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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后国外申请条件,关于2019年第三批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2019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2019年第三批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学术交流项目)已开始申报。

各学院(系),各位博士后:

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2019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2019年第三批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学术交流项目)已开始申报。现将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

(一)项目内容

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资助优秀的外籍(境外)和留学博士来华(回国)在国内博士后设站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为期2年。资助经费由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和博士后设站单位共同承担,其中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资助每人每年20万元人民币,博士后设站单位配套资助每人每年10万元人民币,包括在华从事博士后研究期间个人的生活开支、住房补助、社会保险及来华往返国际旅费等。2019年度全国计划资助300人。

拟进我校或已进站并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科博士后,申报并获得该项目资助,资助期内资助标准为30万/年(博管会资助20万/年+学校资助10万/年),资助期结束后仍在合同期内的,学校按20万/年资助。

(二)申请条件

1.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2.申请人须为近3年内获得博士学位的外籍或留学回国博士。

3.申请人博士毕业学校应为世界排名前100 名的高校,或者其博士学位所属学科排名全球前100 名(以当年度最新上海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 of World 、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Times World 、QS 世界大学排名QS World 、U.S.News 世界大学排名U.S.News & World 为参考)。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申请人,条件可放宽至博士毕业学校为本国排名前3 名的高校。根据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合作框架,在德国获得博士学位的留学人员或外籍博士,如获得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正式推荐可申请本项目,不受学校或专业排名限制(联系方式: 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驻北京办事处何宏, )。

4.拟进站申请人自主联系博士后合作导师,并获得博士后设站单位正式推荐。

5.能够保证在华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不少于20个月。

6.在读博士期间取得突出的研究成果。

7.非英语国家的人员应具有良好的中文(或英文)听、 说、读、写能力。

8.国内在职人员不能申报本项目。申请人受本项目资助期间须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

9.此前未获得过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或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

(三)申报时间

申报和递交材料时间要求:

批次

个人申报系统递交时间

个人向院系递交纸质材料时间

人事处接收材料时间

材料要求

第三批

9月6日前

9月6日前

9月9、10日

合订本一式2份

(四)申报及遴选程序

申报及遴选程序为个人申请,设站单位审核,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组织评审并公布资助结果。具体程序为:

1.申请人请按各批次规定时间登录中国博士后网(),进入“国外境外交流项目”申报系统,按照申报须知的要求完成网上申报工作,上传《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申请表》及主要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并将《“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申报表》(中文或英文纸质材料)和证明材料复印件合订本一式2 份(A4 幅面,左侧装订,加白色封面、目录)报送各所在学院(系)人事科审核。

主要证明材料包括:

(1)有效身份证件;

(2)学位证书或答辩决议书。未答辩的可提供按时毕业证明;

(3)《申请表》中列出的主要科研工作及学术成果证明材料。

2.各学院(系)人事科审核后,在各批次规定时间内将材料交到人事处博士后工作办公室(紫金港校区东3-104-8室)。逾期不予受理。

3.人事处汇总、审核申请材料,在纸质《申报表》(中文或英文纸质材料)中填写单位推荐意见,并登录“国外境外交流项目”申报系统完成电子材料的审核;同时在线生成《“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申报汇总表》,并在截止日前与纸质申请材料一并报送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五)获选结果公布

博士后国外申请条件

获选结果拟于11 月公布。

二、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

(一)项目内容

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资助优秀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赴国(境)外开展学术交流活动。资助经费为每人3 万元,主要用于赴 国(境)外开展学术交流活动的交通费、食宿费、会议费等。2019 年度计划资助100 人。

(二)申请条件

1.申请人为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须经所在博士后设站单位和合作导师同意)。

2.具有良好的英语(或参加学术交流会议所需语言)听、说、读、写能力。

3.拟参加的国际学术交流会议须为本领域内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和一定规模的国际学术交流会议,召集方为专业的行业协会,或者由国际著名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发起的多边国际学术会议。

4.已经向拟参加的国际学术会议投稿、为论文的第一作者(或以其博士后合作导师为第一作者,博士后本人为第二作者),并已收到将在会议上宣读论文的正式书面录用通知。

5.在从事本站博士后研究工作期间未获得过此项资助。

6.拟参加的国际学术交流会议召开日期应在本年度之内。

(三)申报时间

各批次申报和递交材料时间要求:

批次

个人申报系统递交时间

个人向院系递交纸质材料时间

人事处接收材料时间

材料要求

第三批

9月6日前

9月6日前

9月9、10日

合订本一式2份

(四)申报及遴选程序

申报及遴选程序为个人申请,博士后设站单位审核,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分批次审核并择优确定资助人选。具体程序为:

