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后人员信息
毛芳欣
2020年于华东理工大学获得工学博士学位,研究方向为电催化分解水和电催化二氧化碳还原材料设计制备及其器件组装,入选2020年上海市“超级博士后”激励计划,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支持和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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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导师:王海丰
王文强
2015年6月获华东理工大学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学士学位,2020年9月获华东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学位。主要研究方向为高性能柔性储能器件关键材料的创制,在国内外知名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申请发明专利多项。入选2020年上海市“超级博士后”激励计划,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和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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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导师: 李春忠
俞远满
从事促血管化材料的构建及相关作用机制的研究。以第一作者在Sci. Adv., , Acta .等期刊发表5篇,并撰写2部英文专著章节。目前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基金、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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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导师:刘昌胜
陈 琦
博士毕业于华东理工大学,研究方向为生物材料表界面及组织工程修复。前期深入探索并建立了普适性生物材料表面活性修饰方法博士后信息查询博士后信息查询,博士后人员信息,并且在此基础上设计发现了具有优异细胞黏附功能的β-氨基酸聚合物。这一研究或将替代天然蛋白/多肽的新一代细胞黏附材料对组织修复领域具有重要意义。博士后期间获得2021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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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导师:刘润辉
彭 玉
2021年博士毕业于中国科学院上海高等研究院(与中国科学院福建物质结构研究所、上海科技大学联合培养)。主要从事杂化金属卤化物光铁电体的设计合成及其光电和光化学性能研究。迄今共发表SCI论文24篇,其中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SCI论文6篇,包括化学类顶级期刊J. Am. Chem. Soc. 2篇和Angew. Chem. Int. Ed. 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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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导师:杨化桂
张 瑞
2021年博士毕业于华东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新能源材料与器件课题组,师从上海市优秀学科带头人、上海市科技启明星获得者李红波教授。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参与国家重点研发项目和上海市科委项目,致力于第一性原理计算二维范德华异质结的光学和电学性质。相关研究论文发表在J. Appl. Phys., 2021, 129, 、J. Phys. Chem. .,2020,143,和Phys. Chem. Chem. Phys.,2020,22,23699-23706等国际专业期刊,申请或授权专利8项。2021年10月继续在原课题组从事博士后工作,主要研究方向以低维材料物理与化学第一性原理计算和机器学习为主。始终保持对科研坚持不懈的精神和对生活积极乐观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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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导师:李春忠
戴 凯
本硕博皆就读于华东理工大学,博士期间主要聚焦于利用生物活性蛋白在体构建类骨组织。研究发现所使用的载有生物活性蛋白的支架能够模拟长骨发育过程构建出具有骨髓样的类骨组织并富集大量功能性干细胞,如造血干细胞及间充质干细胞,可作为细胞治疗中功能细胞的又一自体新来源。同时在类骨组织的不同发育时期所体现出的强大骨形成能力也为治疗老年个体临界骨缺损提供了具有修复能力的自体组织新来源。相关研究内容已发表在及Bone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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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导师:刘昌胜
张馨予
博士毕业于华东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主要从事新型清洁能源领域关键功能材料(催化剂)及其器件的理论设计、制备组装和应用基础研究,包括电催化分解水产氢及CO2分子的激活与还原反应和新型电催化器件的设计与优化。开发设计了多种新型电催化剂,以第一作者身份在 & 等国际权威学术期刊上发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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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导师:王海丰
雷 淼
博士毕业于华东理工大学,主要从事天然生物大分子(蛋白、多糖)新型生物材料构建与应用研究。发展电化学沉积(EDP)技术,在跨尺度上可控构筑材料结构(多孔、取向),研究天然大分子在电信号调控下的自组装行为机制以及组装材料的结构与性能,并设计开发仿生功能性组织修复再生材料。迄今以第一作者身份在Sci. Adv.、Adv. Func. Mater.、ACS Nano、Small 等国际SCI 收录期刊发表学术论文;申请中国发明专利4项(已授权1项);个人曾获得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中澳组织工程学术研讨会优秀口头报告及华东理工大学优秀学生、优秀毕业生、论文年会等荣誉。参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基础科学研究中心、创新群体、国家自然科学优秀青年基金、面上基金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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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导师:刘昌胜
