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
根据辽宁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辽宁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及科学事业公益研究基金(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相关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项目申报类别
本次发布的申报指南包括:省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基金计划、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计划项目(面上项目)、省博士科研启动基金计划项目、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计划项目辽宁博士,相关指南详见附件。
二、申报程序
2022年度辽宁省各类科技计划申报、推荐、论证、立项及过程管理工作依托“辽宁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网址:)进行。请各部门组织相关申报人员进行在线填报。由各部门根据限项要求择优推荐至学校。学校根据学院推荐情况组织专家评审,按科技厅限项要求择优推荐上报。
三、申报时间
2022年1月21日——2022年2月11日,各部门须于2022年2月11日前将相关推荐材料报科研院,逾期不予受理。
四、有关要求
1.限项要求:
1)省自然基金优秀青年基金:每个部门限推荐1项,获得过国家级人才计划项目支持人员不推荐申报。
2)省自然基金博士科研启动基金:每个部门限推荐1项,获得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科研人员不推荐申报。(2024年12月以前不出站的博士后可申报)
3)省自然基金面上项目:每个部门限推荐4项,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在研或获得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的科研人员不建议申报。
4)省自然基金联合基金项目:每个部门限推荐2项
2.在线填报《辽宁省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申报书》,并上传相关附件(也可待校内评审结束后上传)。2022年2月11日之前,以部门为单位提交纸质申请书一式二份、以及加盖部门公章的推荐意见汇总表(见附件)至科研院,不接受个人申报。
3.申报项目须符合申报指南各专题方向的具体申报条件辽宁博士,不符合指南要求的项目,不予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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