1.个人申请

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 国外境外交流项目”申报系统博士后国外申请条件,关于2019年第三批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填写相关信息,生成并打印《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申请表》,并上传主要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并按规定时间将《申报表》及主要证明材料复印件合订本一式2 份(A4 幅面,左侧装订,加白色封面、目录)交所在院(系)博士后管理科室审核。

主要证明材料包括:

(1)国际学术交流会议通知;

(2)国际学术交流会议邀请函;

(3)论文被会议收录的证明。

以上证明材料均要求以正式信函形式英文撰写,不可用电子邮件代替。

2.单位审核

院系对申请人的资格、科研能力、学术技术水平、取得的成果和综合素质、发展潜力进行审核后,填写单位推荐意见,并并在规定时间将本单位汇总的申报材料交人事处博士后工作办公室,博后办登录“ 国外境外交流项目”申报系统完成电子材料的审核;同时在线生成《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申报汇总表》,与纸质申请材料按照每批次时间节点,分批报送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五)获选结果公布

获选结果拟于11月公布。

三、其他相关事宜

其他申报事宜详见中国博士后网站公布的《2019年度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博士后国外申请条件,如有网上申报问题,请联系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柴老师;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贺老师。

日本为吸引海外人才进行了一系列制度变革和创新,通过国际博士后制度、外国人特别研究员计划等来吸引和使用国际科技人才,取得了积极效果。

一、通过博士后制度引进国际科研人员

日本博士后制度十分多元化,从1985年日本学术振兴会(JSPS)作为官方资助机构设立“特别研究员”制度以来,通过实施“博士后1万人支援计划”“21世纪COE计划”等项目,形成了博士后设岗多元化、培养差异化的局面,吸纳了大量博士后,如各大学和研究所聘任的“非常勤研究员”、理化学研究所招聘的“基础科学特别研究员”、能源产业技术综合开发组织招聘的“产业技术研究员”,以及文部科学省、厚生劳动省、农林水产省、经济产业省等各自推出的项目或岗位。近十年来,博士后外籍占比已上升到25%左右,其中,来自中国、韩国和印度的博士后较多,约占外籍博士后总数的70%,而来自中国的博士后最多,占到了所有外籍博士后的三分之一。根据文部省2019年度统计数据,2015年博士后共计15,908人,其中外籍的4435人,占比约28%;除去人文、社会等学科,理工农医方向外籍人员占比42%。

国内博士后和国外博士后

日本学术振兴会的“特别研究员”制度,是博士后中设立最早、影响最广泛、也最有代表性的制度,主要目的是“青年研究者以自己的想法和研究热情为基础,作为独立的研究个体成长,未来培养成为独立的研究者”。在该制度启动的第一年,学术振兴会招聘了72名特别研究员,并为他们提供每月19.9万日元的奖励金。而在此后的10年间,由于政府的研发支出多用于支援大学和研究机构从事基础理论研究,对于博士后的资助力度十分有限,到1995年,特别研究员的招聘人数也仅为580名。

针对不同类型的特别研究员给与的经费支持也略有不同,且享受日本政府的免税政策。具体经费支持情况见表1。

由表可见,不同类型的特别研究员,经费支持数额略有不同,大体可分为三档。第一、二类特别研究员均为博士在读人员,分别是在读第一年和第二年可申请,在特别研究员中,这两类人员所获的经费支持额度较低,属于最低档;其余四类人员均是已获博士学位的特别研究员,其中第三类和第五类特别研究员所获经费额度属于中档,每月研究奖励金高于前两类人员国内博士后和国外博士后,年度奖励金相同;第四类和第六类特别研究员属于已获博士学位人员中的优秀研究人员,所获经费额度最高,每月研究奖励金是前两类人员的2倍多,年度奖励金是其余四类人员的两倍左右。

二、日本学术振兴会的“外国人特别研究员”制度

日本学术振兴会积极推动国际合作与交流,为吸引国外优秀科研人员赴日开展科研活动,设立了“外国人特别研究员”制度。根据邀请的目的和职业阶段设置,分为面向年轻研究人员的(博士后前期、博士后)以及面向职业中期和高级研究人员的,每类人员还分为短期、长期、暑期等不同支持期限,共分为8种子计划,分别为:1)暑期课程:指定来自法国、德国、瑞典、英国、加拿大的年轻博士前/博士后研究人员应邀在日本进行为期两个月的访问,在日本大学和研究机构的接待研究人员的指导下进行研究。2)战略计划:为与日本同事建立合作研究关系,从策略上邀请了来自选定国家/地区的年轻和优秀的博士前/博士后研究人员来日本进行为期2到12个月的研究。3)短期课程:为来自美国、加拿大和欧洲的博士前/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机会,在其主持人的指导下与大学和其他日本机构的领先研究小组进行合作研究。4)标准程序:为其他国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在其主持人的指导下与大学和其他日本机构的领先研究小组进行合作研究的机会。5)日本大学升学途径:旨在促进在日本大学和其他研究机构中从事全职工作的海外研究人员的就业,该计划为大学或其他研究机构提供了一种资助方式,邀请其他国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在其机构中进行职前研究。6)长期:邀请具有出色研究成果的海外研究人员与日本同事合作,通过长期访问进行研究。7)短期:邀请具有良好研究成就记录的海外研究人员短期访问日本,并为他们提供讨论、意见交流、演讲和其他活动的机会。8)短期S:邀请具有杰出研究成就记录的海外研究人员前往日本,并为他们在整个东道机构内提供建议和合作研究活动的机会,及在日本其他研究机构进行演讲或开展其他活动。

