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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同等学力平台,2022年1月15、16日关于华北电力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学生现场确认工作的

①《华北电力大学同等学力人员课程水平认定考试报名表》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备注:无学士学位者不能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1.申请人在信息平台中填报的申请专业是本人申请硕士学位的专业。

各位考生:

为了让考生能顺利参加申硕考试,学校计划于2022年1 月 15 – 16 日安排上海地区现场确认工作。考生可根据自身条件决定是否参加上海地区现场确认;如不能参加可选择其他地区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现场确认工作流程和具体要求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1.1 月 1 4 日下午 1 7 点之前:考生登陆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网)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硕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查找“申请人登录”模块,注册相关信息完成上传电子照片、填写基本信息、提交学位申请。

2.1 月 1 5 – 16 日:考生到上海确认点进行资格审查、现场确认,录入指纹和采集个人图像信息。

二、资格审查及现场确认流程

1.资格审查

申请人到现场确认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①《华北电力大学同等学力人员课程水平认定考试报名表》

②学历、学位证书、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当场阅后返还)及复印件各一份(A4纸复印);

③身份证原件(当场阅后返还)及复印件一份(A4纸复印);

2.现场确认流程

资格审查通过后,申请人办理现场指纹信息及个人图像信息采集,检查报名系统打印生成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确认无误后签字确认.

(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一律不得更改,考生填报虚假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申请人须具备的条件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全国同等学力平台

1.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 3 年以上(同等学力申硕人员须为 2018 年 10 月以前获得学士学位者);

2.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3.已获得的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必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备注:无学士学位者不能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

四、“信息平台”填报说明

1.申请人在信息平台中填报的申请专业是本人申请硕士学位的专业。

2.填报的“申请人类型”,如不清楚的,都填“其他在职人员”全国同等学力平台,“班级”、“院系”不用填写。“申请学位类型”我校统一为“学术型学位”。

五、现场确认报名

考生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网)提交学位申请之后须在华电在线学习平台()提交现场确认报名;进入个人中心-现场确认报名-个人报名-填写报名信息-上传资料报名成功。

六、防疫要求

1.现场确认期间须听从管理人员指挥并全程佩戴口罩全国同等学力平台,2022年1月15、16日关于华北电力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学生现场确认工作的,间隔一米以上距离。

2.参加现场确认须遵从所在确认点的疫情防控要求(如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等)

3.现场确认前考生应尽量避免在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行、居住;尽量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

4.考生在赶赴确认点时要做好个人安全防范,最好采用步行、自行车、私家车等方式,乘坐公共交通时应注意个人防护,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并做到勤洗手和佩戴口罩。

5.中高风险地区不参加或延后参加此次现场确认;考生如有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不配合开展卫生防疫工作等情形,造成严重后果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七、其他说明

1.同等学力申硕完整流程见附件 1。

2.现场确认地点:上海市徐汇区番禺路667号南洋大楼401(详见学习平台现场确认报名通知)

学位办〔2011〕70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委员会、有关学位授予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进一步规范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的管理体系,经研究,我办决定建立并启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信息平台作为全国统一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和服务平台,通过现代化的信息服务体系,将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作从提出申请、课程管理、考试管理至学位授予管理的全过程信息纳入全国统一信息平台进行管理。信息平台既可以为相关管理部门提供高效的信息发布、信息采集、信息报送、信息统计和信息管理服务,为社会公众提供及时、权威的信息服务,同时也可为申请人提供高校信息查询、学位申请注册、课程考试备案、统考考试报名、成绩查询等一系列电子信息服务。信息平台的工作流程见附件一。

二、信息平台将于12月1日起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正式启用。自启用之日起,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门、有权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的学位授予单位(以下简称“学位授予单位”)和拟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人员(以下简称“申请人”)均须使用信息平台完成相关工作。此外,自2012年起,信息平台也将用于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全国统考”)的报名、组考等考务管理工作。

三、信息平台除采集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含电子照片)外,还将采集申请人的图像和指纹信息作为个人特征信息纳入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相关的管理工作中。电子照片(规格见附件二)将用于申请人获得硕士学位后的学位证书;图像和指纹信息将用于全国统考考务管理和学位授予单位课程管理、学位管理工作。

申请人的所有个人信息仅用于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管理以及信息统计分析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用于其它目的或商业用途。

同等学力国家平台

四、申请人所有上述信息须在其报名参加全国统考前(每年的2月底)采集完毕。为了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全国统考等工作的顺利进行,有关学位授予单位须通知所有申请人员(包括往年已被学位授予单位受理但还没有获得硕士学位的申请人),尽早登录信息平台,按照相关要求填写和提交个人信息(电子照片)同等学力国家平台,并在学位授予单位规定的时间内,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学位授予单位确认信息同等学力国家平台,关于启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 管理工作信息平台”的通知,同时采集图像和指纹信息,签署《诚信承诺书》。

五、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工作是中国特色学位授予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高层次人才培养的重要渠道,建立并启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作管理信息平台”是进一步规范管理、确保我国学位授予质量的重要举措,请有关单位给予足够重视,做好相关工作,以确保此项管理工作的改革顺利推行和实施。为确保信息的保密和安全,学位授予单位需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平台的使用和管理。

六、信息平台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学位中心”)组织开发。我办委托学位中心进行相关工作的培训,有关事宜由学位中心另行通知。

附件: 一、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工作流程

二、电子照片规格

二○一一年十一月一日

抄送:教育部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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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硕博教育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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