许佳辉
2017年6月获华东理工大学新能源材料与器件专业学士学位,2022年6月获华东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学位。主要从事晶体硅太阳电池的表面钝化和微纳陷光纹理研究。以第一作者身份在 和Solar and Solar Cells期刊上发表3篇学术论文。公开专利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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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导师:许振良
周梅芳
2015年本科毕业于华东理工大学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2020年获华东理工大学材料化学工程专业博士学位。2022年3月起在华东理工大学材料学院进行博士后工作。博士期间主要从事TiO2粉体制备工艺研究及通过计算机辅助设计的方法对工艺及反应器进行优化设计,以第一作者在Chem. Eng. .、Chin. J. Chem. Eng.上发表3篇SCI论文,获得两项授权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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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导师:江 浩
崔璐
2022年于布达佩斯技术与经济大学获得博士学位,博士导师为Béla Pukánszky。博士期间主要从事生物可降解高分子的制备与降解研究,并结合生产实践对材料的物理老化性能及流变性能进行了深入探究,以第一(通讯)作者在Mater. Des.、Int. J. Biol. . Ind. Crops Prod.等SCI收录期刊发表学术论文8篇。现从事选择性激光烧结热塑性聚氨酯弹性体的后处理工艺及机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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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导师:郭卫红
王晓刚
研究方向为生物活性材料调控破骨细胞介导的骨修复与骨代谢。
2023年7月-至今 华东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博士后
2014年9月-2022年6月 华东理工大学 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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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导师:刘昌胜
关于开展2024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含博新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关于开展2024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含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和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24〕32号),现就我校2024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以下简称国资计划)的申报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标准及数量
国资计划分为A、B、C三档,资助期为两年。其中,A档为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以下简称博新计划),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28万元,另每人一次性配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科研资助经费8万元,2024年拟资助500人;B档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8万元,2024年拟资助1000人;C档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2万元,资助人数根据年度经费预算情况确定。
二、申报条件
(一)2024年度博新计划(A档)
申请人须为 2024 年拟进站或新近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思想品德。
2.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较强科研能力,无科研失信情况。
3.1992 年 1 月 1 日(含)以后出生。获得博士学位3 年以内。
4.申报项目属自然科学,涉密项目须脱密。基础研究主要面向基础科学、交叉理论以及人工智能、量子信息、集成电路、生命健康、脑科学、生物育种、空天科技、深地深海等前沿领域;应用研究主要面向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以及航空航天、海洋装备、数字经济以及各领域重大工程技术、共性技术等。
5.申请人的博士后合作导师应为高水平专家,学术造诣深厚,可为申请人提供高水平科研平台。向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国家战略性科学计划和科学工程、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倾斜。
6.拟进站的申请人须为全日制博士,应届博士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拟进站的应届博士毕业生在申报时须已满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已初步选定博士后合作导师,并与合作导师初步拟定研究计划。
7.新近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须为 2023 年 3 月 1日(含)之后进站的人员博士后在线办公,且本站博士后研究期间未申报过博新计划(国资计划 A 档)、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站前)博士后在线办公,关于开展2024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过往未获得过 2023 年国资计划 B、C 档单位推荐、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站中);须依托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相关流动站进行申请,不得变更设站单位和博士后合作导师。
8.不支持联合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通过流动站申报。
9.获选人员须在博士后设站单位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并须将人事关系(含人事、工资关系及人事档案)转入博士后设站单位。
10.留学回国博士和外籍博士不可申请本项目。
11.入选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等各类国家博士后引进、派出项目(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除外),以及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的,不得申报。
