、民事诉讼法和社会法六个博士点和硕士点,均为国家级重点学科。学院专职博士生导师32人,专职硕士生导师112人,拥有以江平、赵旭东、杨秀清等著名教授领军的雄厚师资力量。习近平总书记在2017年5月3日考察中国政法大学与部分师生座谈时专门强调,法学学科是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教育要处理好知识教学和实践教学的关系。要打破高校和社会之间的体制壁垒,将实际工作部门的优质实践教学资源引进高校,加强法学教育、法学研究工作者和法治实际工作者之间的交流。党的“十八大”以来成都同等学力研修班,习总书记多次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以实际行动带动全社会崇德向善,尊法守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