国内博士后和国外博士后

从资助方式看:一是资助计划明确限定了申请人的国籍,主要吸引美国、加拿大和德国、法国等部分欧洲国家的研究人员国内博士后和国外博士后,日本吸引国际科研人员的制度及启示,有些甚至开放了短期项目,也出现了同一类外国特别研究员因国籍不同而获得经费支持种类和数额均不同的情况,在政策制定上体现了差异化选择;二是申报过程信息较为公开透明。申请人在系统中填报材料,所有政策均有日文版和英文版,提交材料也认可日语、英语两种语言,每年申请开始前会公布详细的财政预算和拟支持的项目数量等情况;三是五类外国特别研究员的经费数额区分明显,资助金额整体高于日本其它同等研究岗位薪资,这也体现出对外国特别研究员这类海外人才的重视程度。大部分外国特别研究员没有专门的研究费用支持,所获经费支持主要体现津贴支持(包括生活津贴、研究津贴和旅行津贴),对津贴的使用标准和范围都有非常详细的界定,如旅行津贴从哪天起算等,所有特别研究员在日本期间还可获得海外旅行保险。具体经费支持情况见表2。

从实际资助结果看,2019年针对职业中期和高级研究人员的计划中,长期计划申请人273人,资助60人;短期项目申请510人,资助170人;短期S项目,申请19人,资助3人。近几年的平均资助率约为30%上下,资助总规模较小。

三、启示

2001年,日本全面推进“科学技术创造立国”战略,提出了科学技术人才战略,科技人才培养成为日本能否保持科技地位的关键所在。2006年,日本第3期科学技术基本计划(2006—2010)开始实施,其主要目标之一是提高人才综合素质,增强科技发展动力。有学者研究指出,日本是二战后引入人才的典范,是全世界除美国外因人才资源而受惠的第二大国。日本在吸引高科技人才时,围绕人才成长发展的各个阶段,在博士后制度、加强国际学术交流以及技术积分移民政策等方面,设计了衔接有序的政策体系,值得参考借鉴。

博士后制度是国际上吸引和培养高层次青年科研人才的有效手段。美国外籍博士后的比例是65%,主要来自英、日、德、印、加等五国。日本外籍博士后占比约20%,理工科外籍占比超30%,主要来自亚洲、欧洲,北美居第三,我国博士后制度的一个重要目标也是吸引留学博士回国工作。1985-1987年创立初期,入站博士后全部是科学技术、工程研究方向,吸引了很多留学回国人员。目前,我国成为博士后招收规模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博士后招收国家,但从国际化水平来看,2018年,面向国际招收1350名,首次突破千人关口,占比6.40%;招收留学归国博士进站1853人,占比8.79%,从整体上看,比例还是偏低的。我国对欧美发达国家博士的吸引力也还不够,外籍博士后生源国前三位基本稳定在印度、巴基斯坦和伊朗等,亚洲国家占来源总数的71%,发达地区的北美洲和欧洲仅占招收总数的18%。近年来,一些地方出台了加强吸纳海外博士后的专项措施,如2017年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探索将来沪外籍博士后纳入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申办范围;福建省制定了《海峡博士后交流资助计划》,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引进培养、两岸博士后人才项目交流和奖励优秀台湾博士引荐等,在加强对海外博士后的吸引力度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我国应学习借鉴日本博士后管理和“特别研究员”制度的相关做法,进一步细化管理和支持政策,实行差别化管理,加大对海外博士后和留学归国博士的吸纳力度。

日本从留学生到博士后,再到“特别研究员”制度,贯穿职业生涯进行层层制度设计,开展层层人才筛选,最后以吸引移民兜底,使日本社会获得了高质量的劳动力补给,保持了经济发展和科技创新活力。我国在相应制度设计中,也应对吸纳国外研究人员进行导向性的设计,注重政策在个人职业发展上的整体性、协调性,使来华短期学习工作的科研人员,能够选择开展长期研究,从而留住更多优秀科研人员。

(作者工作单位:科技部人才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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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硕博教育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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