(二)2024年度国资计划B、C档
申请人须为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2024 年拟进站或新近进站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的人员,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中国港澳台地区居民),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思想品德。
2.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较突出的科研潜力和工作业绩,无科研失信情况。
3.1988 年 1 月 1 日(含)以后出生。
4.不支持联合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通过流动站申报。
5.新近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须为 2023 年 3 月 1日(含)之后进站的人员。拟进站的获选人员须在获选通知印发之日起 3 个月内办理进站手续。拟进站的申请人须提交学位证明。已获得博士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须提供博士学位证和毕业证。暂未获得博士学位证书的应届博士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或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通知书,或提供学校学位主管部门或所在院系出具的相关证明。以上材料均须上传原件扫描件。
6.入选博新计划(国资计划 A 档)、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以及其他各类国家博士后引进、派出项目(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除外)的人员不得申报。
7.申请人开展每站博士后研究期间仅可申报一次。
三、申报程序
2024年国资计划于2月20日开始线上申报,申请人可进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官网进行申报()。
(一)2024年度博新计划(A档)
1.个人申请(2月20日—3月20日)
申请人仔细阅读《国资计划A档(博新计划)申报指南》(附件1)相关要求和评分标准,认真填写并上传申请材料,在线提交至相关学院,无需提交纸质申请材料。申请人对已在网上提交的申请数据有修改需求时,请联系相关学院申请驳回(3月20日当天不再接受驳回)。
2.学院审核(3月21日至3月23日)
各学院网上审核申请材料并提交至学校。申请人对已在网上提交的申请数据有修改需求时,请联系相关学院申请驳回(3月23日当天不再接受驳回)。
3.学校审核(3月24日至3月27日)
学校网上审核申请材料并提交至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该阶段不接受驳回)。
(二)2024年度国资计划B、C档
1.申请人向学院提交申报意向(2月20日-2月24日24:00前)。
申请人仔细阅读《国资计划B、C档申报指南》(附件2)相关要求和评分标准,填写《2024年度国资计划B、C档校内申请表》(附件3),2月24日24:00前提交表格电子版给学院人事主管。
同步可准备相关申报材料,在系统认真填写申报信息、上传相关内容材料。
2.学院提交申报意向名单(2月25日12:00前)。
学院收集申请信息,初步审核申报资格并在通知系统提交有效申报名单。
3.学校确定各学院推荐名额(2月28日18:00前)。
学校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各学院的推荐名额并通过通知系统提交名额数量。
4.学院评审、择优推荐(2月29日-3月6日)。
学院开展院内评审,对学术水平高、科研潜力大、工作业绩突出的人员予以推荐。(评分标准参考见附件2)
各学院要加强审核把关,重点审核申请人的申报资格和科研诚信。
5.学院提交推荐名单(3月7日12:00前)。
学院通过通知系统提交推荐名单(人数不多于推荐名额),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各学院需确保推荐人选在3月31日前在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完成填报。
6.学院审核提交(4月3日18:00前)。
各学院网上审核申请材料并提交至学校。申请人对已在网上提交的申请数据有修改需求时,请联系相关学院申请驳回(4月3日当天不再接受驳回)。
7.学校审核提交(4月12日18:00前)。
学校按照学院推荐名单在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复核相应人员材料并提交(该阶段不接受驳回)。
四、有关要求
(一) 申请人如符合博新计划(国资计划 A 档)和国资计划 B、C 档申报条件可同时申报。同时申报者须先登录博新计划(国资计划 A 档)申报系统选择申报的具体项目,完成博新计划(国资计划 A 档)申报,再按提示跳转至国资计划 B、C 档申报系统,完成 B、C 档申报(跳转后,仅需修改和上传 B、C 档部分申报内容即可,无需重复申报)。
(二) 通过博新计划(国资计划 A 档)通讯评审进入会议评审、但未获得该资助的申请人,如符合相应条件(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招收的全职博士后(不含与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联合招收人员);申请人实际进站单位与申请时依托的设站单位一致;申请人同时申请国资计划 B、C 档且获设站单位推荐),可获得国资计划 B 档资助。
(三) 获选人员须在出站前(一般应为获资助 18 个月至资助期满时)申报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详见附件4《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工作安排》),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将择优给予一次性资助,获选人员未提交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申报材料的,不得办理出站手续。
(四)申请博新计划,对于申请进入本单位同一个一级学科且由博士导师继续担任博士后合作导师的情况不做限制。
(五)获选人员为拟进站人员的,须在获选通知印发之日起3个月内在所申报的拟进站单位办理进站手续,在已选定的合作导师指导下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并将人事关系(含人事、工资关系及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逾期未办理进站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获选资格。
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申报,着力做好宣传,制定配套措施,进一步加强管理与服务,广泛动员符合条件的人员应报尽报。
附件:1.《国资计划A档(博新计划)申报指南》
2.《国资计划B、C档申报指南》
3.《2024年度国资计划B、C档校内申请表》
4.《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工作安排》
人力资源部
2024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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